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8月27日报道  刚刚 郑爽就偷税事件发长文道歉:“在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过程中,我了解到,由于个人财务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我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缴纳税款,还由此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此,我诚恳地向国家、社会、关心我的朋友们道歉。税务部门依法对我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我接受这一决定并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按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全文:

致歉信

此时此刻,我非常地后悔和愧疚。

在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过程中,我了解到,由于个人财务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我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缴纳税款,还由此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此,我诚恳地向国家、社会、关心我的朋友们道歉。

税务部门依法对我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我接受这一决定并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按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出道十多年,我有幸跟随着国家影视行业蓬勃发展的脚步实现了自己演员的梦想。我深知,我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国家的培养;身为公众人物,我获得的一切都来自于大家的关注。我会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以后定将严格遵守法律,不再辜负粉丝的关心、社会的关注。

这次的教训将会是我一生长鸣的警钟,告诫我必须时刻审视我自己,不仅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更要用更高的要求约束自己。我不会推卸责任,自己犯的错就勇于面对,望大家能继续监督我、鞭策我!

最后,再次和大家说声对不起!请接受我发自内心的歉意!

郑爽 凌晨3:15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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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郑爽不是个案,娱乐圈潜规则要严查深挖



今日(27日),郑爽偷税逃税案件有了明确的调查结果。上午,国家税务总局通报,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这一调查结果的公布,让郑爽案件时隔4个月再次步入公众视野,在网友热议的同时,央视新闻、《人民日报》、侠客岛、半月谈等一众官媒也纷纷发文评论。

央视新闻评郑爽偷逃税被罚:谁胆敢偷逃税谁就得付出沉重代价!

偷逃税,于法不容,查你没商量,罚你有依据!法律面前,勿心存侥幸,勿玩“障眼法”,更不能顶风作案。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税收征管秩序,执法部门有决心更有手段。谁胆敢偷逃税,谁就得付出沉重代价。如果说本分做人、认真演戏,是演员最基本的道德修养,那么依法纳税就是基本的法治素养。如若一再玩火,葬送的是演艺生涯,毁掉的是自身形象。



央视新闻评论:郑爽不是个案,娱乐圈潜规则要严查深挖

今天,郑爽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事件表明郑爽逃税不是个案,应对娱乐行业严查深挖,帮助配合逃税者也应一并处罚,依法纳税是每个人应遵守的法定义务。同时,中央网信办重拳出击整治“饭圈”乱象,警示公众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不做“脑残粉”,不被割韭菜。治理“饭圈”乱象刻不容缓,沉疴痼疾需猛药。



人民日报评郑爽被处罚:以儆效尤,绝不姑息

隐匿“天价片酬”,故意偷逃税,被依法“重锤”,咎由自取!更要追问,殷鉴不远,为何有人顶风作案?红线不能碰,以儆效尤,绝不姑息。身为公众人物,更须以身作则,法律不会因名气大而打折,道德标准不因你人气高而降低。时刻绷紧法治弦,演艺之路才不会坍塌。



侠客岛:郑爽偷逃税7000余万被罚,谁会坐立不安?

郑爽偷逃税7000余万,被追缴、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2.99亿元,可谓大快人心。拿着天价片酬,还偷税逃税,法律不锤你锤谁?更可笑的是,在事件刚曝光的时候,郑爽还信誓旦旦称“舆论不能成为最终的结果”,一些不明真相的粉丝也要求为郑爽“澄清”。如今,事实胜于“狡辩”,郑爽求锤得锤,抓紧缴罚款吧。

税务部门通报中还提到,郑爽参演电视剧《倩女幽魂》的片酬为1.56亿。明星轻松拿天价薪酬,这不是新话题,和我们畸形的市场有关。当一部剧好不好卖的评判标准是有哪些流量明星的时候,那明星的价格,必然是天价的。没办法,这个圈子里资本热钱实在太多了。

正是由于天价片酬带来的税务缴纳问题,“阴阳合同”等各种各样的规避税务监管手段也出现了,比如明星自己通过参股以投资方的身份获取变相收益,甚至一线明星完全可以通过肖像权、广告费、赞助商等其他形式拿走十倍的薪酬。嗯,只有你想不到的。

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严重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这次郑爽事件掀起乱象一角,是提醒也是警示——依法纳税是公民义务,谁还迎着监管枪口搞什么“阴阳合同”,绝不姑息。

昨天还有一则消息引发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个别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人员,正立案检查。话不多说,大家自己体会吧……



半月谈评郑爽偷逃税被处罚:郑爽偷逃税被严惩,敲响了一记警钟!

日前,郑爽偷逃税一案迎来处理结果。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罚得好,于法不容者必将严惩!税务部门对于郑爽的“顶格”罚款,重点不在于数字本身,而在于其体现出国家对于打击偷逃税的决心与力度。在有前车之鉴与明确的法律面前,勿要心存侥幸,更不能知法犯法。

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更不能对法律有恃无恐,否则,毁掉的是个人前途,危害的是行业未来,污浊的是社会风气。就此,国家税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对高收入人群、高风险行业的税收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综合治理。国家广电总局也表示,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这意味着,明星艺人一旦触及税法红线,迎来的将是“顶格”处罚,送走的便是职业生涯,双倍震慑将为明星艺人敲响重重一记警钟。

社会应有更多反思。有的明星艺人为何一再铤而走险?得来太易,不懂珍惜羽毛;德不配位,势必容易崩塌。公众人物自身要严守道德底线,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唯有以德为先,德艺双馨,才能拥有更长久的职业生命。

行业也需深刻自省,谁在为明星艺人偷逃税提供环境便利?谁在为违法行为乱操作“钻空子”?这些问题值得深究。国家广电总局此前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教育,对违法违规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坚决严肃追责处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扫清污浊、清朗环境,是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