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洛杉矶时报》及《Law & Crime》报道,高院9位大法官1日一致通过,驳回第九巡回上诉庭原来的判决。保守派大法官戈萨奇(Neil Gorsuch)代表同僚撰写判词时表示,上诉庭历年来的立场并不恰当,不能假设庇护申请人的供词一定可靠,继而导致审案结果容易对移民申请人有利。
根据申请庇护的流程,当事人必须提交申诉书,列出自己的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身份、政治立场等细节,然后解释自己为何在原籍国遭受迫害,甚至性命或自由面对威胁。这份申诉书一旦经移民法庭查证属实,申请人就可获得难民身份,无需面对遣返。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大部分申请人抵美时无法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移民法官只可依据他们的单方面供词而判案,法官若认为申请人证供可信,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及联邦巡回法庭一般也会依从,当然移民法官也认为申请人言论失实。
在案件缠讼期间,第九巡回上诉庭曾裁定,除非遇到事实证据与当事人供词明显不符的情况,否则法庭应假设申请人的说法可信,只有当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相反的结论,才会重新考虑案件。
这次案件涉及中国籍移民戴明(Ming Dai,音译)。戴明申请庇护时宣称,中国政府逼使其妻子堕胎,而且2009年怀有第二胎后一度被绑架,自己身为丈夫也遭殴打,因此希望华府让他们一家留美。
但戴明随后在被施压下吐露实情,承认长女其实已回到中国上学,妻子亦已返华工作,他本人只是因为无法在家乡就业才留在美国。移民法庭当初已拒绝戴明的申请,上诉委员会亦持相同立场,但两个部门均未正式批评戴明的供词不可信。戴明向第九巡回上诉庭提出挑战后,获法庭裁定得直。
这次高院的案件还涉及墨西哥民众阿尔卡拉斯恩里克斯的案件。申请人当初宣称,自己回国后会有生命威胁,但移民法庭发现他曾在加州绑架及殴打女友罪成,因此拒绝其个案,但第九巡回上诉庭最终也批准了申请。
高院将2宗案件发还第九巡回上诉庭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