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税无处不在!本次东京奥运会,美国女泳将“女飞鱼”凯蒂‧雷德基(Katie Ledecky)接连拿下两面金牌、两面银牌,得牌奖金加上可观的企业赞助费用到手之后,恐将缴纳44000美金的税金。



据了解,奥运奖牌本身价值并不高,随着制造材质的市场价格波动。据悉,一面奥运金牌的最高价值约700美金,铜牌则约5美金;然而,国税局(IRS)关注重点则是奥运得奖选手获得美国奥林匹克暨帕拉林匹克委员会(United States Olympic and Paralympic Committee,USOPC)颁发的奖金。

而此次在东京奥运得牌的美国选手,每面金牌得主都可获美国奥林匹克暨帕拉林匹克委员会颁发37500美金奖金,拿到银牌、铜牌则可各获22500元、15000元奖金;税法规定,奥运奖金必须缴交联邦个人所得税。



不过,此次的奥运会也给雷德基带来丰厚的代言,光是广告代言费用,年收入便已破百万美金,加上奥运奖牌收入,所得税将以最高税率37%计算。

不过,并不是人人都和她一样需要缴纳高昂的个税。田径选手凯蒂‧纳裘特(Katie Nageotte)在东京奥运女子撑竿跳决赛摘金,37500元奖金则可免税。因为根据前总统欧巴马任内通过法律,运动员年收入抵扣之后若未达100万元,可以免缴比赛奖金的“胜利税”(victory tax)。



因此,“专业运动会计事务所”(ProSport CPA PLLC)主席卡拉法(John Karaffa)指出,对于参加东京奥运的某些美国选手来说,赢得奖牌之后拿到的奖金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这些选手赚取的代言费用收入多少,要看“报税年度中是否收入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