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怎么看都是性犯罪,但因为韩国法律不够完善,导致法院只能判决“财产损害罪”,惩罚也非常轻。
最近,韩国政界人士正在挑战这一点,将“用精液玷污他人物品”定为可被惩罚的性犯罪。
这一举措是在一系列有争议的法庭判决后出现的。
2019年,一名男子向一名女性的鞋子射精,被发现后,他只被判处罚款50万韩元(约人民币2783元)。
这差不多是鞋子的价格,因为他只被判“财产损害罪”,而女子受到的心理冲击没有得到丝毫赔偿。
2021年5月,男公务员朴某被发现往女同事的玻璃杯里射精。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朴某瞅准了初级员工中一名女性,悄悄将她放在办公桌子上的杯子带到厕所,在上面留下精液,然后放回去。
那段时间,女同事一直在用脏杯子喝水,这让朴某感到非常兴奋。他连续作案达到6次,终于在最后一次被抓了现行。
虽然明眼人都看出来,朴某是个性变态,但法院认为朴某的行为只损害了杯子的价值,提出“财产损害罪”的指控。
因为他的公务员身份带来的恶劣影响,朴某被罚款300万韩元(约人民币1.67万元),没有其他处罚。
最最恶心的,是釜山男研究生金某犯下的案子。
2018年4月,金某向一名女同学表白,遭到她拒绝。金某怀恨在心,为了报复,他将自己的精液、痰、泻药、春药偷偷倒到女同学喝的咖啡里。
在10个月内,这样的行为多达54次,金某常常一边看着女同学喝咖啡,一边窃笑。
除了咖啡外,金某还将精液涂在女同学的牙刷、口红和散粉上,有一次,还偷了她的内衣。
金某有一个犯罪日记本,详细记录下他偷内衣、弄脏咖啡的所有日期。
他还多次趁人不注意,弄坏女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电子设备。
按理来说,如此明显、证据确凿的案子,可以被定为性犯罪,但是金某被判处的6项罪名里,没有一个和性有关。
法庭最后判处的罪行,是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指窃听)、盗窃、袭击、故意伤害未遂、损毁财务,和闯入他人房间。
其中最严重的是“故意伤害未遂”,因为泻药和春药对人体有害。
釜山高等法院指责金某的行为“变态和恶心”,一审判处他四年有期徒刑。
但二审很快将它缩短到三年,因为上诉法院的法官说,金某表现了悔意,他再犯的可能性非常小。
这名女同学感到自己深深受到了侮辱,认为法院需要考虑自己受到的心理影响,但并没有被采纳。
韩国法院之所以不用性犯罪来判处他们,是因为目前的法律有漏洞。
韩国法律规定,只有在罪犯直接对受害者施加身体接触,对其进行恐吓或暴力对待后,才会被视为性犯罪。
因为N号房的原因,传播、观看和拍摄色情视频也被列为性犯罪,不需要身体接触,但必须是线上的。
涂抹精液则两边都不沾,罪犯不需要接触受害者的身体,也不用拍视频羞辱她,实际举动是弄脏她的物品。这样,罪犯的行为就仅仅定为“损坏物品”。
可是,受害者感受到的屈辱,是真实存在的。
民主党议员白惠莲(音译)在《卫报》的采访中说:“咖啡杯案的罪犯因为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所以不被视为性犯罪。但是受害者感到的性羞辱是真实且强烈的。”
(议员白惠莲)
“一种行为,到底是不是性犯罪,应该从受害者的角度来解读。”
为了弥补漏洞,上个月,白惠莲向国会提交了一项修正案,内容是将性犯罪的范围扩大到不需要身体接触,仅通过传递物品引起的性羞辱。
去年12月,自由韩国党议员李秀珍(音译)也提出修改刑法,扩大对“不雅行为”的定义,其中包括对女性偷偷射精和涂抹精液。
韩国女性新闻(Women's News)报道,在一些案子中,法官承认“精液恐怖主义”是没有身体接触的性骚扰行为,但过去三年,有53%的此类罪犯被判缓刑。
也就是说,只要他们在观察期内不犯错,就不用被惩罚。
女性新闻搜集的44起最新案件中,有17起按照财产损害案来判,只有26起当作性骚扰案。
这些被逮住的罪犯也不像釜山的法官认为的那样,知错能改,实际上,警方发现40%的精液涂抹犯都有性犯罪前科。
被逮住的有那么多,没被逮住的就更多了,因为女性新闻发现,83.4%的精液涂抹案都发生在熙熙攘攘的市区,特别是地铁这种拥挤的地方。
在人多的时候,变态们能轻松地搞脏女性的衣物,等她们发现时,早跑没影了。
韩国女性联盟的事务总长崔元镇(音译)说,这种行为不光是性癖好,也是厌女的一种表现。
“这不是在街头随机出现的暴力行为,这是针对特定性别的犯罪,本质上,表达的是对女性的仇恨。”
“这次修改法律,就像前几次一样,我们需要扩大对他人痛苦的理解,也必须做出改变。”
虽然在女性权益上名声不好,但近几年韩国还是做了很多法律上的进步。
去年5月,在N号房事件发生后,韩国修改了《刑法》,规定所有观看和持有非法拍摄的色情视频的人,将被判处最高3年监禁。
在此之前,光看视频是不犯法的,除非他们看的是儿童色情视频。
除此外,制作和分享非法色情视频的人,刑期从最高5年提高到7年,罚款从3000万韩元(约人民币16.7万)提升到5000万韩元(约人民币27.8万)。
如果有人利用色情视频威胁和勒索当事人,也将被判处最高3年的监禁。
修改后的《刑法》还将性同意年龄从13岁提高到16岁,此后,任何与16岁以下的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成人,都将被指控强奸。
今年3月,韩国国会以全票通过了“加强对跟踪者的处罚”法案,对跟踪狂们施以更大的处罚。
跟踪原本归类为轻罪,罪犯只会被罚10万韩元(约人民币557元)和29天监禁,犯罪代价基本等于没有,而受害者经历的恐惧则维持数年。
随着公众的呼声越来越高,国会将跟踪罪的严重程度提高,违者面临最高3年的监禁,如果持有武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将判处最高5年监禁。
罚款也从3000万韩元提高到5000万韩元。
根据新法律,任何违背受害者意愿,持续接近、跟踪或观察他,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属于跟踪罪。
在出现犯罪迹象的初期,警方还能先发制人地采取紧急措施,比如发布限制令,禁止嫌疑人进入受害者100米以内的地方。
反跟踪人士仍然失望,觉得多次跟踪后才视为犯罪太晚了,一次跟踪就足够让女性恐惧。
不过,和之前的法律比起来,还是进步多了。
目前,关于精液恐怖主义案件的法案还在讨论中,因为民众的支持度高,通过的可能性大。
以后,等韩国的女孩们再发现可疑的白色痕迹,就有法律能治那些始作俑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