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同事们善意的提醒,陈某置之不理。几天之后,7名同事联名上书要求公司对陈某、刘某某进行处理。
在接到联名上书后,眉山某制药公司经询问调查,对陈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陈某先后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等,都被驳回。
2021年7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先后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证实此事。眉山某制药公司相关人员也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陈某和刘某某均已没在公司上班,但未详细透露具体原因。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婚外情
女员工与上司办公区接吻
同事联名上书要求公司处理
7月12日下午,骄阳似火,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的眉山某制药公司内,不少员工正带着安全帽疾步快行。陈某和刘某某之前曾在这里上班。
虽然眉山某制药公司所处的经济开发区内公司不少,但能到这里上班,还是附近村民所钟意的选择。
根据眉山某制药公司所属的集团公司官网简介显示,集团公司是一家集新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业务于一体的多元化、专业化医药集团上市公司。眉山某制药公司是该集团公司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
“公司大,里面的待遇、福利和保障那些肯定也差不了。”在红星新闻记者的走访中,不少人对于该公司的情况询问均给出了类似的答复。
但出生于1989年的甘肃女子陈某,如今却失去了这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因为,她在工作期间,曾和车间副主任刘某某发生婚外情,并不止一次公然在工作场合举止亲密。
2020年10月12日,同事刘先生亲眼看见陈某和刘某某在冻干室内亲吻……事后,刘先生的爱人找到陈某和刘某某理论。
同事甘某称,多名同事到现场后,大家发生了争执,要求陈某、刘某某想要做什么不要在工作的地方做,“低调点”。但面对同事们的好意提醒,陈某不仅不听,还无故旷工。
2020年10月14日,刘先生等7人签下联名书,希望公司对两人进行处理。原因是,刘某某、陈某由于办公室恋情,对个人行为约束不当,使原本干净、和睦的工作环境变得污浊,致使大家工作积极性越来越差。
↑陈某和刘某某之前所在的眉山某制药公司外部
辞退
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
公司与女方解除劳动关系
实际上,陈某和刘某某当众亲吻,只是此次事件的导火索。在此之前,两人之间的事,已多次被公司和同事知晓,并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2020年3月,刘某某的爱人在公司网球群里发了刘某某和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刘妻误以为群里另外一位同事是陈某,并对其进行了辱骂,对公司影响比较大。公司因此派人到眉山处理此事。
2020年8月,陈某的丈夫到公司来找刘某某未遂,夫妻俩在厂门口发生争执。之后,陈某的丈夫被他人劝离。
但陈某并未以此为戒,相反,她和刘某某依旧在工作场合举止亲密,发生接吻等行为。
在接到众人的联名请求书后,眉山某制药公司经过相关询问调查,于2020年10月21日向陈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与陈某解除劳动关系。
在解除劳动关系不久后,公司发现被陈某起诉到法院。2020年11月,陈某申请劳动仲裁,后因不服仲裁结果,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眉山某制药公司支付其赔偿金26144元等。
眉山某制药公司对此不服,理由是,陈某是有家庭的人员,但在工作期间,与同样有家室的刘某某存在办公室恋情及不正当关系,导致陈某的丈夫到公司闹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开展;刘某某的妻子还发布了公司员工花名册(包含公司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以上都给公司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严重侵犯了其他员工的个人隐私,违反了公司的保密规定。
↑眉山东坡区人民法院外的开庭公告栏
眉山某制药公司还称,陈某的行为既严重违反了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规定,同时还违反了婚姻法。
法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员工应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查明,陈某与眉山某制药公司合法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自觉遵守。
法院还确认,陈某工作期间的2020年3月,刘某某的妻子在公司网球群发出聊天记录截图,引发对另一女同事的误会;2020年8月,陈某与其丈夫在公司门口发生争执;2020年10月,同事刘先生撞见陈某与刘某某在工作场所接吻的不雅行为;同月9日,陈某当天旷工,最后车间人员书写联名书,要求公司领导对陈某与刘某某予以处理。
法院认为,陈某与刘某某在工作期间没正确处理好双方在婚外的感情事宜,在公司产生不良影响,经公司领导出面,仍未处理好双方的问题。公司在员工联名反映的情形下,以陈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理由做出的解除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其解除合法、有效。陈某主张眉山某制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案件查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支持,遂依照相关规定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红星新闻记者从天眼查等查询获悉,在陈某提起诉讼前,刘某某也向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提起了诉讼,两人所告的均为眉山某制药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陈某和刘某某都对公司提起过诉讼
在一审宣判后,陈某没有上诉,刘某某则上诉至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结案。
虽然刘某某的上诉结果并未公开,但2021年7月12日,陈某之前就职的眉山某制药公司相关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陈某和刘某某均已未在公司上班。
至于原因,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会反馈,如有必要,具体处理此事的部门会与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对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