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湖南“操场埋尸案”将被改编成电影《操场》的信息在网络引发关注。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操场》选角导演戴晓晨处获悉,目前影片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预计在10月开机。

同时,“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女儿邓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操场》团队没有通过家属授权,她担心事件被胡乱改编。目前,邓玲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家属:很多公司曾想把案件拍成电影 未征求过家属意见


网上流传的一张选角海报显示,《操场》的制作公司是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青果影业( 厦门)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五元万象影业有限公司;导演是阿年,为犯罪题材电影;开机时间为2021 年10月,拍摄周期60天,拍摄地点浙江。



↑国家电影局相关备案公示信息。

红星新闻记者在国家电影局也查询到了《操场》的备案公示信息。该片备案立项号为影剧备字 [2020]第1885号;片名《操场》;备案单位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备案结果是同意拍摄。

备案公示信息显示的故事梗概是:“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一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验收’,被包工头杜立青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尸操场下。在中央督导组领导下,公安部门一举打掉了以杜立青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给社会一个公平交代。”

8月11日下午,红星新闻联系到《操场》选角导演戴晓晨。他介绍,《操场》确实是改编自湖南“操场埋尸案”,目前影片剧本已经完成,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正在选角,预计10月开机,因为涉及到保密,所以很多情况还不能透露。至于《操场》是否获得家属授权,戴晓晨表示不清楚。



↑筹拍影片选角海报。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女儿邓玲。她告诉记者,《操场》团队没有通过他们家属授权,她担心父亲的遭遇被胡乱改编。

“我自己又不懂法律,也不知道怎么处理。”邓玲说,此前有很多导演也曾想把“操场埋尸案”拍成电影和电视剧,甚至为了写剧本问过她很多当年的情况和细节,但是没有一家公司征求过他们的意见。邓玲称,目前她已经委托周兆成为代理律师处理影片改编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哪些情况下,制片方可能侵权?律师解读

8月11日晚,周兆成也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11日,“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老师亲属已经委托他继续做代理律师,处理案件改编的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他也组织律师团队对该制片方相关电影的宣传海报做了证据保全,并第一时间与制片方表达委托人诉求。



↑警方挖掘现场。

周兆成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对于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若文中针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此,对于影视作品也应该受其约束。

“我们知道制片方肯定会对操场埋尸案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和艺术加工。但是,毕竟这个题材来源于真实案例,如果将来出现这些改编与当事人的真实经历发生严重偏离,侵犯故事原型人物名誉权,造成社会公众误解,制片方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周兆成认为,制片方在对真实新闻案件进行改编拍摄前,应该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故事原型家属的授权。

“目前对于《操场》的剧本以及拍摄内容是否涉嫌侵权还不清楚。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如果后期该部电影,存在针对新闻事件当事人诽谤或侮辱,从而引发大众的臆测,造成对当事人社会名誉的降低,我们不排除对此提起诉讼。”周兆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