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去年6月,重庆的王女士通过110投诉望龙门派出所民警,约半小时后,就被该民警以传唤为由从家中铐走。在此过程中,相关民警以妨碍公务为由,对王女士父母使用了催泪喷射器、警棍等警械。
此后,王女士一家人起诉望龙门派出所。今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望龙门派出所民警对王女士父母使用催泪喷射器、警棍等警械的行为,不符合使用警械的条件,其行为违法;对王女士未使用传唤证而进行口头传唤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
对此,望龙门派出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9月12日,渝中区公安分局通报,处警民警对王某进行口头传唤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对王某父母使用警械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对傅某、陈某等处警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纪检、督察部门调查处理。责令派出所撤回上诉。分局对王某及其父母深表歉意,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监督。
来源:@平安渝中、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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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子投诉民警后遭违法传唤 父母现场遭警棍打伤
重庆的王女士通过110投诉派出所民警,约半小时后,就被该民警以传唤为由从家中铐走。在此过程中,其父母还被警方以妨碍公务为由,用辣椒水喷、用警棍打,引发舆论关注。
据中国媒体极目新闻9月12日报道,对于民警的行为,王女士一家人早前已起诉警方。在7月,法院一审判决警方传唤王女士行为违法,对其父母使用催泪喷射器、警棍等警械的行为违法。
对此,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望龙门派出所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
报道称,35岁的王女士表示,2020年5月20日,她因情感问题与李某发生矛盾,她报警后,望龙门派出所民警陈某负责处理此事。陈某在6月13日组织双方进行过一次调解,但双方没有协商达成一致。6月18日晚19时许,陈某再次让王女士去派出所调解并做笔录。因为此前她已做过一次笔录,且之前的调解过程中,李某出现了没按约定到派出所的情况,所以她担心当天李某是否一定能去派出所,加之自己刚下班,她就没有马上答应民警的要求。然而通话中,陈某却说“不要以为你是研究生就很懂”,并表示要传唤她。
王女士觉得陈某的话冒犯了她,便拨打了110投诉了陈某。《重庆市公安局电话报警接处警综合单》显示,当晚7时34分王女士报警,报警内容为“……该民警用言语侮辱报警人,报警人认为该民警处置不当,态度不好,求助”。7时41分渝中区分局向望龙门派出所下达指令,民警出警。
王女士称,望龙门派出所接到110出警指令后,当晚20时许,被投诉的民警陈某和三名同事来到她家,四人中三名为正式民警,一人是辅警。民警敲门后,她刚开门,见到被投诉的陈某就很反感,告知对方不要进来。而后民警试图将她往门外拽,她奋力摆脱,但还是被拽出家门。她母亲看到后试图阻止,但民警却称母亲妨碍公务,并用辣椒水喷老人的眼睛。她父亲过来查看母亲的情况,也被喷了辣椒水,还被民警用警棍打。
2020年12月底,王女士和父母分别向法院起诉警方。
上述事件经过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热议,有网友纷纷评论称,“重庆四任公安局长被查,想想当地警方有多黑吧!这派出所还有脸上诉?”“依法治国,先要依法治警,公检法违法是对社会秩序的最大危害,对他们的行为要零容忍!”“看来扫黑除恶还不够深入啊,重庆的公安系统之前清理没到位?”
随着舆论发酵后,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官方微博9月12日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渝中区法院判决望龙门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王某违法,派出所提起上诉一事,渝中区公安分局认为,处警民警对王某进行口头传唤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对王某父母使用警械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对傅某、陈某等处警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纪检、督察部门调查处理。责令派出所撤回上诉。分局对王某及其父母深表歉意,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监督。
不过,该处理结果并未平息众怒,有评论称,“非要出现舆情才回应,直接开除公职永不录用,并追究其违法责任。既然不合法,那这就涉嫌持凶器强闯民宅行凶。给国家信誉造成严重损失。希望严惩不贷,更何况还在中国全国政法队伍大整顿期间。”
极目锐评重庆警方就“民警违法传唤”致歉,警察犯法更应严肃追责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重庆的王女士通过110投诉派出所民警,约半小时后,就被该民警以传唤为由从家中铐走,其父母还被警方以妨碍公务为由,用辣椒水喷、用警棍打。王女士一家人就此起诉警方。今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警方行为违法,派出所提起上诉。9月12日,渝中区公安分局通报,就此事致歉,责令派出所撤回上诉。(据9月12日)
整件事情的起因,是王女士在一起纠纷调解中拒绝二次录口供,与当事民警陈某发生口头争执,她觉得陈某态度不好,言语不当,通过110进行了投诉,没想到惹来这么大的麻烦。她自己被暴力铐走,年迈的父母被喷辣椒水,被警棍打,甚至被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在确定没有犯罪事实后,一家人为自己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多方投诉,却没有结果,最终只能打官司。好在,打了大半年的官司,法律终于主持了公道。
整个事件并不复杂,是警方各种不规范的行为,让其变得复杂。王女士拒绝配合调查的确不妥,但她依然有投诉当事民警态度不好的权利。因为法律规定,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如果投诉是有依据,有事实的,就按照规定处理反馈,如果投诉不实的,也可以依法处理,让被投诉的民警直接上门找投诉人“算账”,还动用暴力,强扣罪名,甚至到了法庭上,还在虚假陈述,为自身行为“涂脂抹粉”,这就很有些“滥用职权,公报私仇”的感觉了。
法院的判决说得很清楚,王女士父母在女儿要被带走时的阻拦行为,尚未达到需要民警对其使用警械的程度,二人亦未实施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而涉事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时却有多项不规范行为,并未提及处理“110电话”报警投诉事宜,也未使用传唤证,是典型的违反法定程序,知法者犯法,执法者违法,令人心痛愤怒,更让人警醒。
王女士一家艰难的维权经历,也反映出,当前对于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约束依然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直到法院判决了,事实清楚明白,派出所还不服,还觉得自己对民众“动武”没错,要不是上级分局责令,还想着上诉,纵然法律程序允许,但也足见其对群众权益的漠视,以及滥用权力的傲慢。
人民警察高举正义之剑,守望万家灯火,本应是人民的平安卫士,而不是高高在上、欺凌百姓的“衙役”。个别人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不仅给当事群众带来了身心上的创伤,更是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虽是害群之马,却因其手握执法权、行为恶劣,影响了整个警察队伍公正执法的形象,动摇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信心,也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若不严肃处理,追责到底,难以取信于民,必然后患无穷。
有句话大家都很熟悉,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警示人们做事要依循法度,也彰显了法律的权威。那么,作为执法者的警察犯了法,更不能由上级单位通报道歉了事。谁做错的事谁负责,谁管理约束不到位,谁负连带责任,违法怎么罚,违纪又怎么罚,大家都等着看下一步的处理结果。唯有切实依法执法,让所有违法者都付出代价,才能增强司法的公信力,维护队伍的纯洁性,汇聚起公平正义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