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是观察者网的董佳宁。前段时间,珠海的一个人在遛自家柴犬时时,没有牵绳,被狗贩子抢走。等狗主找到时,这只可怜的柴犬已经被做熟上桌了。





狗主的遭遇值得同情,这已经不仅 仅是偷狗了,性质上可以算抢劫了。不过同情之余,还是要提醒一下各位狗主,遛狗要拴好狗绳。这位珠海的狗主,就在爱犬方便的时候,放开了狗绳,让贼人有了可乘之机。拴好狗绳是一个素质和文明问题,也是为了保护狗,防止跑丢或受到伤害。

我也养狗,每天都要遛。我在之前的节目里也谈到过,遛狗一定要栓绳。遛狗不栓绳的原因,我太知道了,就是方便。不单单是省去了牵着的力气,更重要的是可以公然地不清理狗屎。狗出于本能,倾向于跑到草丛里大便,从草丛里再清理大便出来,其实是很累的。所以如果不栓着,基本上主人就可以不管大便的事。

另一个争议,就是吃狗肉。互联网上一直有个谣言,“中国不存在成规模肉狗养殖,餐桌上的都是被盗的宠物狗”。这个我在之前也解释过:宠物狗的肉质的口感,其实是不如肉狗的。另外,去抓、偷宠物狗,其实在经济上非常不划算。

在互联网不那么发达的年代,这个谣言还能存活下去,可是现在再传播,有点说不过去了。甚至不用去百度,直接打开短视频app,都能看到无数的农村肉狗养殖场。

我们查过了,所谓“没有成规模肉狗”的来源,大多指向了一份2015年的独立调查报告,标题是:《被端上餐桌的罪恶与谎言——亚洲动物基金会中国狗肉产业链深度调查系列报告》。

这标题起得,一看就是高情商NGO。如果大家对这个基金会感兴趣,可以稍微查一下资金来源,组织性质。在2012年的时候,就被扒过了,网上还有文章。

这个报告宣称,中国人每年吃1000万只狗,大型肉狗养殖场不存在。然后谣言就经由各路媒体,传下去了:一年吃1000万只狗,没有养殖的。再接力下去,就成了:中国人餐桌上的狗肉,都是偷的,中国人每年吃1000万只宠物狗。类似谣言传出了很多版本,看上去都煞有其事。总之,是越来越离谱。

NGO的报告还暗示,正常渠道的狗肉不可能那么便宜。还引用了某位专家的话:犬类养殖需要高超的技术,一斤狗肉的价格正常应该超过100元。你瞅瞅现在哪有肉狗啊,这都是家里的宠物狗。你嫌贵我还嫌贵呢。

这位专家往好点说,是在象牙塔里待太久了。脑子里的认知和实际的社会,完全是平行世界。中国到底有没有狗肉产业呢?实际上,中国早就有了成规模 的肉狗养殖场。吉林、广东、广西等地都有。在某个企业信息APP上搜索狗肉,相关结果有5万2千多条。专营狗肉生意,注册时间长达二十年的公司,我随便看了看就有几十家。

虽然中央政府没有没有出台狗肉行业的宏观报告,但地方政府数据是有的,年年都有。《2019年广东农村统计年鉴》里提到,广东省出售和自宰的肉用狗314万只。广东还不是传统认知中的肉狗养殖大省,一个省统计数字是300万只,全国肉狗总消费量,应该是非常大的。

产量问题解决了,还有个问题,就是肉狗到底值多少钱。很多媒体都先引用了基金会报告,有些记者也很尽责,亲身调查了狗肉实际价格:下游收购活狗,三到五块一斤,旺季一斤五块以上。屠宰场中转收购价七八块一斤,最后市场批发价十一块。餐厅终端,每斤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

这个价格是比较透明的,但很多文章的结论,还是停留在“食用狗都是偷的”阶段。作案方式:长期盯梢;作案工具:红外线弓弩、毒狗针、大砍刀,最后驾驶套牌车逃跑。这篇文章里,还引用了一个犯罪案例,非常之搞笑,我给大家盘盘。

3名广西柳州男子组成“专业”偷狗团伙,使用麻醉弩枪,专对家犬下手。每月花费4000元租车,每天驱车往返400多公里,只用了两个多月,就把柳州市周边“偷得差不多了”。为了开拓新的市场,还要跨省到贵州去作案。后被警方抓获。我们先不说别的,先来帮这几位老兄算算钱。

每月租车4000元。油钱我们算便宜点:400公里200块,这就一个月6000元。哥几个偷狗,每个月总得挣点钱吧。还是往低了算:柳州职工平均工资3300元左右。哥仨一个月工资,加起来我们就算1万左右。也就是说,这个“横扫柳州”的三人小组,每月流水得达到2万。这还不算武器弹药的成本。

最常见的中型犬,体重大约二三十斤,只能出体重一半的肉。2万的流水,得有4000斤狗肉,就是三四百只狗,合下来一天就要十几只。就算每天工作16小时,每个小时都要保证抓到一只。每天一睁眼,就想到今天还欠着十几只狗,100多斤狗肉,心里急呀。

这是什么精神?我只能认为,经济收益已经不是他们的真正动机了。他们以犯罪为掩护的狩猎兴趣小组,还是很狂热的那种。在400万人的工业钢铁丛林——柳州,每天不为名不为利,就是为了追求非洲大草原上的快乐,追求那种原始狩猎的快感。这种精神还不令人感动吗?请大家把公屏打在泪目上。

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些耸人听闻的报道时,先做做数学题,就能知道报道不合理。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就是因为在城市里偷狗食用这种事情,少见且恶劣,案发后才会冲上热搜。

