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7月23日报道 7月22日,北京警方发布吴亦凡事件相关通报,其中提到网络写手徐某在都美竹曝光与吴亦凡交往内容后,为牟取利益,主动联系都美竹,经商议后,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7月16日起由都某竹通过微博账号陆续发布。

7月23日,一名网友自称是写手徐某发布长文,曝光了自己接受警方调查的过程,并为自己的行为浪费公共资源一事道歉。此外,徐某否认自己是为了获利才为都美竹写文的,“男人也可以帮助女人去对付其他坏男人的”。

原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都吴案中都这一方的写手徐某,我有几点想要说明。

第一,在执法过程中,警察同志保障了我的一切相关权利,在配合调查过程中,想抽烟抽烟,想喝水,没烟了安排同志帮我去买烟,外卖来了安排同志帮我去拿外卖;下雨了不好打车立马安排警车来接我,在录制笔录的过程中,耐心细致的为我讲道理,我因为种种事情而情绪激动时帮助我安抚我的情绪。在闲暇时和我简单闲聊,相互沟通思想,和蔼温和的对我进行思想教育。

警察同志们真的很辛苦,此案接案后大概三四百号人日夜不休的辛勤工作,经常有警察同志工作完刚刚坐在椅子上喘一口气,还没说两句话居然手里夹着香烟睡着了。(这是真的,一点不夸张,他还打呼噜)。

我前前后后三次笔录录制,多次情不自禁的从椅子上站起给在场的警察同志逐个鞠躬并且真诚致歉,的的确确是给他们添麻烦了。

他们之中,大多数人的孩子年纪都不大,爱人经常抱怨他们长期不回家。

但只有我知道,他们只有不回属于他们的小家,我们才能有属于大家的大家。

我后两次口供录制时,看着早已经满了的垃圾桶,情不自禁的想要帮他们付出点什么,但他们不让干,平时递烟也是,不接群众一针一线,倒是我水杯子里缺热水了他们会第一时间帮我补上。

我在昨天录口供的时候,看着前几天的垃圾桶还没倒,没打招呼偷偷就帮他们倒了。

就当我为答谢他们的一点补偿吧。

第二,此事虽然我不是主要责任方,但网络发酵和舆情升温的主要责任在我。我不可否认,不可推脱的事实是,女方在六月份发微博根本没引起这么大反响,的的确确是我在七月份主动联系到女方后,女方才一步步扭转了舆论局势,形成了整个的舆论控场,最终,虽然有些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关注,但的的确确给社会也带来了公共资源浪费,尤其是河南那边灾情还未明朗,兴许大家更需要通过网络来寻找失去联系的亲戚,失去联系的家属。

在此,我向社会大众道歉,向社会各个层级,各个机关单位,各个相关团体诚挚致歉。

的确是我在冒失追求公平公正,一腔热血冲击大脑导致神经末梢缺电未经核查相关事实的情况下,轻信她人言论,运用自己所学所思的传播学,心理学常识,再结合社会相关议题的大众情绪,撰写出十余篇给大家带来麻烦和误导的相关作品。

考虑到此事还未一锤定音,我在此不做相关回应。

只是道歉,并且承诺,以后绝对不会单纯的因为一方之词的“正义”而进行任何信息点的传播。

此事点到为止,一切以后期官方为准。

在此,我再次向全网全社会致歉,是我错误的追求正义的方式,导致此事件给大家带来了这么大的影响和后果,我给大家真诚致歉,同时,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轻信和盲从任何不实言论。

第三,我诚恳希望各方人士在传播和报道案件与我相关的地方时,能公平公正,客观思辨。

我注意到,在目前官方通报中,在谈到我的问题时使用了“谋求利益”“希望把对方打造成网红,然后给对方当经纪人,谋求长期利益”等字眼。

官方通过发声时,我正在警队做第三次笔录,还未离开,我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我不知道公告里为何会说出我根本没办法接受的话。

我承认,公告中,与刑事有关的地方最起码我看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涉及到我这个“写手”,为何给我的感觉就充满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最起码得我的笔录上也显示我是来谋求利益,才能发通告吧?

