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
“南京胖哥”成微博热搜
根据一段网曝视频,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在逃窜途中与多辆轿车相撞,一位身材魁梧的黑衣男子下车试图阻止他,吉某某持刀将其捅伤。而这位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的男子正是微博上被无数网友点赞的“南京胖哥”。根据通报,“南京胖哥”姓邱,今年33岁,南京本地人,目前已接受急诊腹内探查修补手术。
5月30日下午,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在鼓楼医院ICU门口见到胖哥的好友阿南(化名)。他告诉记者,昨晚11点多赶到医院,“目前看情况还不太好,希望我的兄弟能渡过难关”。
一夜没休息的阿南向记者介绍,昨晚他和胖哥在一起吃晚饭。9点多,胖哥吃完饭就回家了。“10点02分,他打来一个电话,”阿南说,电话那头声音嘈杂,胖哥讲话声音很小,“他说新街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我被人捅了……”阿南想问他现在在哪里,怎么样了,结果发现电话断了。
阿南立即回拨过去,胖哥说他现在人在新街口孙中山塑像往新华书店方向,“话还没讲完,电话又断了。”阿南赶紧开车,结果那时新街口已经发生了交通拥堵。他下车边跑边打电话,结果是一个陌生女生接的电话,对方告诉阿南她是路过的市民,胖哥受伤了,救护车马上过来。
当阿南赶到现场时,没有发现胖哥的身影,后来知道胖哥已经被救护车带到了鼓楼医院。“到了医院我看到他,非常虚弱,也没意识。”阿南说想想几个小时前还在一起吃饭,现在他却躺在病床上,心里非常难受。
好友辟谣:
他的车没有被撞,他下车就是去见义勇为
让阿南更难受的是,有的网友说胖哥已经去世了,还有的网友说胖哥是因为车子被撞了他气不过,下车找那人算账。“实际上我上午去交警大队看到了他的汽车,根本没有被撞。”阿南还用手机拍摄了胖哥汽车的视频。记者在视频里看到,一辆白色的SUV车身上没有任何被撞痕迹,而在胖哥车后,一辆涉事的宝马汽车车头则损伤严重。
胖哥的汽车,没有发生碰撞
“他下车就是去见义勇为的!”阿南说,实际上当时他的车毫发无损,完全可以直接把车开走,但他把车停了下来,他看到路上有人受伤,有车辆受损严重,他想要去阻止。
“这符合他的为人。”阿南说胖哥这个小伙子性格非常好,乐于助人,别看他长得大大咧咧,“其实是标准的南京热心肠,为人也‘胎气’(大方)”。阿南告诉记者,胖哥还没成家,母亲在医院里看到受伤的儿子非常伤心。胖哥的父亲一直身体不好,常年住在康复医院。“现在还不敢告诉他,怕他受不了。”阿南说道。
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看到不时有市民请快递员送花给胖哥,祝福他早日康复。有一个正在读高三的学生,因为忙着准备高考,实在走不开,就委托中央路附近的花店老板汤先生送花慰问。“我一听说是送给见义勇为的胖哥,我都没肯收钱。”汤老板丢下花店的生意,顶着烈日找了好半天,终于把花送到了鼓楼医院。“那个学生还想把花送给其他的伤者,我还要继续帮他送过去。”汤先生把花放在病房门口,就向下一家医院跑去。
网友点赞:
我看到了有血性、有正义感的南京人!
根据另一段在网上热传的视频显示,犯罪嫌疑人吉某某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现场多位市民勇敢上前阻拦。
包括“南京胖哥”在内的现场南京市民勇敢无惧的行为引发了无数网友的热议和点赞:“这个撞车事件里面,我看到了有血性的南京人,太感动了,这个胖子大哥太有血性了”,“我们南京人勇敢的”,“泪目,南京真的是博爱之都”,“令人欣慰的是,南京群众的勇敢、善良……他们是激于义愤的普通人,是善良的热爱生命的普通人,他们在生死难测的情况下依然在努力阻止邪恶,他们都是‘英雄’”……
博爱之都显大爱,网友们不仅见证了南京人的勇敢,也看到了南京人的善良与温度。5月30日早上,在某众筹平台,一则名为《急!新街口被反复碾压事件受害者女性,紧急求助!》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发起该众筹项目的人表示,受害者张某是他(她)的母亲,正在鼓楼医院接受治疗,情况危急,目前已转到重症监护室,由于没有医保,每天上万元的费用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希望大家能够给予帮助。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注意到,该项目于5月30日凌晨5点21分在某众筹平台上发起众筹,截至5月30日12时30分,共收到18252次捐助,已筹金额491301元,仅7个小时即完成了49万元的众筹目标。大家积极捐助的同时纷纷留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加油”,“带着我们的鼓励坚持下去”,“加油,我们都支持你”。
网友呼吁给胖哥等市民申报见义勇为奖
律师:符合相关申报条件
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在微博以及朋友圈呼吁要给胖哥以及热心且勇敢的南京市民申报见义勇为奖,那么法律是如何认定见义勇为,他们是否有资格申报见义勇为?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单爱萍表示,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在这次事件中,‘胖哥’等热心市民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旨在阻止侵害及降低损失的行为,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公安机关申报见义勇为。”单律师介绍,像这起事件中,侵权人造成的公私财产(包括车辆、公共设施等)、公民生命健康损失损害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见义勇为者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受到损害的,侵权人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此外,单爱萍表示,见义勇为者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导致受助人损害的,见义勇为者不承担责任。
