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关系,弄死你!”法拉利女司机追尾叫嚣,警察:最不怕你有关系
“臭屌丝”
“弄死你”
“我有关系”
“把你车砸了信不信”
近日,网传一段视频显示
广州一名女司机
驾驶法拉利追尾一辆马自达
随后法拉利女司机“口吐芬芳”
开始了骂大街的表演
具体视频戳下面↓
8月20日,警方最新通报
骂人司机的法拉利
其实是租来的
据@广州天河公安 官方微博消息:针对近日接报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后续警情迅速开展核查。现查明:8月13日17时许,陈某(女)驾驶轿车搭乘陈某某(男),在天河区龙口西路被冯某(女)驾驶租来的黑色轿车追尾(后交警认定冯某负全责),冯某当场使用“傻逼”“臭屌丝”等语言对陈某某进行侮辱,后来还发送“要你的命”“那就等下我叫人去你家”等短信威胁陈某某人身安全。针对冯某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天河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冯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警方表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警方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
每一个执法环节上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广东广播电视台触电新闻报道,2021年8月13日,广州一名女司机驾驶法拉利追尾前车,随后女司机口出狂言。
被追尾车主陈先生说:“下午五点钟,我开着马自达行驶在龙口西路主路上,然后有一辆法拉利从停车场出来,它是从小路进主路,她的车的右前方撞到了我的车的左后方,在等待交警来的过程中,交换了电话之后她就发了一些辱骂的信息。”
法拉利车主:
“你再给老子录像,老子把车给你砸了信不信”
网传截图显示,该女车主还曾发信息给陈先生,称:“我的(车)膜都5万元。要你的命,你别以为不接电话就可以了……”
据广东广播电视台报道,根据交警判定,法拉利女司机全责。
肇事女司机甚至在交警大队扬言威胁,并声称:“我有关系。”不过遭到交警当场回应:“我最不怕的,就是你的关系”。
类似的事件不止一起
四川广安的“严夫人”
2018年成都本地知名博主@成都网友小张 爆料,成都金苹果爱弥儿幼儿园班上有位女孩打同学,老师将她单独安排座位的决定误发到了家长群里。随后女孩家长在群里威胁说:“陈老师,你马上在全班当着所有师生给严××道歉,否则我通知你们集团领导来给我解释你对严书记女儿说这话什么意思!!”
甚至在群里表示女儿严某某是小学的内定生。
嚣张的态度和理直气壮地搞教育特殊化
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
事件很快引起热议
她嚣张的资本——严书记
也被网友扒出
最后严书记因受贿被判10年
2019年8月2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受贿案,对被告人严春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严春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严春风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完整报道戳下面↓
扇人耳光的所长夫人
2019年7月30日
一个视频刷屏网络
一开保时捷的女子穿着高跟鞋从车内走出
与一位开奇瑞的男子发生争执
突然女子扇了男子两个耳光
男子反击,然后
女子没站稳、帽子飞了、人懵了...
事件发生后
有网友报料该女子丈夫为派出所所长
之后,警方确认了女子丈夫的身份
并对其丈夫进行了调查
调查后发现
其丈夫涉嫌其他违纪问题
被免去所长职务,并立案调查
安徽蚌埠的徽州宴老板娘
今年7月,安徽蚌埠
因遛狗引发纠纷
徽州宴老板娘
也就是宠物狗的女主人怒吼:
“我有钱!谁敢弄我的狗!”
视频经过传播后引发热议
很多市民都退订了徽州宴的宴席
之后,其被行政拘留7日
(完整报道戳下图↓)
一句“你对严书记女儿这么说话是什么意思”,牵出了一个副厅级干部的违法违纪腐败案;
一句“老娘有的是钱,干了几家徽州宴”,直接导致徽州宴关门谢客、损失惨重。
那么一句“我有关系的,弄死你”背后,又是什么?
她们自认为有钱、有权、有关系便高人一等,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也不把法律和规则放在眼里;又或许,这位女司机只是狐假虎威,外强中干。
面对如此嚣张的法拉利女司机,正如男车主陈先生所作的那样,普通人的操作也可以很 “法拉利”:记录下她的丑态,用法律作为维权利器。
如今在社交媒体的时代
尊重他人,必定他人也会尊重你
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礼仪都
学不会
那么你离翻车也不远了
骂人者,拘留!
