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如不沟通赔偿,将起诉


5月29日晚,河南洛阳一影院内,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发现,有一小孩在观影时多次用手触碰和拍打银幕,造成银幕损坏。

事后,影院与家长协商,家长反称影院应该负责,因未能尽到告知银幕不可触摸的义务。影院则称,观影途中就试图与家长沟通但未果,最终因家长不太配合,报了警。影院经理告诉澎湃新闻,影院银幕较小,成本在15000元左右,如果要启动法律程序的话,还会把这几天的停场以及退票,对顾客的补偿这些算进赔偿里。

“警察来了以后,我们也没有协商成功,监护人以未提醒顾客不可触碰,孩子身心受损为由拒绝赔偿,但是我们本身这个银幕下方,就有一个相应的提示,上面写了:高压危险,请勿触摸。”



据微信公众号“洛阳格调电影工厂”消息,洛阳格调电影工厂影城就该影城七号厅银幕被损坏一事发布说明称,因当日场次结束较晚,影城当班值班经理决定向顾客交换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改日沟通。最终顾客不愿提供身份信息,仅留下了联系方式。影城表示,希望该名儿童的监护人早日主动与影院沟通,否则影城将在一定时间内提起诉讼。

以下是声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