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这是继2015年12月的同类诉讼判决之后,日本最高法院再度判定夫妇同姓规定“合宪”。
据日本共同社6月23日消息,日本最高法院当日针对《民法》和《户籍法》规定的“夫妇必须使用同一姓氏是否违宪”做出裁定,再度判定夫妇同姓规定“合宪”。
在反对者看来,“夫妇必须使用同一姓氏”的规定歧视女性,不符合该国现代社会关系。
日本最高法院网站截图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夫妻有义务使用同一姓氏的规定于明治时代制定,(二战)战后沿用至今。在女性参与社会取得显著进展,家庭形式与价值观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如何看待日本社会形势的变化成为了焦点。
日本国内曾在1996年提出修改《民法》,内容包括实施可根据意愿,在婚后保留各自姓氏的“可选择夫妇别姓”制度。但因自民党反对,最终未能向国会提交法案。
综合日经亚洲(Nikkei Asia)消息,提出此次诉讼的是来自东京的3对处于事实婚姻状态的夫妇。他们要求使用不同姓氏,在法律上完成结婚手续,但他们的诉求遭到了拒绝。为此,他们在2018年提出诉讼。
这些夫妇认为,申请婚姻登记禁止双方保留各自姓氏的做法违反了日本宪法第14条,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上诉者认为,这一规定是过时的传统观念,将婚姻视作整个家庭,而非个人参与的协议。在现代社会中,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改姓的一方失去部分社会认同。调查显示,只有4%的已婚男性会使用妻子的姓氏,绝大数日本丈夫会让自己的妻子改姓,其原因是“随妻姓”会对他们的职业生涯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正如上诉书中所强调的那样,这一规定是对女性公然的性别歧视。
共同社称,关于此案,日本最高法院15名法官中,仅有4人的意见是“违宪”。23日的最终裁决也明确认定:“夫妇必须使用同一姓氏”符合宪法。报道称,这是继2015年12月的同类诉讼判决之后,日本最高法院再度判定夫妇同姓规定“合宪”。
值得补充的是,据日媒报道,2015年的判决指出,夫妇同姓制度已然渗透在日本社会之中。当年的文件承认,实际上妻子改为夫姓的情况占压倒性多数,对女性存在不利。但该判决仍以“通过把原有姓氏作为通常叫法使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关问题”为由,判定该规定不违宪。
共同社报道称,23日的判决指出,“即使结合社会变化和国民意识变化等各种情况,也无法认为2015年的判断应被改变。”关于有关制度到底应该如何,日本最高法院认为“这与是否合乎宪法属于不同维度,是理应由国会去讨论判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