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女伴苦苦哀求,男子酒后飙车连撞多车致人死亡,律师:或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9月12日凌晨,广西崇左一男子酒后飙车,不顾车内同伴制止,撞到2辆电动车和1辆摩托车,致一人当场死亡。目前,该男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柴欣表示,该男子的行为除涉嫌交通肇事罪外,还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关视频显示,一男子驾车在道路上行驶,后方一辆车辆超过他后,他开始加速,车内女同伴高声尖叫,让他开慢点,甚至发出哭喊声,但男子依然以较快车速向前行驶,还有超车行为,小车最终撞到了几辆电动车和摩托车,车辆受损严重,男子说“完了完了我出事了”。
事故现场(图源:广西崇左交警)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此事发生于崇左市凭祥市南大路。附近居民肖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凌晨发生车祸时,撞击发出的响声很大,她在家中听得很清楚。事发后不久,她因事外出,看到已有很多人围观,交警正在现场处理情况。但肖女士在内的多位居民表示,不清楚车上同行女子身份。
9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广西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具体的细节不便透露。
据“广西崇左交警”此前消息,9月12日凌晨2时许,一男子涉嫌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在酒精催使下,该男子对在自己前面的其他车辆感到不悦,不顾车上女子哭求制止,疯狂超速行驶,超赶前方车辆,行驶至某路段时,连续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2辆电动车和1辆摩托车,造成1人当场死亡。目前,该男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肇事者(图源:广西崇左交警)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柴欣表示,该男子主观上为追求刺激,明知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放任其发生,主观恶性较大,客观上通过实施酒驾超速飙车的危险方法,造成重大危害结果,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因而除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