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超市男(张某)的事情本身就很魔幻,我们不知道这个猥亵是在哪里发生的,通报中没有说,是算酒席间的搂抱还是第二天去阿里女(周某)的房间。
我们都知道,在阿里女原文的描述中,张某是当天饭桌上对女主实施了猥亵。
从警方的通报中,张某猥亵女主事情为真。
我们必须再复习下女主的话,张某把她带去另外一个无人包间了吗?女主说有:
这点女主确实在瞎说,因为她自己看过监控了!当初是以丢失东西的名义看的。她应该知道张某并没有把自己带去一个所谓的“无人包间”。
而警方的通报大家看到了,并没有,就是在来回包间的路上可能有类似搂抱等行为,这点和当时采访张某一致:
超市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对于张某,当时警方的通报当时让我们看到差点跌下椅子。
第二天,女主酒醒了,竟然是女主自己打电话把张某叫到自己房间,告诉张某房间号,还给张某开了门,房间里的避孕套(前面女主说是王某文带去的)其实是张某带去的……在女主知情的情况下,张某还拿走了女主的一条内裤……槽点太多,让我们晕倒。
警方还原的事实是:
1、女主自己打电话叫张某来,告诉他房间号还给他开门。
2、张某接到电话揣着套就去了……电话里是怎么说的?这套是张某自己主动带去的?
3、至于张某是怎么猥亵的,我们不知道,这点也很奇怪,张某都戴了装备准备披挂上阵了,临了竟然只是一个猥亵?套还没拆……奇怪中的奇怪……
除此之外,确实想不通……
而另外一位王某文的最终不批捕也是让很多人大跌眼镜。
因为当初警方的通报中王某文的行为更是令人匪夷所思,诸多行为逻辑解释不通,我们简单复习下。当时的警方通报中可以看到王某文是怎么办理房卡的:
我们划线的部分很重要,警方为什么这么写,意思很明确,王某文原来没有那个想法已经准备打车走人了,是另外一个同事的电话让他再去看下,而此时我们前面说的一个逻辑性的问题来了。
女主如果酒醉到无法确认房间号,又如何能够拨打另外一个同事的电话?还多次?女主的酒到底醉到什么程度?这点非常重要,因为王某文取消打车软件后去办了房卡,而办房卡的时候正如同酒店的声明那样,的确是问了她本人,确认是同住人,这才给办的卡。
谁酒醉到可以承认一个纯粹的异性同事来和你一起住?而对于整个事情如此关键的点,警方却并未细说,之前都以为是普通的同事上下级关系而已。而接下来的事情更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们反反复复想,都没想明白。
1、23:23进去,开始弄,具体怎么弄的不知道。肯定是有亲密行为了,而此时女主其实并未意识全部丧失。2、男主的迷惑行为。开始10分钟后,王某文竟然开始买T?这个的目的难道不是准备上本垒?这个其实已经脱离强制猥亵的范围了,进入了强奸案的范围了。
而再过了10分钟后,王某文就直接走了????这T都没到手????我们办公室几个同事都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是搞的哪出。我们设想这么一个场景:加入王某文真的和女主只是同事关系,看到女主酒醉容易下手然后就色欲薰心开始弄,那热火朝天的时候还顾得上买套吗?然后更迷惑的在后面,既然买了,竟然没有等到套到手就离去,这是什么操作?都准备要套了,断不能随随便便就停下来,而10分钟后王某文就走了,为何T没到手王某文就结束?接下来的一段可以看出我们前面为什么说女主意识其实并未完全丧失,她还能在手机里找到并拨打另外一个同事电话,真正烂醉的人是做不到的(很多人认为是可以,后续我们会说明):
虽然警方没有明说当时女主的精神状态,但是数次提到女主能够多次联系其他同事,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而第三次男主进去什么事情都没做。甚至第四次进去也什么事情都没做。
我们看到这里其实完全无法理解王某文的行为。
王某文的表现更贴近于“事前狂如魔,事后圣如佛”,警方通报中没有写为什么王某文会这样,最终定的是“强制猥亵”,而检察院方面依然在调查。
而大家都知道,阿里女在这里撒谎了……请看原文,我们把重点画一下标记:
1、你自己看到自己醉到毫无意识,ok,没问题。2、你既然醉到不行,你怎么知道自己夜里没有打电话给他?ok,从手机上可以看得出对吧,拨号记录、聊天记录等,那么警方通报中的其他2个人打电话你怎么只字不提?手机上没有记录?3、既然手机上有记录,那么你怎么认为他是在狡辩?事实上的确是2个同事打电话给王某文,这是事实,怎么到了女主这里变成了假的?4、王某文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带T去,你怎么判断是王某文的T?
对于阿里女和警方不一致的说法,我们当然相信警方,阿里女为什么要撒谎呢?事情的真正男主王某文为何最终没有批捕呢?
