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疫情形势依旧很严峻,那么此刻从加拿大回中国是否需要隔离呢?

就有网友在约克论坛提问:南航,多伦多-广州-成都 联程机票,需要在广州隔离吗?

给父母买了回成都的机票,多伦多经停广州,然后待2个小时直接转机到成都双流机场。想问一下从广州入境后可以直接转机吗?还是需要隔离?



有网友表示:如果不换机场应该没事,到达成都后隔离14天+居家/酒店隔离





也有网友表示:需要广州隔离14天,回老家再隔离14天







那么,回国隔离政策究竟如何呢?境外回国入境隔离的政策又有重大调整了!

最新入境政策

根据最新规定,近期想要入境中国的境外人员,因各个省份的不同要求,隔离时间也不同,隔离时间最长28天!

需在隔离期,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符合要求后,才能申请隔离结束。

不仅如此,就算是解除隔离后,如果是国内转机入境人员也需要在第一入境点隔离结束后到达居住地后根据当地要求进行隔离+居家健康检测。



由此可见,随着国内外疫情的变化,回国隔离政策也有调整!

目前四川省的隔离政策是:

1. 从四川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

医学观察期间第 1、7、14 天采集鼻咽拭子完成核酸检测,其中第 14 天应至少采用 2 种试剂平 行验证(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并进行 1 次抗体检测,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不进行抗体检测, 已进行抗体检测的,其结果不作为医疗筛查和诊断的依据。

解除隔离后,入境人员由各地闭环接回当地(外省人员应闭环送至机场、车站),纳入社区管理,做好 7 日内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日向社区报告 2 次体温、症状情况,第 7 日进行一次核 酸检测。

2. 省外口岸入境人员:在首站执行完 14 天集中隔离后,入(返)川时不再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按照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求管理。

广东省的隔离政策:

1. 深圳:实施“14 天集中+7 天居家”隔离措施

对入境人员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再加 7 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区管理。

2. 目的地为广东省(深圳除外)的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不具备居家健康管理条件的,在原集中隔离场所继续实施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所有境外入境人员在 14 天酒店隔离期间,分别于第 1、7、14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社区管理期间, 在第 21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累计共 4 次。

针对来自英国等发现新型变异病毒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在 14 天酒店隔离期间分别于第 1、4、7、14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社区管理期间,在第 21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累计共 5 次。

3. 目的地为省外的入境人员:在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观察后,能提供有效机票、车票、船票信息的,解除隔离 后做好个人防护离穗。

4. 省外入境人员:近 21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解除隔离未满 7 天),请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出发前及时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并在抵粤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物业、居住酒店或目的地社区居委(村委)进行报备,尽量避免去公共场所 及人流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体温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在“粤康码”上进 行个人健康申报。

就楼主的问题来说,总体而言:广州入境14天+成都7天

有一些城市在转机地隔离后回目的地,是闭环转机的。例如专门通道换登机牌,安排最后一排与其他乘客隔开,专人和摆渡车送上飞机。

尽量保证上飞机都是闭环和普通乘客隔开的。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当地政策调整!

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各省市最新的入境隔离时间,近期想回国的小伙伴一定要看哦!

北京市:

北京口岸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 天健康监测”

严格控制第三国人员在该地中转入境北京。

上海市:

1.对目的地为我市的入境人员:有条件的“14 天集中+7 天居家”隔离措施。

(1) 对新入境人员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观察后,继续开展 7 天社区健康检测。落实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 非必要不外出,尤其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等不 适症状时要及时就诊。

(2) 在隔离观察和社区健康检测期间实行 6 次核酸检测;对经研判为重点关注对象的,适当增加核酸检测 频次。

2. 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3+11”隔离转运措施。

在沪集中隔离 3 天后,闭环转运至当地,继续集中隔离 11 天。即在定点隔离的第 4 天,由三省安排专人 专车将符合转运要求的相关人员,从隔离点闭环转运至三省目的地,继续实施后续健康观察至 14 天期满。对于在沪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的(核酸或抗体阳性、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等),按照原有流程在沪排查诊治或集 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3. 对目的地为沪苏浙皖外其他省区市的入境人员:在我市实施为期 14 天的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解除隔离后, 继续在本市逗留的入境人员,其所住酒店或其他暂住地等所在社区及时对接,掌握其体温及健康状况,督促其 按时做好核酸检测。

