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ID:eeo-com-cn),作者:周应梅,头图来源:视觉中国
因外卖骑手被要求注册成个体工商户在社交平台上引发讨论。9月15日,美团和饿了么分别在其官方微信公号和官方微博账号发声明称,严禁诱导和强迫骑手注册成个体工商户。
美团外卖骑手王曦(化名)向经济观察网记者反馈,想送外卖就必须在第三方平台注册,并签订两份协议,一份是《集群个体工商户托管服务协议》,另外一份是《服务协议(平台与个人)》,服务协议是在注册个体工商户协议基础上继续签订的。“签了之后变个体工商户,一直都被要求,你不注册入不了职。”一位饿了么骑手也对记者表示,存在要注册个体工商户协议的情况。
“去”劳动关系
目前王曦通过一个叫“万华云”的平台注册并签订协议,其提供的协议文件显示,第一条第一点就提到甲方(外卖骑手)已委托乙方完成个体工商户注册。外卖骑手以个体工商户的身份为乙方(用工公司)的合作公司(外卖平台)提供物流服务。
“说白了就是不构成劳动关系”,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范围表示。
“想入职就必须签这个,签这个以后就变成个体户,说实话这协议我们骑手也没仔细看,反正不签就不让你干。”王曦说到。
协议还提到,甲方在为乙方合作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造成合作公司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范围表示,这就表明骑手出了事或者撞人都是自己担责。
这是协议中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的第5点。本来这是关于外卖骑手权利和义务的部分,不过范围表示,没有一条内容是关于骑手权利的,全部都是义务内容。
此外,协议也提到,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的社保福利待遇,也不负责甲方的任何医疗保险费用。也就是说用工公司方不会为骑手缴纳任何保险费用。王曦表示,目前每个月会缴纳一个保险费用,是从骑手自己的工资里扣。
外卖骑手、快递员等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在这两年受各方关注。今年7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平台用工规范,和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这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包括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
7月26日,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对保障外卖送餐员的劳动收入、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障提出多方面的要求。对外卖骑手的劳动权益保障更具针对性。
9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对美团、饿了么、滴滴、达达、闪送、货拉拉、满帮、到家集团、阿里巴巴、腾讯等10家头部平台企业开展联合行政指导。要求抓紧梳理排查平台用工问题,对照八部门发布的《意见》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
美团饿了么回应
范围表示,要求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这种方式,就是通过“去”劳动关系规避《劳动法》规制用工的成本。为适用新的劳动关系,八部门印发的《意见》文件提到了,不完全劳动关系形态,仍需保障这些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等权益。“这将导致平台的成本增加。要求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方式则将八部门《意见》增加的条款给规避掉了。”
“构不构成劳动关系需要司法根据具体的用工形态和相关事实来判断,让自然人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很有可能就被认定为不构成劳动关系。实践中也有部分的裁判认定突破了个体工商户的面纱,来认定他构成劳动关系。但是总体而言,让外卖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操作,实际上是把风险和责任转嫁给骑手本人。”范围说到。
美团和饿了么在9月15日先后发布声明称,禁止要求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
美团方面称,对前述两个《意见》文件进行了组织学习,并进行逐条对照自查。9月8日,面向1103家外卖合作商发出“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倡议”,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专项学习宣导,其中针对个体户用工的专项问题,明确提出“严禁诱导和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的要求,规范配送合作商用工行为。
美团在9月15日的声明中还提到,9月14日,向所有合作商发送了“关于禁止要求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并将在下周完成所有合作商的承诺函签署,进一步加强平台监管。并表示,已上线骑手投诉热线,即日起骑手如果遇到被诱导或强迫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行为,可以直接致电10101777,将在24小时内跟进处理。
饿了么方面表示,禁止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行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部门的合规要求。饿了么正积极推进在国家试点区域,为骑手缴纳新型职业伤害保险,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展开行动。同时围绕骑手健康、骑手收益、骑手关怀和发展等多方面进行骑手保障和关爱方案落地。
王曦提到,美团饿了么发声明之后,目前还未接到任何调整通知。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ID:eeo-com-cn),作者:周应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