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手法,该团伙共骗取24万余元。8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这一“套路嫖”诈骗案宣判,被告人汪某、陈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并处罚金。
通过话术、肢体接触误导和暗示客人
自2019年7月8日至案发,该按摩店通过网上发布隐晦的提供色情服务的信息吸引被害人。当被害人按约定来店后,由前台人员引导至房间,由管家与技师等相互配合,按照“话术”进行言语误导,以“只有办理会员卡才能得到性服务”的话语,并通过肢体接触暗示客户店内有色情服务,使客户误以为充值成会员后可在会员区享受色情服务,进而欺骗、诱使被害人支付数千元的高额按摩费或充值上万元的会员卡。
按摩店客户与按摩店之间的转账记录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图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管家会根据与客人交流,辨别对方能承受多少金额的充值,来向对方进行充值门槛的报价。为了规避客户将会员卡带走作为报警的证据的风险,该店在客户办理完会员卡后会要求客人将卡留在店内。
客户交纳费用后,由技师给客户提供普通按摩服务并与客户周旋拖延时间,在客户意识到被骗时,由店长、经理等人等出面安抚,或者以“话术”暗示继续让客户误以为后期会推出色情服务,从而继续充值高额会员卡。
从证据证词中找出幕后主使
检察机关介绍,该案作案成员众多、作案手法新颖,属于复杂涉众的新型“套路嫖”案件。
店长李某到案后供述,“我朋友和这家老板认识,就推荐我来这里做实习店长,我主要负责店内的管理和客户的投诉。”
多次在李某等被告人的供述中浮现出的“汪总”(汪某)和“四爷”(陈某)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这两人在到案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中频繁“露面”,部分钱款也流向他们。
2019年8月,承办检察官通过核实涉案人员的证词、查阅聊天记录、梳理银行流水、补充调取相关材料等,厘清了汪某、陈某在该诈骗活动中所起到的核心作用,遂制发《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2020年2月、6月,汪某、陈某分别被追捕到案。
闵行区检察院指控,2019年5月起,被告人汪某、陈某结伙他人,为非法牟利经合谋租借场地装修后开设某按摩店作为犯罪场所,招募段某、解某、李某(均已判刑)担任店长,负责具体经营和人员管理等工作,通过网络发布隐晦的提供色情服务的信息引诱客人来店消费,诱骗其支付数千元的高额按摩费或充值上万元的会员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
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