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家粽子店正在手工剥咸鸭蛋 图源:@四川观察
据@四川观察 6月11日消息,一位来自成都市的市民表示,金牛区有一家名叫“五嫂香粽”的粽子店人气非常火爆,粽子也是全手工制作。
不过,这家店在制作蛋黄肉粽时,只使用咸鸭蛋的蛋黄,蛋白则被直接丢弃,让人觉得非常浪费。
现场情况显示,这家粽子店的情况确实如这位市民所言,只见该店工作人员在快速剥开咸鸭蛋后,径直取出蛋黄,蛋白则被放入一旁的袋中,之后当作厨余垃圾丢弃。
该店工作人员表示,店里每天可能要剥几千个咸鸭蛋,换言之,每天要丢弃几千份蛋白。
“它就是蛋黄肉粽,把那个蛋白包进去就变味了。”
此外,这家店所在的小区已经成为了“粽子一条街”,有很多家类似的粽子店,几乎每家店每天都会丢弃两三千个蛋白。
能正常食用的蛋白被直接丢弃,无疑是一种食品浪费行为,但不少网友却对此给出了不一样的态度。
在相关微博的前排评论区中,多位网友表示,蛋黄肉粽里头本来就没有蛋白,包不进去又不好吃,除了丢掉也没有别的办法,与其说商家浪费倒不如干脆别买。
随即,也有网友表示,前段时间人们还在米饭问题上强调不要浪费,但如今却在咸鸭蛋白问题上却给出不同的答案,显得有些双标了。
更何况,就算蛋白不好吃,一般人在吃咸鸭蛋的时候也不会直接丢了呀……
更何况,在《反食品浪费法》于今年4月29日通过施行后,制作蛋黄肉粽时抛弃蛋白的行为,其实已然涉嫌违法。
根据该法规定,如果商家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造成了严重食品浪费,又拒不改正,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任何人发现类似的食品浪费行为后,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也就是说,且不论蛋白到底能不能吃,好不好吃,这家粽子店的操作首先就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
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第十五条 国家完善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导适度加工和综合利用,降低损耗。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等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