总不能只凭一面之词,如果只凭一个人的说法就下法律上的事实定义,那法律和曾经的我有啥区别?在某种层面之上,会不会存在着以己方先入为主的概念,凭借一方的证词就给客观事实下非客观定义的意思?

警察当时就看出我的不对了,跟我说,你也看到了,通稿后面写着呢,警方正在调查中,应该以后还会出一份声明,要不你再等等。

我可以等,可关键问题是,我回来一看微博知乎什么的,这不是对我的攻击,是对写手这个称号攻击。

我非常希望能得到一些解释,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是因为金钱目的才和她合作的?

再一个,我在和警方说我做这些事情完全出于追求正义时,警方最开始也不信。

后来我在要求警方保密的情况下,拿出了我微信里长期帮助的的性侵受害者还有原生家庭受害者的聊天记录时,警方才认可。

我现在就特好奇,如同警方还有律师说的一样,如果我和某女士的口供不相符,又没有第三方证词,那么我的也确定不了,她的也确定不了,是这个道理吧?

那为什么现在在公告中就轻信她的证词呢?

还是说,只要是写手,就是唯利是图的?已经打上这个标签了?你知道多少人算得上是写手?网络作家算不算写手?编剧算不算?自媒体创业者算不算?文案算不算?

我已经在琢磨该怎么申诉这个事了。

虽然那个通告里只是简单的写了一个徐某。

但是徐某,真的不是因为钱才帮她做的这一切。

还有,徐某虽然是个男人,但男人也可以帮助女人去对付其他坏男人的。

别把这个世界想的那么性别对立。

如果人人都这么想,那它就真的变成性别对立了。

那样的世界,不好,让人不舒服。

相关报道:吴亦凡事件通报详情:“决战”千字文系写手编撰

吴亦凡

北京青年报7月22日报道 近日,网友都美竹在微博上爆料,称某明星吴亦凡以各种方式物色、诱骗年轻女性与他发生关系,受害者包括其在内超8人,甚至还包括未成年女生。

而吴亦凡对此则表示了否认,称“没有灌酒、没有收手机”,并表示,“如果有这类行为,请大家放心,我会自己进监狱”。为此,吴亦凡被十余个代言品牌解约。

吴亦凡、都美竹各执一词,均坚称对方说谎,而网络上的截图爆料一个接一个,让人看不清真假。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7月22日从北京朝阳警方获悉,针对网络上流传的说法,警方经调查,确认吴亦凡经纪人曾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美竹到吴亦凡家聚会,被收手机后,10余人共同玩桌游饮酒,酒后都美竹在吴亦凡家中留宿,并发生性关系;今年6月,都美竹为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先与朋友在微博上进行炒作,后与网络写手共同策划,并由网络写手撰写“决战”千字文进一步炒作;期间,有诈骗嫌疑人冒充受害女性、都美竹及吴亦凡工作室,分别与吴亦凡、都美竹双方进行沟通,索要300万元钱款,而实际上吴、都二人就此事并未直接联系。

目前,该诈骗嫌疑人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针对网民举报的“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北京朝阳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如构成违法犯罪,警方将严格依法处理。

2020年12月

吴亦凡与都美竹唯一一次见面 曾发生性关系

据警方调查,2020年12月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亦凡执行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美竹(女,18岁)到吴亦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期间,参加人员手机被收走,统一保管。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次日凌晨至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美竹酒后在吴亦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发生关系时,都美竹已经满18周岁。

当日下午,都美竹在吴亦凡家中用餐后自行离开,期间两人互相添加微信。

12月8日,吴亦凡给都美竹转账3万余元用于网络购物。前几天,二人里联系较为密切,此后至2021年4月期间,二人保持微信联系。

2021年4月后,因吴亦凡拒不回复都美竹微信,都美竹感到自己被冷落。6月,都美竹开始在网上发布与吴亦凡相关信息后,吴亦凡将其微信删除。

2021年6月至7月

都美竹为提升网络知名度开始炒作 “决战”千字文系网络写手撰写

据警方调查,2021年6月,都美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亦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遂由刘某文于6月2日以“刘美丽同学_”微博账号发布都美竹被吴亦凡“冷暴力”的博文。

