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寻常,这是中国首次动用《反外国制裁法》。

很多人,应该都看到了新闻,前两天,中国反击美国在香港问题上对我非法制裁,对前美商务部长罗斯等7个美方人员和实体实施了制裁。

来而不往非礼也。但里面非同寻常的一点,就是制裁的依据,外交部发言人说了,根据《反外国制裁法》。

要知道,以前中国的反制,多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但现在,第一次动用了《反外国制裁法》。

算起来,这部法律6月10日才刚刚表决通过,当时媒体在介绍法律出台背景时,这样说:

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特别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国政府对这种霸权主义行径予以严厉谴责,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表达强烈义愤……

今年全国“两会”前后,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认为国家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外国制裁法,为我国依法反制外国歧视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6月10日表决通过,7月份第一次动用,说明了什么?

第一,中国早有准备。不然,制定法律干什么?

第二,中国就是要反制。果然,第一个反制的就是美国。

第三,中国更有决心。这部法律,就是从国家立法的高度和力度,进行更系统、更彻底、更有力的反制,以捍卫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



看一下被制裁的7个美方人员和实体:

前美商务部长罗斯、

美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USCC)主席卡罗琳·巴塞洛缪、

“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CECC)前办公室主任乔纳森·斯迪沃斯、

“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金度允、

“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权代表亚当·金、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

及“香港民主委员会”。

也算是“求仁得仁”,谁跳得最高,自然谁会摔得最重。中国的制裁,应该也是有分量的。

面对中方反制,看到白宫发言人普萨基的回应是:美国不会被中方此举吓到。

唉,中方肯定不是要吓美国,中方完全是对等反制。

看到港澳办发言人昨天也表态,坚决支持外交部的对等制裁。

发言人有段话说得非常好:

此次被制裁的美方有关人员和实体,一直以来在涉港问题上捏造事实、造谣抹黑、颠倒黑白,推动出台干预香港事务的法案和行政举措,损害中国国家利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通过的《反外国制裁法》,他们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必须让他们长点记性。任何挥舞制裁大棒的霸凌行径都必将受到重重的回击!

中国反制肯定是有针对性的,而且中国也是有法律的,那这些人“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请注意,不是“必然”,而是“必须”。这就是法律的刚性。

而且,就是要让美方长点记性。



也就在昨天,在四川成都,王毅同巴基斯坦外长库雷希举行第三次中巴外长战略对话。

根据外交部网站,针对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副国务卿舍曼来华之前再次表示,美国将从“实力地位”出发与中国打交道,王毅应询说了这样一段话:

美国总想凭借自己的实力向别国施压,自以为高人一等。但是,我要明确地告诉美方,这个世界上从来不存在高人一等的国家,也不应该有高人一等的国家,中国更不会接受任何国家自诩高人一等。如果美国到今天还没有学会如何以平等的态度同其他国家相处,那么,我们有责任和国际社会一道,好好给美国补上这一课。

意思也是很明确的:

1,美国,这个世界不存在高人一等的国家,你接受,但中国不接受。

2,如果美国老是自以为是,到今天还没学会平等相处,那中国和国际社会也有责任。

3,什么责任?要好好给美国补上一课。

动用《反外国制裁法》,应该也是补课内容之一。这是第一次动用。当然,从美国的态度看,这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