很多人觉得,只要禁止吃狗肉,就不会有人偷狗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个道理是朴素认知总结出来的,对保护动物适用。然而肉用犬是大宗农副产品,是要列入农村统计年鉴的。禁止买卖不但不会消灭需求,还会促生黑市交易。因为在现代社会,想“禁止”任何一件事,都需要巨大的政策成本。

1920年代,美国颁布禁酒令。禁酒令非但没有成功禁酒,反而让私酒贩子大发横财。《了不起的盖茨比》,就靠贩私酒发了家。本来美国黑帮一盘散沙,借私酒生意加强了组织化、体系化。最后美国不得不修正宪法,取消禁酒,留下了尴尬的历史印记。

狗肉消费没有酒精消费量大,但也是很高的。如果一刀切禁止养肉狗,必然助长狗肉黑市。未来只会有更多宠物狗惨遭毒手。

禁食狗肉还有税的问题。假如一刀切了,造成黑市交易兴盛,是不是要打击?要打击就意味挤占执法资源。那么给干警们涨涨工资不过分吧?谁花钱,谁享受,很公平吧。如果一刀切,建议出台犬类禁止税,相关社会人士可给国家多多纳税,用以组建打击狗肉黑市的专业团队。

还要说说历史人文,全世界吃狗的不只有中国人。东亚文化圈的大部分国家,都有吃狗肉传统。北美爱狗,但有很多地区是禁售卖,不禁食用。欧洲有食用狗肉的历史,这项传统在瑞士保留至今。

印度人也是吃狗肉的,农村传统项目。印度作为“世界最大的民主国家”,过去经常有人鼓吹”先进性“,想必这个先进性中,也该包括吃狗肉吧?况且印度人还不吃圣牛呢,世界上其他国家凭什么吃?牛牛可不是宠物那么简单,那是通神性的生灵。

总是有人把是否吃狗肉放置在道德层面,这是把对宠物狗的感情,投射到肉狗上了。抢先站到了道德至高点上,然后做一些“文明”、“野蛮”的评判。

总之,谈狗的问题,不要做道德绑架,道德是约束自己的,不是拿来审判别人的。社会道德的下限是法律,能审判别人的只有公检法。再就是没必要拉踩不同文化圈,我们要直面问题。

首先,动物要不要保护?毫无疑问,肯定是要保护的。从法律上看,动物保护法和财产保护法等,都能保护狗。从道德上看,保护动物也是一种人道,是对生命的尊重。

但是动物保护是普遍性的,而狗该不该获得特殊性的保护呢?禁止食用就是一种特殊性的保护,很多时候,只有濒危生物才获得这种保护,狗不濒危。有人认为,狗是一种伴侣动物,不宜食用。也有人认为,狗是人类的好帮手,有警犬、缉毒犬等功勋犬种,不宜食用。

没错,宠物狗、警犬、消防犬等等,不是养来吃的。但有专门养殖的肉狗,就是用来吃的。不能以偏概全,不然就会陷入无尽的质疑。宠物类的鸡鸭鱼、生产工具类的猪牛羊,多了去了。比如说柯尔鸭,是一种很可爱的宠物鸭,但碍着我们吃烤鸭吗?所以对于动物,该保护的保护,该养殖食用的食用,性质要分清楚。

《礼记》中就有记载:犬有三种,守犬,就是看家护院的;田犬,帮忙狩猎的,还有食犬,专门养来吃的。而且不同时期的出土文物,都能证明,犬类很早就用于食用了。宠物是宠物,食物是食物,古人早就分得很清楚了。

吃狗肉残忍,养宠物狗就不残忍了吗?BBC就做过一部纪录片,叫《纯种狗的悲哀》(Pedigree Dog Exposed)。为了服务畸形审美,人类对狗选择性育种,培养出了一身疾病的名贵犬。

很久以前,牛头梗还没有与孙红雷撞脸。是选择性育种,让牛头梗长成了现在的模样,同时得上了强迫症,经常把自己的尾巴咬碎。哈巴狗以前脸上是没有皱纹的,但选择性育种让现在的哈巴狗一脸褶子。看上去很可爱,但代价是呼吸受到压迫。

现在社会的畸形审美,导致动物的基本权利,遭到压迫。谁有权力来定义这种“可爱”呢?是掌握文化霸权的国家。更可悲的是,近亲繁育出的畸形病犬,受人追捧。而自然繁育出的健康狗狗,被称为土狗,受尽冷眼。这样的现象,在动物慈善机构中更加明显。所谓的优良纯种,更容易被收养,剩下的大多是所谓田园土狗。

所以一刀切,肯定是不合理的,该做的是让中国狗肉行业规范起来。目前,我国没有一套国家层面的法律标准,用来约束和管理狗肉行业。很多规范是地方出台的,仅在小范围内使用。这导致整个行业,处于灰色地带,品控无从谈起。病死狗,被盗的宠物狗,都可能登上餐桌。

可行的解决方案,就是继续推进工业化养殖,彻底分离宠物犬和肉用犬,严控肉类来源,把检疫标准建立起来。从源头上,杜绝来源可疑的肉类,堵死非法获利的渠道。如果产业化成功,还能给农村的特种养殖,发展出新的门类,提高经济收益。狗肉行业产生的税收,还可以用来治理城市流浪狗问题,或是为动物保护单位提供经费。所以行业正规化,远比一刀切,更加合理。

我的节目更新了两年多了,今后会更多关注社会,关注人们的生活。当然之前的领域我们该说还是要说。固定是在周四晚上和周日上午上线,如果有加更一般会放在周二,我的个人号上面。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