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泰勒
马云、王健林同款豪华私人飞机,两架飞机原价共5.6亿,今天只要1.85亿元,打了三折,要不要来一架?
两架湾流豪华公务机被法拍
打三折仍无人问津?
7月14日上午10时,四川纵横航空有限公司的一架湾流G550公务机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拍,该架公务机起拍价与评估价均过亿元,吸引了数千人次围观,100多人设置开拍提醒,不过,并无人报名参与竞拍,截止7月15日上午10时,拍卖结束,该架公务机流拍了。
此外,该机的“孪生兄弟”湾流G450也于7月15日上午10时,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开拍。
这两架飞机起拍价为1.15亿和7016万元。按照新飞机市场标价,两架公务机原价共5.6亿元,资产贬值幅度接近67%。
尽管两架豪华公务机大幅折价“贱卖”,依然鲜有人问津。数据显示,两场拍卖围观人数合计12000余人,报名人数则为零。
目前湾流G550公务机再次降价,起拍价只要9000多万。
据拍卖公告显示,目前这两架公务机均停放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已停飞两年左右,没有进行正常维修保养,其适航许证、电台许可证均已过期,重新投入飞行需经飞机大修、发动机大修及各项检测,并重新办理适航许证、电台许可证。
拥有一架湾流G550是顶级富豪的象征,作为国际顶级远程喷气式公务机代表机型之一,湾流G550是国内航程最远、性能最优、客舱最宽敞、舒适性最好的豪华公务机,也是备受富豪青睐的私人飞机。王健林、马云、李彦宏等富豪都曾入手了湾流G550。
与G450相比,G550内饰豪华,宽敞舒适,最大载客量为18人,厨房、酒柜、真皮沙发一应俱全,还配有会客区及用餐区,堪称“低调的奢华”。
这两架豪华飞机为何会被拍卖呢?
2011年5月12日,四川纵横航空在成都市成立,公司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为主运营基地,主要从事包机飞行、公务机托管、公务机维修、地面保障、购机咨询等公务航空相关服务。该公司也是西南地区第一家高端公务机运营商。
然而,据上游新闻今年1月份报道,2019年2月起,四川纵横航空经营状况出现异常、资金困顿,和多位前员工、飞机检修公司存在司法纠纷,拖欠员工工资与飞机检修费用,四川纵横航空实际上已经处于停业状态,旗下仅有的两架航空器——湾流G450和湾流G550也于当年3月、5月相继进入停飞状态。
这两架湾流公务机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向四川纵横航空发放贷款购入,由于纵横航空不能按照约定支付本息,由此产生借款纠纷。
2018年9月,四川纵横航空被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航空公司偿还贷款本金美元64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等。银行有权对上述用于抵押的2架湾流高端公务机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生效后,该航空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随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成都中院依法启动上述两架飞机的处置程序。
背后牵出甘肃前首富
天眼查显示,纵横航空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3.5亿元,是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发展”)的全资子公司。恒康发展大股东为阙文彬,持股99.95%,即阙文彬为纵横航空的幕后掌权人。
作为甘肃前首富,阙文彬在资本市场颇有名气。
早年阙文彬以传统藏药“独一味”发家,成立甘肃独一味公司,生产止血镇痛类中成药独一味胶囊。2008年,独一味(后来更名为恒康医疗、*ST恒康)登陆深交所,敲钟当日便受到资本市场热捧,阙文彬夫妇身家暴涨至17亿元。
2007年,阙文彬以恒康发展为资本平台,把西部资源近30%股权收入囊中。此后又涉足医药、矿业、房地产、航空服务等行业。
一系列资本运作后,阙文彬及其“恒康系”在业界声名鹊起,其财富也水涨船高。胡润百富榜显示,阙文彬曾于2009年-2017年连续九年蝉联甘肃首富。
正是在这一时期,阙文彬以纵横航空为平台,开始进军航空业,并于2012年借助国开行的贷款资金,购买了湾流G450和湾流G550这两架豪华公务机。
未曾想到,航空业没发展起来,“恒康系”也深陷债务危机,旗下公司业绩相继爆雷。
2017年-2018年,恒康医疗净利润从盈利2.23亿元转为巨亏13.88亿元,2018至2020年3年累计亏损金额达到39.90亿元,今年第一季度仍继续亏损0.47亿元。
截至一季度末,恒康医疗合并报表账面资产总额48.26亿元,账面负债总额为47.16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2.16亿元,非流动资产36.10亿元;负债总额47.1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41.20亿元,非流动负债5.96亿元。
7月12日晚间,*ST恒康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收到陇南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及《通知书》,陇南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陇南中院指定由陇南市人民政府推荐的有关部门人员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组成的清算组担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司提示称,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
经查明,2019年4月10日,中同汇达与恒康医疗分别签订两则《借款合同》,约定中同汇达向恒康医疗出借资金共计95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2019年10月22日之前还清全部借款。但直至借款期限届满,恒康医疗未按时偿还。
2019年12月24日,中同汇达就上述两笔借款对恒康医疗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经调解,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两份《民事调解书》,确认恒康医疗应在2020年6月16日前向中同汇达偿还借款本金845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律师费及保全保险费等。上述两份调解书生效后,恒康医疗均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中同汇达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且在中同汇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后也未能获得清偿。
2020年8月24日,公司收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获悉债权人中同汇达以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1年7月8日陇南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同汇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