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9日晚,37岁的吴锋为了儿子上学一事,从福建晋江的家中出发,前往五六公里外的大排档,和朋友蒋哲等人推杯换盏。
回家途中,意外不期而至。吴锋驾驶的摩托车撞上绿化带,他摔倒在地,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发三个月后,吴锋的父亲将与儿子同桌饮酒的5人告上法庭。而5人均称,自己先于吴锋离席,饭钱也是吴锋支付,他们并不知道吴锋会自行驾驶摩托车离开。
本月初,此案开庭审理。吴锋的父亲吴海说,他在等一个结果。
酒后骑摩托车遭意外
37岁的吴锋是安徽池州人,和妻子一起在晋江打拼多年。
直到今年1月初,这个幸福的小家庭一切都还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妻子此前辞掉了服务员的工作,在晋江市租了个门面开美容店,元旦新开张。儿子年满6岁,过不久就要上小学了。父母也从安徽池州老家来晋江,来帮忙带孙子。
然而,幸福随着1月9日的那场意外戛然而止。
那天,恰好是吴锋母亲的生日,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了晚饭。
当晚8时许,吴锋在半小时内接到朋友蒋哲打来的三通电话,喊他到一家大排档聚餐,讨论吴锋儿子上学的事情。
原来,吴锋希望儿子能上晋江当地的公立小学,此前托蒋哲帮忙牵线,请他联系熟门熟路的人,了解外地人在当地上学的政策。
大排档在蒋哲所住的小区附近,离吴锋家有五六公里远。
父亲吴海陪儿子出门,目送他骑摩托车赶去赴约。
吴海万万没想到,4小时后,他没等来儿子安全回家,却等来了交警的电话:“吴锋出了车祸,伤势严重。”
吴海很快赶到医院,儿子还在抢救中。10日凌晨2时许,医生宣布吴锋抢救无效死亡。
吴锋的遗体被连夜运回安徽老家,入土为安。
家属起诉索赔182万
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1月10日凌晨,吴锋醉酒后(酒精含量为:169.54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摩托车沿晋江市和平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晋江市青阳街道和平路好莱斯登路段,驾驶不慎致车辆碰撞绿化隔离带后摔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吴锋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过交警认定,吴锋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儿子平时都是开小车的,三天前刚好他朋友把车借走了,他便骑了朋友的摩托车。”吴海悲痛地说。
葬礼那天,蒋哲也从晋江赶到了安徽,他和其他同桌喝酒的人凑了3万多元,给了吴海。“这笔钱到现在我一分都没动过。”吴海说,儿子去世那段时间,他每天晚上只能睡着两三个小时。
“蒋哲说喝酒那天晚上,他提前走了,其他几个人也是这么说,我很想弄清楚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吴海说,他曾去过大排档,但老板说吴海无权调取监控。
吴海称,吴锋出事后,蒋哲和他们一家关系并没有因此断绝,虽然见面的次数少了,仍是还有来往。可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态度有些冷淡,他对此很生气。
于是,吴海决定收集证据起诉当晚和吴锋一起喝酒的人,“我无权查看监控,法院是有的。”他从大排档老板处得知,当晚吴锋等人一共喝了3瓶多白酒。吴锋的手机付款记录显示,1月9日晚11时28分,他向该大排档支付了270元。
今年4月份,吴海将当晚同桌饮酒的蒋哲、林远等5人起诉至法院。起诉书中写道:五被告等人与吴锋共同饮酒后,在吴锋醉酒状态下并未提醒或劝阻其不能驾驶车辆或将其安全护送回家,将其置于危险状态,造成其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致其死亡。五被告等人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且与吴锋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吴海向5名被告索赔182万余元。
吴海说,儿子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的突然去世,给整个家庭沉重一击。儿媳的美容店刚刚起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家里的开销除了以前的积蓄,就全靠已经出嫁五六年的女儿接济。孙子上公立学校的事情也因此中断,他目前在晋江一所私立学校读书,学费也是他姑妈帮忙垫付的。
被告均称提前离席
“我宁愿出事的是我,他是我好兄弟,我也不想他出意外。”8月20日,蒋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自己和吴锋是安徽老乡,相识多年,关系很好。那天晚上,自己喝得更多,他和另一名安徽老乡林远比吴锋更早离开酒席。
蒋哲还说,虽然吴锋已去世,但他和吴家的关系没受太大影响。不过,谈及吴锋去世一事,他也不愿多说什么。
林远称,自己和吴锋虽然是安徽老乡,但并不是很熟悉。“吴锋和蒋哲关系很好,我和蒋哲住一个小区,平时吴锋见到我都是喊叔叔,加上我们也是老乡,所以才答应为了他小孩上学的事情牵线。”林远说,当天也是谈吴锋小孩上学的事情,大家不想他花费太多,就在小区楼下找了个大排档吃饭,酒水还是吴锋自己带的。“不然六七个人吃饭怎么会只花270块钱?”他说。
林远称,自己和蒋哲走的时候,吴锋还很清醒,还将他俩送到小区后门。他还说,吴锋平时酒量就不错,自己和蒋哲走后,也不清楚最后是什么情况。
同桌的方鑫回忆,吴锋一直都是开轿车的,以前他喝醉了都是叫代驾,也没想到那天他会骑摩托车。
“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悲剧,谁也没想到临近年关了,他发生了意外。”林远说。
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8月6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尚未宣判。吴海称,庭审期间,所有被告都表示自己提前离席,并不知道最后的情况。吴海也无法调取大排档监控,只能期待法院查明后作判决。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26日,《齐鲁晚报》曾报道,山东章丘一男子与人饮酒后骑摩托车摔倒,造成10级伤残,遂将一同饮酒的三人告上法庭,济南市章丘法院判决三名被告承担20%责任,因为三人在知道其已经饮酒要驾驶摩托车回家的情况下,没有对其进行劝阻、制止,也没有对其护送或通知其家人,未尽合理的交往安全义务,故承担责任。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吃饭喝酒本身是没有过错的,但如果在同桌的人喝醉了的情况下,没有把醉酒同伴安全护送回家,若其在路上出现失足落水或者在外面睡着而被冻死等情况,那么一起喝酒的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被告均表示提前离席,并不知道吴锋醉酒之后会驾驶摩托车,不知道他会处于危险的境地,如果属实,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应该是不用承担责任的。酒席结束之后,若是一起喝酒的人,明知吴锋要骑摩托车走,即明知当事人醉酒后的危险行为,却不加以劝阻,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