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首台套”面临着买方设置的应用业绩、设备参数等市场门槛,在招投标中很难入围,即使侥幸入围,也往往在评审环节遭遇“国产歧视”而出局,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受到打击,其背后存在的自主创新“后半篇文章”亟待引起关注。
白费新“鸡” 傅晓宁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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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国外垄断,却难卖出第一台
企业突破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研发出“首台套”后,迎接他们的常常并不是市场的青睐,而是买方设置的重重门槛。
门槛一:应用业绩槛——“鸡生蛋蛋生鸡”的死循环。
西部省份某企业自主研发的超级电容器,打破日韩企业垄断,获得多项国家级发明专利,却屡屡被客户提出的应用业绩要求拒之门外。“许多客户明明知道我们的产品是‘首台套’,以前国内没有,还是提出‘应用1万台以上’或‘应用3年以上’等要求。”公司负责人说,“没有应用业绩,客户就不会用我们的产品;客户不用我们的产品,就更没有应用业绩。”
多家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些条件看起来合理,毕竟企业都希望采购成熟产品。但如果所有买方都提出类似要求,“首台套”很难实现广泛应用。
门槛二:设备参数槛——直接排挤国产设备的“硬杠杠”。
某医疗设备企业经过多年研发,成功打破国外企业垄断的血液透析技术,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血液透析机。如今在全国各地的招投标中,却屡屡因不符合客户要求的设备参数而出局。“客户要求的设备参数,往往只有其中一家进口产品符合要求,相当于内定了。”这家企业负责人说,“我曾多次向客户提出质疑,对方却说这是专家团队论证的结果。”
门槛三:评审打分槛——评价标准里的“国产歧视”。
某集团自主研发出首台国产化H171-5MW海上风电机组,成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但在全国各地招投标中,这款“首台套”即使入围,也往往在评审环节被淘汰出局。“在评审环节,对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的评分标准差别很大,比如按零部件评分,进口轴承10分,国产轴承只有5分。”该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说,在这种评价体系下,国产设备怎么可能中标呢?
某水泵厂总经理也曾多次在全国各地经历类似赤裸裸的“国产歧视”:“许多企业在招投标评分时,将产品分成三六九等,第一档是进口品牌、第二档是合资品牌、第三档才是国产品牌。”
半月谈记者走访发现,不少企业“首台套”研发成功后迟迟卖不出第一台,自主创新积极性备受打击。有企业负责人说:“谁创新谁吃亏,早知道投入这么大,做成了也卖不出去,不如老老实实做低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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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不敢用不愿用,支持政策存落地难题
国产“首台套”四处碰壁,反映出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在推广应用中面临的多重问题。
一是客户害怕承担风险“不敢用”。“就算进口设备买来第二天就坏了,也不会追究责任;如果换成国产设备,就算用了好几年才坏,也很有可能追究责任。”一家三甲医院负责人说。半月谈记者采访多位采购方发现,不少客户深知“首台套”对于国家自主创新的重要意义,但出于对国产设备不信任,担忧贸然使用国产“首台套”出问题后担责,“不敢用”的心态较为普遍。
二是客户对国外产品形成依赖“不愿用”。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许多国内企业已对国外设备形成路径依赖甚至心理依赖,不愿用国产“首台套”。“我们跟日本企业合作十多年了,一直合作得很愉快,尽管国产设备性能不错,价格也更便宜,但我们没必要承担风险,去更换新的产品。”一家生产智能水表的上市公司负责人说。
半月谈记者还了解到,外企依托国内代理商,多年深耕中国市场,与不少国内企业形成了牢固的利益捆绑,也成为客户不愿用国产“首台套”的原因之一。
三是“首台套”支持政策落地不畅。近年来,各地通过财政资金支持、保险补偿等方式,支持“首台套”市场推广,但相关政策存在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企业较难享受政策红利。“3年多来,我们一次都没享受过政策红利。”一家医疗设备企业说,政策要求单笔采购金额至少700万元才能申请保险补偿,而企业生产的设备单台价格10万元左右,单笔采购金额很难超过700万元。
同时不少企业反映,政策存在与企业研发周期不符、前期研究费用认定尚无明确标准等难题。另外,有政策要求“首台套”研发成功3年内必须达到一定销售量,才能享受补贴,企业往往很难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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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后半篇文章”亟待关注
如果说技术突破是自主创新的“前半篇文章”,那么市场突破就是自主创新的“后半篇文章”。目前,“前半篇文章”关注度较高,而“后半篇文章”鲜有人关注。多名“首台套”企业负责人呼吁:“自主创新不易,我们只想跟国外产品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企业建议,进一步完善“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增大财政资金对“首台套”投保的支持力度,修正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政策,建立“首台套”设备制造全流程保险补偿机制,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政策支持的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为‘首台套’提供一些应用场景,可以小批量试用,有利于企业积累应用业绩,推动产品尽快商业化。”有企业负责人说。
多名“首台套”企业负责人建议,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梳理、消除对“首台套”的歧视性条款。比如在招投标项目中,严格筛查招投标文件中“只限进口产品”等歧视性条款;在评审环节禁止用“双重标准”对待国产“首台套”;限制用应用业绩、设备参数排挤“首台套”的行为。
另外,可建立机制打消采购方选择“首台套”的顾虑。比如,明确规定在决策依法合规的情况下,由“首台套”技术故障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应向采购决策者问责,形成敢买、愿买“首台套”的导向。(记者: 赵宇飞 吴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