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新闻(ID:wowjiemian),作者:邹璐徽,头图来源:视觉中国


代言的P2P平台暴雷,明星是否应该追责?该如何追责?


继监管层多次发声表示,明星对代言暴雷P2P平台负有不可推卸责任之后,日前,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新闻发布会上谈及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工作时,首次提到代言暴雷P2P的明星追责措施。


据介绍,截至3月末,存量业务尚未清零的停业网贷机构1387家,未兑付借贷余额7161亿元,比去年末减少79家、1046亿元。其中,对已立案的999家机构,依法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快审理进度。


梁涛表示,将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并引入征信系统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追偿专业化水平。


此前,明星是否应该负责代言P2P暴雷责任一度成为热点话题。据有媒体曾统计,2015年至今,有至少30多位明星为18家问题平台站过台,包括鑫琦资产、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爱投资、爱钱进等,涉及明星代言人包括黄晓明、郎朗、范冰冰、张铁林、张涵予、唐嫣、胡歌、唐国强、王宝强、汪涵、杜海涛、杨迪等。


随着P2P风险陆续出清,以上网贷产品明星代言人在投资人维权声讨中均身陷舆论风波。


但目前公开回应的明星寥寥无几,且公开发声多以道歉为主。


其中,主持人汪涵以及乒乓球主教练刘国梁均曾因代言“爱钱进”暴雷登上微博热搜榜单,汪涵团队表示,对用户“遭遇资金兑付困难感到十分痛心……也在尽最大努力,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平台方解决”;刘国梁为代言“爱钱进”道歉称:“每个公民的财富都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今年开始,陆续有监管发声提及明星代言人责任,但均未明确明星代言人的具体责任与追责措施。


1月29日,一则来自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喊话P2P代言明星的公告引起热议。该公告提出,广告代言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需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但该公告中并未明确,广告代言人是否参与赔偿。


4月22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二期风险提示,其中也短暂强调了明星代言人应当肩负的责任,也并未明确追责措施。


该风险提示表示,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虽未有明星代言人被追缴代言费的公开信息,但在2021年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监管层在阐述相关工作之际曾提及追缴进度。


彼时,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表示,追赃挽损工作稳步推进,北京、广东、深圳等地依法追缴明星代言费、广告费、高管奖金取得一定成效。公安机关累计追缴涉案资产价值约8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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