记者搜索查询了《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办法》,该办法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印发,其中根据第十一条,“见义勇为事迹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多次见义勇为并作出重大贡献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授予南京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根据第十二条,“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伤残的,且见义勇为事迹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因见义勇为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授予南京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把南京伤人嫌犯称作“老实人”,别用谣言为罪行开脱
5月29日晚间,南京市发生一起极其严重的恶性伤人事件。据警方通报:当晚,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在秦淮区金銮巷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造成多人受伤。截至5月30日,8名伤者中仍有7人在医院治疗,其中包括中度伤1人、重伤2人、危重4人。在这起案件中,不论是作案者的残忍与疯狂,还是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都只能用骇人听闻来形容。显然,不论是在法律还是道德层面上,此等罪行都无法被宽恕。
然而,就是这样一起情节清楚的案件,网上竟有一些对犯罪嫌疑人表示同情的声音:持有类似观点的网民,普遍受到了某些网络谣言的误导。在这些毫无凭据的谣言中,犯下此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居然被描述成一个因为“配偶出轨”、被“欺负”而爆发的“老实人”。在谣言传播者的误导下,不少同样自认“老实人”的普通网友,自然而然地对犯罪嫌疑人产生了共情,带着对“出轨者”的恨意,扭曲了心中的是非。
从5月29日晚间21时45分案件发生,到5月30日凌晨警方发布首份通报,仅仅过了几个小时时间。警方通报一出,几则谣言当场不攻自破。尽管嫌犯作案的原因确实与“感情纠纷”有关,但是,与嫌犯相识的受害者并非嫌疑人的配偶,而仅仅是其前妻。两人既然已经离婚,“出轨”一说自然是无稽之谈,那些把作案细节写得有如小说的网络传言,更是连伤者的身份都没搞清楚。
最重要的是,不论犯罪嫌疑人经历了什么,又有怎样的动机,他都绝不能驾车撞人、持刀捅人。这样一个因为心存不满,便以极端形式报复社会、滥伤无辜的人,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可能是所谓的“老实人”。以这样的虚假叙事为其罪行开脱,不仅荒唐,也十分可耻。
耐人寻味的是,类似的情节,不是第一次在舆论场上出现。当有男女之间的恶性暴力犯罪发生时,在真相未明之际,网上经常会传出不同版本的“桃色谣言”。这些谣言的内容,无非是“谁背叛了谁,又找了谁出轨”,在这种俗套的故事里,犯罪嫌疑人最常被加上的“人设”,就是备受侮辱、忍无可忍,最终冲冠一怒的“老实人”。尽管造谣者在讲述谣言时,常常会加上“嫌疑人的朋友”“受害者的闺蜜”之类的“信源”,但事后警方公布的真相,往往证明这些故事根本毫无根据,纯属胡编。
在热衷于编造、听信、讨论此类谣言的人眼里,只要加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男女关系,他们就能脑补出一幕幕狗血大剧。倘若警方通报中提到了“感情纠纷”,他们更是如获至宝,变本加厉。这种做法令人不禁疑惑:这种以“男女关系”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的谣言,对这些与案件八竿子打不着的“围观者”到底有什么好处?
编造谣言的人,其动机固然可以简单解释为“想火”。但是,热衷于听信、讨论这类谣言的人,其心态却无疑要复杂得多。与其说这些人缺乏判断力,无法分辨信息的真伪,不如说他们心里早有一套对此类事件的“想象模板”,因此会不自觉地寻找更加符合自己想象的解释。
在理性的层面上,他们当然知道:警方通报与正规媒体的报道,远比网上的“小道消息”可信。但是,如果“小道消息”更加符合他们的心理预期,他们便甘愿抛弃理性,成为谣言的拥趸。
从这个角度上看,恶性暴力事件发生后流传在网上的种种谣言,就像一面面反映部分网民心态的“镜子”。或许在这些网民的观念里,感情关系中的一方对感情“不忠”,不仅是私德问题,更是事关人格尊严的“大问题”,为了解决这样的“大问题”,即便违法犯罪、伤害他人,在他们看来也是可以理解,乃至可以原谅的。
南京这起案件发生后,有听信谣言的网民在论坛中发帖,表示“这就是出轨的下场”,并得到多人点赞。对此,除了用真相压倒谣言,严惩蓄意造谣者之外,社会还应从观念层面入手,设法驱除这种将感情关系凌驾于法律与道德之上的认知谬误,不能让黑白是非轻易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