6月3日,吴亦凡发文称“没有一片雪花是清白的,糊凡又让大家娱乐了一整天,希望你们所有人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当日,都美竹发文:“就这样吧,各自安好吧。”

7月8日至7月11日,都美竹跟进发布3篇炒作博文。其中包括都美竹称吴亦凡与其交往期间,和自己周围的许多女生有染;都美竹称自己准备报案;都美竹称有未公开证据。

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谋取利益,主动联系都美竹,经商议后,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7月16日起由都美竹通过微博账号陆续发布。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前期发布的博文为都美竹微博账号带来大量粉丝,在徐某找到自己后,都美竹便邀请徐某来北京,继续为自己进行包装。

而徐某也曾向警方表示,其看到都美竹涨粉挺快,认为只要自己帮她包装,都美竹未来肯定能成为大网红,到时候自己还可以当她的经纪人。

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在网络上流传最为广泛的“决战”千字文,系徐某与都美竹通过网络聊天内容为素材,再包装、编撰而成。而都美竹提供的“素材”其中却包括他人虚构的内容。

2021年6月至7月

幕后“操纵者”分饰三角进行诈骗

2021年6月,仅有初中文化的23岁男子刘某迢看到都美竹和吴亦凡的网络信息后,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

随后,刘某迢虚构女性身份,以曾被吴亦凡欺骗感情欲共同维权的名义骗取都美竹的信任,并使用昵称为“DDX”微信号与都美竹联系,获取都美竹与吴亦凡部分交往情况信息。

7月10日,刘某迢利用获取的信息,先是冒用都美竹名义向吴亦凡工作室发送邮件,声称要网曝吴亦凡黑料。在与吴亦凡律师取得联系后,向吴亦凡方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名,索要800万元赔偿。最终,谈到300万元。随后,刘某迢将自己和都美竹的银行账户一并发给吴亦凡律师,意图让吴亦凡律师将300万元,分别转至两个账户中。

7月11日,为暂时平息事态,吴亦凡母亲分两次向都美竹账户转账50万元。而这50万元在都美竹眼里,是吴亦凡“莫名其妙”打过来的“封口费”。

50万元钱款全进了都美竹的账号,刘某迢见自己未得到钱款,便继续冒充都美竹,向吴亦凡律师索要剩余250万元,未遂。

2021年7月17日

都美竹控诉吴亦凡让其签“认罪书” 吴、都二人实际从未直接联系过

随后,刘某迢假冒并使用“北京凡世文化传媒”(吴亦凡工作室名)微信号,自称系吴亦凡律师,与都美竹协商达成300万的和解赔偿,否则索回50万元。

都美竹同意退款后,刘某迢冒充吴亦凡律师,将本人的支付宝账号名改为“seven”提供给都美竹。因支付宝限额原因,都美竹陆续向该账号转账18万元。

至此,吴亦凡律师认为其已经给了50万元;而都美竹则认为,吴亦凡先是莫名其妙给自己转账了50万元,又以签署“认罪书”为要挟,索回钱款。

7月17日都美竹在网络上晒出转账记录,并控诉吴亦凡让她签“认罪书”。

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而在整个过程中,吴亦凡、吴亦凡律师和都美竹都从未就此事建立过直接联系。双方所谓的“联系”,都是刘某迢为实施诈骗,利用“DDX”、冒充都美竹微信及冒充吴亦凡工作室而来的。期间,刘某迢与都美竹在联系的过程中,因怕暴露自己男性身份,均只使用文字进行沟通。

2021年7月18日

吴亦凡母亲报警称遭敲诈 “操纵者”被警方抓获 其余网曝行为仍在调查中

2021年7月14日,北京朝阳警方接到吴亦凡母亲吴某报警,称遭到都美竹敲诈勒索。当时警方依法进行了受理和调查,工作中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23岁),并于2021年7月18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将该人抓获。

刘某迢被抓获后,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同时,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朝阳警方了解到,到目前为止,都美竹本人,及网络上所有控诉吴亦凡“迷奸”等事的事主,并没有任何一个人向警方进行报案。

针对网民举报的“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北京朝阳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如构成违法犯罪,警方将严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