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19日),“EMS确认丢失黄金为内部员工盗窃”的话题登上热搜第一。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据此前媒体报道,天津的程女士是做黄金珠宝生意的,8月28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河南商丘市宁陵县的周大福邮寄275.06克的黄金,总价值11万元。



可是,8月30日快递到商丘中转站后,这些黄金却不见了。



发现包裹异常后,中国邮政给出的回复是按照保价两万进行赔偿。但比较诡异的是,物流信息暂停更新几天后,又显示为“已收货”,可程女士表示,收货方至今没有收到黄金。

部分黄金被找回,有一根金条被掉包。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终于在昨天晚间,事件有了新进展。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这次包裹丢失是内部盗窃引起,目前丢失的275克黄金,已经找回250多克,剩下的将进行赔偿,相关人员也已经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经过程女士辨认,找回来的金子中,有一根金条不是她的。



涉案员工或被判十年徒刑

既然是员工盗窃,警方应当介入,根据《刑法》253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次涉案金额高达11万,意味着属于盗窃财物。

数额巨大的类型,依法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