昨晚看到广州天河公安的一则《情况通报》,很是解气,爽心。
【情况通报】广州天河警方针对近日接报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后续警情迅速开展核查。现查明:8月13日17时许,陈某(女)驾驶轿车搭乘陈某某(男)在天河区龙口西路被冯某(女)驾驶租来的黑色轿车追尾(后交警认定冯某负全责),冯某当场使用“傻逼”“臭屌丝”等语言对陈某某进行侮辱,后来还发送“要你的命”“那就等下我叫人去你家”等短信威胁陈某某人身安全。针对冯某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天河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冯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方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上感受到公平正义。
细看警方这里的用词,【冯某当场使用“傻逼”“臭屌丝”等语言对陈某某进行侮辱,后来还发送“要你的命”“那就等下我叫人去你家”等短信威胁陈某某人身安全。】前者是当场公然骂人的,后者是发短信恐吓人的,警方最终认定这些言论均违反治安管理。
经常在网上看到一些人以“因言获罪”字眼来讽刺执法行为,殊不知的是言论和思想是两个概念,思想是不会定罪的,你在头脑里随便怎么想,都不会构成违法犯罪,但你表达出来,这就是行为了,无论该表达是口头表达还是书面表达(网络发表或出版)的行为,只要违法,都必须承担责任。不要拿“因言获罪”这几个字来暗戳戳、阴阳怪气地发声,那只能说给外行人听。广州警方就是好样的,你骂人,就拘你。
这事件前面的背景资料是这样的:
日前,广州一名女司机(即《情况通报》中的冯某)驾驶法拉利追尾前车马自达,随后女司机口出狂言引发热议。
这名女司机对着相撞车辆的男车主直呼“臭屌丝”,还表示如果他再录像,就把他的车砸了。
在交警开具判责通知书前,肇事女司机不停向被追尾车主发送辱骂信息。
“法拉利”、“臭屌丝”……等等鲜明对比的词,上了网络就是一波舆情。
8月19日,广州天河公安官微曾称,广州天河警方对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警情开展调查。
8月20日,广州天河公安对该女子的行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请注意这里是“分别处以”,可见广州天河公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的严厉和严谨。不“抓大放小”,有一个惩一个,不和稀泥。
祸从口出,不是假话、套话,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要习惯于一个错觉,看到网上一些骂人行为没被处罚便认为骂人无所谓,你感觉无所谓的地方那是因为不是所有的公安都是广州公安而已。存在不代表合法,现象不意味合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拉利女子追尾后,大庭广众之下骂人的行为触犯的是上述第(二)项情形;嗣后发短信恐吓人家触犯的是上述第(五)项情形。广州天河公安对法拉利女子的两项行为分别予以处罚,一个是拘留,一个是罚款,该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喜大普奔。
据说该女子对短信骚扰有辩解,说是因为想和对方谈一谈(私了),对方不接电话才恼火发了几个骚扰短信。笔者必须说明,此辩解毫无价值,“谈一谈”不是人家的法律义务,对方已经报警,不想和你谈,你逼着人家和你谈没道理的。短信骚扰人是事实,辩解不了的。
另外读者再看下《情况通报》中的这个表述“被冯某(女)驾驶租来的黑色轿车”,“租来的”车和处罚有没有关系?毛关系没有,为什么要把这字眼放进去?该事件中骂人者冯某开的是法拉利,被骂者开的是马自达。角色换一下,如果骂人者是马自达,被骂者是法拉利,这波舆情还起得来?呵呵。
警方用“租来的”仨字告诉网民:就是个装逼的矫情女子罢了,都洗洗散了……三个字一下子澄清和化解了舆情。《情况通报》很是高超,社会我穗哥,人狠话不多。
正如鲁迅所言:世上本没有有钱人,装得多了,便被人当成了有钱人。其实真正的有钱人基本上很低调的,很少显山露水,你们看看笔者什么时候骂过人“傻逼”“臭屌丝”的,什么时候显摆过法拉利的?古人云,吃什么补什么,缺什么摆什么,这话很是靠谱。
看到广州的这个通报,或许有些喷子内心侥幸了:还好中国的公安不都是广州公安,要不进去多少次了……对此我必须告诉喷子们:越来越多的公安已经和广州公安并驾齐驱了。举例:
案例1:2019年1月29日,景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接到某村村民李某报警称,村民吴某在大街上辱骂自己,请求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吴某在同村朋友家喝完酒后步行回家,经过李某家附近时,想起了一些陈年旧账,随即就在街上辱骂李某。李某听见吴某在自家门外骂街,便出来质问,但吴某仍继续辱骂李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吴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2:2019年2月4日,枣强县张秀屯镇某村村民何某的儿子身体感到不适,何某便给村医周某打电话,望其为儿子诊治。而当时周某正忙于另一件事,并没有听清电话那头的内容,也没有出诊。何某情绪激动,借着酒劲儿,在本村的村民交流微信群中公然辱骂周某,周某当时并未在意,也没有与之理论。次日,周某同村的外甥王甲、王乙却不干了,二人也借酒劲儿,在微信群内对何某进行回骂。后来何某越想越气愤,自觉“占理”的他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案,张秀屯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认定何某、王甲、王乙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枣强县公安局依法对何某、王甲、王乙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3直接上图:
案例2和案例3系在网络上骂人的案件(一个微信群里,一个微博上骂)。网络非法外之地,必须提醒。
案例4:2019年8月29日凌晨1时许,葛某报警称,其在莘县群贤堡小区,有人敲打防盗门,并在门外辱骂。
经调查,8月29日凌晨1时许,王某驾车到莘县群贤堡小区葛某租住处,其用手敲打葛某租住处的防盗门十几分钟,并在门外辱骂葛某“我是你爸爸”之类的话。
警方认为王某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读者若是感兴趣的话可以上网搜搜,网上这类案例很多的,有网上骂人被拘留的,有线下骂人被拘留的,各有千秋,各有特色。不要以为骂人拘留仅广州天河一家,骂人者被拘留的还是比较多的。
市民的语言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我希望各地公安都重视起语言文明问题,对语言不文明者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决不能让言语违法者恣意妄为,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