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李先生在和苑酒家就餐时,被菜品中的一根1.5厘米铁丝刺伤喉咙,后因细菌感染引起发炎,导致脸部左边面瘫。

  在多次沟通未果之后,李先生将广州和苑酒家有限公司、广州和苑酒家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下称“和苑酒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赔偿金等55万余元。

  李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在一审判决之后,和苑酒家提起了上诉,他在2021年7月7日收到了二审判决书,广州中院驳回了和苑酒家的上诉请求,判决和苑酒家赔偿40515.71元。

  顾客就餐吃出铁丝致面瘫

  起诉餐厅要求赔偿55万余元


  事情发生在2019年11月25日晚。

  由于工作场所就在环球都会广场,李先生会时常到环球都会广场3楼的和苑酒家吃饭。事发当天,李先生按以往一样,与几名好友相约,到和苑酒家吃饭。可在食用剁椒鱼头时,李先生感觉到喉咙被异物刺伤,还出现了呕吐、咳血等症状。



  李先生在菜品中吃出1.5厘米铁丝。受访者供图

  为此,李先生向和苑酒家的服务员寻求帮助,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采取了喝醋等措施,但没有效果。

  没办法之下,李先生于当晚22时30分许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治疗。在第二天电子喉镜检查后,取出一个长约1.5厘米的金属丝状物。

  在取出异物之后,李先生跟和苑酒家的工作人员联系,告知了上诉情况,并将病历和异物拍照发送给对方。据介绍,当时该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李先生表示歉意,承诺负责李先生的医药费,并表示已向老总和厨师长反映了该情况。

  在接下来的时间,李先生的咽喉肿痛感并没有消失,到了2019年12月7日,李先生发现自己出现了口角歪斜、左侧面瘫等新症状,“因为这根铁丝,细菌感染引起咽喉一直肿痛,后来出现了左边面瘫。”

  为了治疗面瘫情况,从2020年2月起,李先生还先后多次到中医诊所进行针灸。在治疗过程中,他多次跟和苑酒家沟通、协商。

  可李先生认为对方怠于沟通,便于2020年6月28日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把和苑酒家告上法庭,称其没有尽到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及卫生应负高度的注意义务,导致他吃进去了金属丝状物,并出现了咽喉肿痛、面瘫等后果。

  在诉求上,李先生要求和苑酒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合计554249.16元,以及赔礼道歉。

  和苑酒家被判赔偿4万余元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被驳回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李先生主张其在和苑酒家就餐,因食用鱼头导致异物刺伤咽喉,继而发展为咽炎及周围性面神经炎,对此法院认为,和苑酒家提供的食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李先生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李先生主张的损失,一审法院认定其医疗费用为39555.71元、交通费为960元,对李先生的其他诉求并未予以支持。为此一审判决,和苑酒家应赔偿李先生40515.71元。

  一审判决之后,和苑酒家提起上诉,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和苑酒家与李先生的“面神经炎”存在因果关系。此外,和苑酒家表示,2019年12月12日的病历显示,李先生未遵守医嘱口服激素,在没有资质的诊所针灸治疗,李先生自身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审时,广州中院认为,和苑酒家主张李先生未遵守医嘱等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未能提供证据推翻上述情况,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021年7月5日,广州中院作出判决,驳回和苑酒家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