然而,王某文的妻子在网上发长文!我们在长文中看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版本,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剧情,一个完全不一样的阿里女(周某),离谱到让人倒抽一口凉气……
而最终的“不批捕”恰恰可能证明她说的就是真相,不管真相是多么的离谱!因为她提到了2个证人都可以证实,假如阿里女真的在出租车上给王某文“种草莓”了,那么这个事情可以说是彻底反转,不管后续发生任何情况,绝对就反转了,只可惜最终的通报中没有写出真相。
她的原文:
第二,她和我们当初发文一样,也同样质疑阿里女的醉酒程度。
虽然阿里女喝了七两白酒,但是每个人的酒量不一样,很多人都是1斤依然没什么问题,喝酒多少的确无法证明酒醉程度,而且我们前面文章也质疑过,酒醉的确可以做到乱打电话,但是每次都精准打到同事,每次都精准到足以让王某文回来,这个的确很难理解。这是她的原文:
这个“打电话能力”很重要,因为她接下来的质疑很关键,如果阿里女的确是被猥亵,那么被猥亵后就可以打电话反抗,为何没有?能够打电话给同事不能打电话报警?这是她的原文:
那么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显得尤其重要。
警方通报中,王某文是4次进入阿里女的房间,除掉第一次之外,另外3都是“电话召回”,期间王某文的举动也让我们费解,她的发文中解释了王某文的行为,虽然这是她单方面质询丈夫获得的情报,不能作为真正的事实依据,但是王某文的叙述的确是很好解释了一系列的问题:
1、当初的房卡问题解释通了,是阿里女电话里同意的。
2、王某文并没有上本垒,而是网上下单之后去洗澡后猛然醒悟,虽然这种情况不多见,但是的确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套还没送到之前他就离开了。3、第三次是开视频进去的,这点警方有提到。按照王某文的叙述,的的确确和阿里女有过亲密接触,但是是否定性为猥亵主要看女方态度,如果当时真的是按照文章中所言女方是同意的,那么这个事情就难弄了……
王某文的妻子坚定地认为阿里女(周某)撒谎:
对于我们前几天文章中提到的,为何阿里女对于超市男的到访只字不提,王某文之妻也进行了质疑:
后续更是爆出了阿里女在公司内部的言行,和我们原来看到的小作文的描述大相径庭:
出乎我们意料,她还贴出了阿里女的一些留言,我们看到都呆住了:
截图如下,觉得小可以点击大图横屏看:
竟然是在公司内以“吃瓜爆料”的形式说自己的事情???不是哭诉?
我们无法理解……
接下来她的叙述和小作文里差不多:
这是王某文妻子整理的时间线:
最后是王某文妻子整理的6个阿里女疑似撒谎的点,我们看了下,基本上和我们上篇文章质疑的点差不多,部分质疑已经被警方通报证明当初的小作文的确是撒谎了。
我们看下来,阿里女1和2的确是撒谎,已经被警方证实,3的话存疑,灌酒局应该不存在,酒桌上被超市男猥亵应该是有。
4和5应该也的确是有疑问,第6点我们不清楚。
网友通篇看下来也觉得不对劲:
我们很赞同下面这位网友的话:
王某文的妻子一直在四处奔走,始终认定周某在撒谎。
最终王某文的不批捕证明了她的观点是对的,提供的很多资料和证据应该也是对的。本来我们都以为尘埃落定,但是没想到,超市男张某的妻子也站出来发声了!
大家可还记得当初超市男张某始终不认为自己有罪?甚至还要清白,可惜最终他被批捕了:
而张某的妻子此时也站出来,同样怒指周某撒谎!
她提供的料更猛,如果她和王某文妻子一样,提供的也是真实证据的话,那么这个事情就真的很不一般了……而她此时的爆料可能是完全没有想到超市男张某会先被批捕。前面大家都知道,王某文妻子指责周某主动勾引丈夫,而现在张某的妻子也指出周某主动勾引了丈夫……我们都惊呆了……
和王某文妻子指出的内容差不多,张某妻子也指出周某根本就没有怎么喝醉,神智清醒得很:
张某妻子也指出了大家都想不通的“第二天主动叫张某来”的事情,这点我们到现在依然想不通(谁主动发起语音对话应该很容易查到):
同样,张某妻子也指出了我们当初认为疑惑的点,为何第一次报警根本就不是针对张某的?张某是后面几天后才追加报警进去的。
可以看出,张某妻子对于周某的小作文是持完全否定的态度:
我们都知道,王某文妻子当初对丈夫也是非常的愤怒,但是冷静下来毕竟一码是一码,不能因为丈夫的行为而无限放大认为其有罪,张某妻子也是这个想法:
相当多的网友认同她的看法,婚姻忠不忠是她们的家事,但是对于和大众相关的法律判决是和每个人有关,因此必须要关注:
更多人把矛头指向了周某的老公,在这个案情的后续发展中,周某基本没怎么发声,而周某的老公更是反复隐形了一样。
为什么我们说这个事情完全没有结束?因为张某妻子不服判决,聘请律师准备走司法程序了:
更加出乎我们意料的是,王某文已经被放回去了,而王某文的妻子显然并打算就此罢休,她坚持认为此事完全就是由周某一手搞起来,周某就是诬告,她再次发文怒指周某:
我们也是非常的意外,按理说,事情在她这里应该结束了,而且她的律师也劝她算了。
而当她看到张某妻子发文后也震惊了,张某妻子的发文更加坚定了她对周某的看法:
她也将采取法律手段控告周某:
感受下她的愤怒:
她已经开始了:
如果张某妻子和她的控告都成功了,几乎可以说是近几年来此类案件最大的反转!1、王某文和张某彻底无罪,恐怕还有涉及国家赔偿。2、我们第一次看到“女性猥亵男性”的案件,如果最终成功,那么是里程碑式的结局。3、如果最终反转,可以说极大的震撼了此类案件的惯性思维,即“女方在X行为中的主导性”,对类似案件的判罚将起到极大的辐射效应。网友的反应非常激烈:
此事到目前为止,已经绝对不止是一起简单的猥亵案件了,此案最终结果会深刻的影响中国法治进程,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