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菲律宾等国,女性外嫁国外“蔚然成风”,“出口新娘”已成产业集群。
这使人们回忆起30年前的东亚女性外嫁风潮,而这外嫁风潮的中心,不是韩国、不是日本,而是中国。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不可遏制地兴起跨国婚姻浪潮。
由于这类婚姻,90%以上为中国女性外嫁,当时任将之斥为“宾馆夫妻”、“跳板婚姻”、“以青春换金钱”、“崇洋媚外、爱慕虚荣”。
这些批评不是空穴来风,根据学者调研,当时中国的涉外婚姻呈现出3大特征:
其一,“嫁出”和“娶入”的畸形,即各地的涉外婚姻均以内地女性的外嫁婚为主,而且比例几乎都在90%以上;
其二,年龄匹配的严重不平衡,即夫妇年龄差距大,外籍丈夫比内地妻子大一二十岁的情况相当普遍;
其三,婚次状态的失衡,相对于国内婚配,涉外婚姻的人群中以再婚者居多,外籍的一方尤甚。
说白了,中国女人外嫁高龄老外,而且老外还多是二婚、三婚。
有网友将之形容为“国耻”,虽说言辞过于激烈了些,但老实说,这类“跨国爱情”,确实有伤民族感情。
然而,30年过去了,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物质生活获得极大改善,为啥如今的中国涉外婚姻中、仍是女性外嫁为主,在2011年的北京地区,仍在80%以上?
其一、“出口新娘”的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即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又称跨国婚姻。
我国的涉外婚姻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边境跨国婚。比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与韩国的通婚;处于中缅、中越边境的广西和云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与越南、老挝和缅甸的通婚。
另一类是涉外城市婚,集中在广东、福建和上海等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地区。这些地区国际化程度高,而女性外嫁也多嫁到日韩、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无论是“邻国通婚”,还是“同源民族通婚”,再抑或是国际化城市的跨国婚姻,所有发生于我国的涉外婚姻,无一例外地呈现出一个特征:以外嫁婚为绝对主体。
广州市1980年代初的外嫁婚占到涉外婚姻的95%以上,福建省1980年代中期至1990年代中期的外嫁婚比重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上海市1996~2002年的涉外婚姻中,外嫁婚的比重仍高达88.9%,北京2005-2011年的涉外婚姻中,外嫁比重仍有80.2%。
“出口新娘”是中国涉外婚姻扯不去的标签。
其二、意识中的经济落差
尽管中国经济腾飞了,但经济因素,仍是中国女性外嫁海外的基本考量。但需要指出,这种经济考量,是意识层面的经济落差,而非实际意义上的购买力落差。
说白了,这种中国比不上西方的经济差距,是外嫁女性主观臆断的。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西方“发达印象”的祛魅,大概仍不会发生。换言之,在外嫁女性想象中,西方,仍远远比中国发达。
外嫁女性只看着美元计量的GDP,却不考虑美国的物价、不计算实际的购买力,看起来人均20万人民币的GDP比中国高,但一斤鸡肉200块的物价,击碎了优渥生活的想象。
外嫁女性只看着西方纸面上的福利待遇,却不考虑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种族歧视,以及福利使用门槛和漫长的排队时间。
经济差距在缩小,但意识中的自我矮化,却难以矫正。
其三,观念中的物化婚姻
从婚姻梯度和交换理论的视角来看,作为理性人的择偶双方又希望通过“交换”有形或无形的资源而实现“互惠”,男方的资源通常体现在社会经济特征方面,比如学历、职业和收入等,而女性的优势往往在于年龄、相貌和气质。
涉外婚姻中,“以青春兑换婚姻”、“牺牲一人幸福,改善家庭经济”的“交易式”的外嫁婚,源自于观念中的交易式、物化的婚姻。
由于地区发展差异,在边远地区,仍存在着交易式的涉外婚姻。
在延边地区,相当多的朝鲜族女性以自己的“青春”换取韩国男性的“优越居住资源”。在桂林等西南地区,国外游客络绎不绝,也有不少年轻女性接着旅游业便宜,嫁到欧洲、北美和亚太地区。
功利色彩和交易意味,撮合了涉外婚姻的双方,但也造成了匹配失衡的畸形婚姻。毕竟,外籍男性在身份上的优势地位加重了婚配的交换砝码,客观上拉大了双方在年龄、文化等差距,外嫁婚姻闪离现象也由此屡屡发生。
婚姻的本质是基于亲密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不是买卖、不是交易、更不是移民外国的跳板。
当一个人对婚姻的基本概念迷失,那么婚姻的幸福,大抵是不会到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涉外婚姻中,女性外嫁仍是主流,但中国的涉外婚姻规模呈现出越来越小的趋势、女性外嫁的比例也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