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文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文喜利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早前消息: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今年落马“首虎”71岁的李文喜被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文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文喜是2021年“首虎”。2021年1月25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时隔半年后,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李文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披露其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了巨额矿产收益。



公开简历显示,李文喜出生于1950年,辽宁本溪人,今年71岁,长期在本省公安系统工作,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9年。退休后的李文喜,曾以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辽宁省警察协会主席的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潇湘晨报记者李琼皓 图片来源:官网截图、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