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老旧小区,没有划定固定停车位,邻里之间常常会因停车问题产生纠纷。前几天,家住柳州市荣军路158号市政大院的梁女士反映说,她就因为停车问题,跟邻居产生了矛盾,十几天前,对方还在她的车旁砌起了砖块,这可让梁女士的车是进退两难了。
记者来到市政大院看到,在9栋和11栋之间一排简易平房门前,停放的一辆银灰色小车的左后轮处,有一堵用水泥砌起来的砖墙,它高低不一,堆砌零乱,最高的部分约30厘米,高出了车门底部,矮的部分约15厘米,卡在汽车底部。梁女士说这就是她家的车,停车时并没有这堵矮墙。
柳州市荣军路158号市政大院业主 梁女士:谁敢动啊,等下动了搞烂了谁赔啦。
梁女士说,砌砖的是居住在11栋1楼的王女士,理由是,梁女士的车挡了她家门口。经过几次沟通,王女士没有把砖块拆掉,而梁女士又不愿意自己动手拆掉砖块,双方僵持了十多天。
为此,梁女士陆续找了街道社区、住建部门,也报了警,民警也到现场来协调,始终没有结果。梁女士说,小区虽然没有划定固定停车位,但这个位置她已经停了五年,她的车距离王女士家门口,也有一米五左右,况且这里属于公共区域。
柳州市荣军路158号市政大院业主 梁女士:如果换做你 这样你气愤吗。
| 王女士:被逼无奈砌砖挡路
这堵砖墙究竟是不是王女士砌的?她又为何要这么做呢?记者在现场见到了王女士。
柳州市荣军路158号市政大院业主 王女士:那个砖是我砌的 她都逼过来 我没有办法
王女士说,梁女士的车在这停了5年,没有影响她家进出,但最近,小区进行了“三通一业”改造,地面平整了,梁女士的车停得离她家门口越来越近,给她造成了不便。
女子将车停在别人家门口,被户主砌砖开不出去。这事,你怎么看?(来源:小站的小站)
事情一直僵持着,到底要怎么解决呢?辖区社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始终不肯退让。
柳州市鱼峰区岩村社区主任 赵熹昀: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管段民警,对两家继续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小区的公共区域内是不允许私设地锁和搭建违章建筑的,我们也将上报执法 ,由执法部门来进行拆除。
邻里和睦,只有你退一步我让一步,才能让我们居住的小区变得更加宽敞。记者了解到,社区和城管执法部门现在已经拆除了砖块,梁女士的车子也顺利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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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6小时被上4把锁物业索要2500元 车主怒了:凭什么
现如今,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一辆代步车,然而车辆变多,停车位的数量仍然有限,因为停车而引发的纠纷,几乎时刻都在上演,车主与车主、车主与物业……
6月11日,有媒体报道,广州男子一觉醒来后,发现不仅车窗被用浆糊贴上了锁车通知,四个轮胎也被上了锁,如果要将车挪走,要缴纳高达2500的“开锁费”。
车主满头问号,如果自己挡了别人的路,或是停在了不允许停车的地方,那他认罚,怎么停在停车位上还被如此对待呢,是不是欺人太甚了?
车子停在停车位
车锁、浆糊齐上阵
“我是停在停车位上的,凭什么?”广州的王先生实在控制不住情绪,义愤填膺地说。
据王先生反映,6月2日,凌晨1点多,他将车停到番禺某村的停车位上。一觉醒来,已经将近七点了。取车时,车子的异样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车窗上,贴着白纸黑字的锁车通知,浆糊粘了一玻璃;四个车轮上,是明晃晃的钳式锁和吸盘锁,锁车之人的目的不言而喻——不让你走。
王先生说他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这里办事的,此次是第二次被锁了。前几日被锁时,他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就找人把锁打开了,没想到,这次物业竟然上了四把锁,这是铁了心的不让他离开。
车主被罚2500元
双方协商未果
锁车通知上表明了锁车原因,大意为:王先生在没有到村委进行车辆登记的情况下,自作主张把车停到了非围闭区域,扰乱了车辆管理的秩序,接到警告后,可以去物业部申请解锁。
值得注意的是,被锁车主若是私自弃锁、拆锁,每把锁要赔偿500元。
王先生说,车辆被锁后他找到物业解锁,物业称,王先生开了他们5把锁,所以要赔偿2500元,至于发票,是无法提供的。
仅仅停了一晚上,就要缴纳2500元,王先生自然无法接受,就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给出的处理方案是,让王先生和物业方面自行协商,然而始终没有一个令双方满意的结果。
王先生心中郁气难抒,在他看来,如果自己违停了,或者堵了别人的路,他自愿接受罚款,自己明明停在停车位上,凭什么要他交钱?
车被上锁,物业索要2500元!男子懵了:我又没违停(来源:网易)
物业回应
网友看法不一
不仅是王先生,车主刘先生也被锁过。此前他去菜场买菜,仅仅停车了十几分钟,车玻璃上就被糊满了纸条,自己车上是有挪车电话的,却没人打电话告知他。
对于上述反映的情况,当地物管工作人员说,涉事停车位上,他们已经放了提醒牌子,只有业主和已经买了年卡的车主能停,所停车辆上有相应小卡片的,他们不会乱锁车。
此事经曝光后,网友们各抒己见,看法也不相同。有人认为王先生胡乱停车,锁车罚款没毛病;但也有网友称,物业乱收费,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对此,您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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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买1个车位并列停2辆车 遭物业制止:不让进小区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
很多家庭都购买了代步车辆
有的还不止一辆
于是,回家停车难
就成了困扰网友们的一大难题
家住闵行的市民严某
也被同样的问题困扰
不过他倒是
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
把两辆车停进同一个车位
严某于2015年在在闵行某小区购买了房屋
和一个地下车位的产权,
该车位长约6米,宽约5.3米,建筑层高2.2米,
建筑面积为44.46平方米。
由于当初协议里并没有明确只能停一辆车,
所以严某想在这个车位里并列停放两辆轿车。
然而,严某的停车方式
遭到物业的制止
双方由此产生矛盾
2019年6月18日,严某报警称被物业工作人员拦在门口,
不让自己的车进入小区。
最后,他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
并因此产生了一大笔停车费。
双方就车位停车数量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2019年10月10日,严某一纸诉状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主张物业停止妨碍其合法使用车位,
在小区公告栏里赔礼道歉,
并支付停车费23200元。
执法人员现场勘测发现,原本设置为横向停放的车位上,
纵向停着一辆轿车,
旁边空出的位置上,
安装了一个车挡。
一审法院认为,如果原告严某想并列停放两辆车,
车头部分会占用到一部分停车库公共通道的面积,
造成其它车位停放的困难和安全隐患。
而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的约定,
对严某的上述行为予以规制及管理并无不当,未侵害其所有权,故对严某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严某对一审判决不服
认为自家车位面积
比别人的大了11平方
只停一辆车并不合理
所以提起上诉
昨天(2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二审法官认为,业主对产权车位应以地面划线范围为限合理使用,
不能简单地把车位产证面积等同于自己可以使用的占地面积,
超出车位划线范围的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若业主对公摊面积的使用超出合理范畴,
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否则物业有权予以管理和制止。
最终,法院二审驳回严某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