安徽省:

1.本省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7 天健康监测” 期间进行 3 次核酸检测

2. 异地入境人员:

隔离期间经 2 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 1 天)、1 次血清抗体检测均为阴性,则可以在集中隔离 7 天后转为在 入境隔离地居家观察;当地无条件继续隔离观察的,由政府组织转运至住地,居家隔离 7 天。

重庆市:

1. 重庆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7 天自我健康管理”

2. 外省市入境解除隔离人员:能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检测证明的,进行 7 天居家隔离+7 天自我健康管理;无法提供证明的,需 14 天集 中隔离+7 天居家合理+7 天自我健康管理。

福建省:

对所有 14 天内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目的地为福建的入闽人员,实行 14 天集中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

甘肃省:

1. 在我省入境的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期间不少于 4 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 2 次核酸检测。

2. 在外省入境并在当地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的来返人员:继续落实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 3 次核酸检测。

浙江省:

对境外来浙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 天居家健康观察+7 天日常健 康监测”。

同时,配套建立“4+1”核酸检测机制,即对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初始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 满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各进行 1 次免费核酸检测;为进一步降低风 险隐患,对日常健康监测期满的入境人员共同生活者也进行 1 次免费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 所;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应尽量控制活动范围。相关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就医并报 告。

河北省:

境外入冀人员:“14 天集中/居家隔离+14 天居家健康检测”

所有境外入冀人员,均需核酸检测,在冀有固定居所的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无固定居所的到指定宾馆集中医 学观察 14 天。已解除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要自觉做好 14 天居家健康检测工作。

河南省:

1. 本省(郑州)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1 次核酸+1 次血清抗体检测”

2. 第一入境点隔离满 14 天的来返人员:

(1) 郑州:继续 7 天居家医学观察+1 次核酸+1 次血清抗体检测。

(2) 洛阳:继续 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

湖北省:

境外来鄂人员:“14 天集中隔离”;

目的地为武汉的境外来鄂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14 天社区健康管理”

湖南省:

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第一入境点)+7 天集中隔离(居住地)+7 天居家健康监测”

在第一入境点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 2 次核酸检测;回居住地后原则上实行 7 天集中隔离 医学观察,并进行 1 次核酸检测,特殊情况经当地指挥部批准后可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后,实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其后纳入网格化管理。

江西省:

1. 境外经我省直接入境的人员:“21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在集中隔离第 1 天、第 7 天、第 14 天、第 21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 7 天,在居家观察第 7 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2. 在外省第一入境点解除 14 天集中隔离抵赣人员:继续“7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在集中隔离第 1 天、第 7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 7 天,在居家观察 第 7 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山东省:

1. 从山东口岸入境的人员:“14 天集中隔离+2 次核酸检测”

2. 外省口岸入境人员:须转乘飞机抵鲁,不得擅自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陕西省:

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

山西省:

1. 太原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4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 检测)”

2. 其他省份口岸入境集中隔离 14 天期满人员:继续实施“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天津市:

1. 从我市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于入境“第 1 日”“第 7 日”及解除隔离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特异性抗体双重检测。

2. 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津人员:

(1) 在其他口岸隔离满 14 天解除隔离后来津人员,实施 7 日居家隔离。

(2) 入境超过 21 日且未满 28 日的来津人员,须提供抵津前 3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对于通过“快捷通道”入境的人员,严格实施 2 日集中隔离,21 日内全闭环点对点复工,第 7 日、第 13 日和第 21 日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管控等措施。

虽然隔离政策较繁琐,但是为了安全,即便繁琐,也挡不住海外游子想回国的心。

因为各地要求不同,若要回国还是要时刻关注相关信息!

相关资料可点击查看:

https://www.citsgbt.com/ftp/citsgbt/ChinaPolicyUpdate/chinapolicyforinboundtraveler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