美专家呼吁联合国通过国际公约,惩治“反人类罪”


尽管美国国务院在特朗普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天(1月19日)宣布中国政府对新疆维吾尔人的大规模镇压构成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行,但是目前缺乏有效的国际公约来制约中国政府,甚至在美国国内,反人类罪也没有正式纳入成文法。美国法学专家呼吁从修补联邦法律和联合国公约入手,弥补法规漏洞。

9月30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委员尔汗(Khizr Khan)在一场关于反人类罪的讨论会上,强烈谴责中国政府在新疆的罪行,“中国还在新疆针对维吾尔和其他突厥裔穆斯林犯下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正在新疆发生的恐怖行径是难以想象的,持续的反人类罪行包括迫害;大规模任意拘捕;折磨;强迫失踪;奴役;强奸;强制节育和其他性暴力;谋杀;种族隔离。我们呼吁美国政府联合盟国采取行动,让中国为这些罪行负责,并杜绝未来的暴行。这非常重要,因为维吾尔受害者现在不能进入国际法庭。”

“反人类罪”象征意味浓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主席梅恩扎(Nadine Maenza)指出,终结“反人类罪”目前在法律框架上面临许多困境。 “不同于种族灭绝和战争罪,反人类罪目前没有一个国际公约,尽管我们今天会讨论一些建立国际条约的努力。即使缺乏公约束缚,反人类罪依然被国际习惯法所禁止。”

目前,2002年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提供了最新和最全面的反人类罪的行为清单,大规模有系统地对一个平民团体实施有意的攻击属于反人类罪行。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发事件,而是出于政府的政策,或是被政府允许的暴行。

梅恩扎举例说,“尽管反人类罪可以针对任何平民群体,犯罪者经常会针对特定的宗教群体,实行迫害和种族隔离。”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反人类罪”议题的特殊顾问萨达特(Leila Sadat)表示,该罪行既可能发生于军事冲突期间,也可能发生于和平时期,“学者和国际法庭对种族灭绝公约的严格解释使得这一公约没有威慑力,如今更多是象征性的,只有一点实际作用。”

目前,美国战争罪行议题前无任所大使谢佛尔( David Scheffer)正在努力推动将“反人类罪”列入美国成文法,避免为犯下此种罪行的本国公民和踏上美国国土的外国人提供避风港。

“没有人可以在逻辑上说得通,如此大规模的反人类罪可以在美国的联邦刑事法典中缺席,免受惩罚。老实说,这样明显的不作为会被他人当作一盏闪亮的绿灯,犯下反人类罪而不用恐惧美国的刑事司法惩罚。多年来,我和很多同仁努力弥补联邦刑法中这个惊人的漏洞。” 谢佛尔说,国会民主党参议员德宾(Richard Durbin)提出的《反人类罪法案》(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ct)应该获得跨党派共识。



一名维吾尔族示威者举牌抗议中国的新疆政策(路透社资料图)


中国阻碍联合国出台“反人类罪”条款

联合国于9月13日到10月8日期间举行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中国驻日内瓦大使馆代表陈旭周一(9月27日)发表演说,认为批评中国人权者是恐怖分子, “美国犯下的种族灭绝罪和反人类罪简直罄竹难书。”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于2019年向联大提交《防止及惩治危害人类罪条款草案》, 但各方迄今尚未达成共识。前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去年在联大表示, 目前就危害人类罪问题制订公约的时机尚不成熟。

“国际社会对这一草案的冷漠无为,令人深深失望……二十多年来,种族灭绝公约是我们唯一的工具,与此同时,多了成千上万的新的受害者。制定关于反人类罪的新国际条约,可以提供法律工具,要求各国防止和处罚这种罪行,在国家同意的情况下引渡罪犯。”萨达特(Leila Sadat)在讨论会上指出,该草案将于今年10月8日在联合国第六委员会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