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跨市被铐走半年后,“骂社区书记草包”当事人任女士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对事件后续处理大有不了了之的感觉。
任女士称,2020年9月7日她在群里发这句话,并没有想挑衅社区刘书记
平生第一次戴铐4个便衣民警登门 双手反铐在背后带走
“从警方通报到现在已经4个月了,中间我也多次催促他们公布处理结果,但之前说是快了,现在还是说快了,结果还是没有!”
2020年9月7日,因为在小区微信群里发了一句“看这个草包支书怎么说的”,贵阳市的任女士被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行拘3日。
回想起2020年11月3日被跨市铐走的经历,任女士百感交集。
“下午4点多,他们4个穿便衣的民警,两男两女,来我家里,带队的是派出所张副所长。”
“我不确定他们的身份,我打贵阳110报警,当时贵阳当地的警察过来的时候,我还在跟他们沟通,他们4个进来,直接给我上了手铐,如果我有任何反抗,我还会再找几个民警来当帮手吗?”
2020年11月3日下午4时多,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4位便衣民警出现在任女士家门口
戴手铐的细节,让任女士记忆犹新,这是她平生第一次被戴铐。“当时家里面就我和我老公,我被当着丈夫的面带走。”任女士说,离开家、离开小区的时候,其他人也能看到,手铐就亮在外面,没有遮挡,“而且他们给我上手铐,把我的双手反铐在背后。”
要求联系律师,警察说“港片看多了”“录完口供我有上当的感觉”申辩没有用
任女士说,在被从贵阳带到毕节的4个小时里,她提出喝水要求都被拒绝,“我记得不让我喝水的那位民警叫什么。”
任女士介绍,后来录口供的时候,“他们悄悄跟我说,你这个事不是什么大事,你就配合我们把口供录完就可以回家了,所以录口供的时候,我就没有跟他们太多争那些字眼,他们把他们想做的填空填完,按照他们的构想录完口供,但最后还是就给我下了行政拘留通知,我有上当的感觉,也提出过申辩,但为什么否定我的申辩,警方没有给我解释,用那种特别的语气跟我说:‘你要是觉得不合理,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成功的话,一天还有200块钱哦’,就是这种语气,200元是他们认为的国家赔偿标准。”
任女士要求联系律师,警察说她港片看多了。“说我看港片看多了,是洪山派出所另外一位问话的民警。”任女士澄清,这位民警并非跨市拘传的4位民警之一。
因言被拘不能搞文字狱“我发她不在的群里,并没想挑衅和吵架”
回到起因,任女士被拘就是因为“看这个草包支书怎么说的”这句话,任女士认为,本意是在小区业主群对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通过试用期的做法表达不满,业主们认为洪山街道兰苑社区刘书记拉偏架。
“我以前也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刘书记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她公开说:‘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我把她的这句话截图发到小区群里,她讲话有推诿的问题,当时业主都有情绪,她这样讲话就是挑起矛盾,而且我是发在她本人不在的小区业主群里,我并没有想要挑衅和她吵架什么的。”
任女士认为不能搞文字狱。“宪法赋予了公民对公职人员有监督批评的权利,我当时批评稍显过激,她应该综合去看待,不能抠字眼,抓住什么就是什么。”
任女士说,“我那句话是9月7号发出去的,她是9月11号报的警。一般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是30天,警方受案的时间是9月11号,应该10月11号前结案,警方显然超时,如果是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超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即使他们向上级报批了,但我这个案子是怎么被认定为重大复杂案件的,我需要知情。就是超时的话,也需要有超时的理由。”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出具的行政赔偿决定书
任女士向华商报记者描述称:“被拘留的那3天,我在拘留所里面睡通铺,晚上7点可以看《新闻联播》,里面有电视和卫生间,被拘的人都在一起,不是单人单间。”
警方登门道歉获国家赔偿“我必须追责,这也是当时他们给我的承诺”
任女士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事件出现反转,1月26日晚,毕节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撤销对任女士的行政处罚,涉案的派出所所长和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
任女士认为,事件登上热搜之后,毕节警方才主动登门赔礼道歉,并且承诺会从重从速处理,“请求我给他们一点时间来处理,也积极跟我谈了赔偿方面的事情。”
“我的诉求是必须追责,要有完整的处理结果,因为这也是当时他们给我的承诺。”任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证实,她已经拿到国家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要走程序,我是3月底拿到,是按天算的,有1000多元;精神损害赔偿是协商以后2月初就拿到的。”
“我对金额没有太多疑问,他们第一天来我家的时候,我看他们态度也还算诚恳,就相信他们会严肃处理了。”任女士表示:“当时我明确对他们说这个钱不是封口费,他们也明确对我说,这个钱是对我过度执法对我损害的赔偿,他们会从严从速处理。”
在等从严从速处理结果“派出所长和民警停职调查,这不是处分”
但从过完年至今,任女士没有等到这个从严从速的处理结果。
“毕节警方也说派出所所长和民警停职调查,但这不是处分。”任女士还表示:“一直到今天,社区刘书记也没跟我道歉,也没联系我,她的前夫赵某是七星关分局的民警,我听说他们内部偶尔会有调动,他在洪山派出所也工作过,我问他们时,他们也不跟我讲,他们是有离婚证的。”
谈及虽然撤销行政处罚,但任女士认为给自身和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难以消除,她已把在毕节这个小区的房子卖掉,不在毕节居住,“之前房子是买在那边的,现在这个房子已经卖了。”
任女士否认自己委托律师起诉,“是有一些律师朋友偶尔会跟我联系,愿意为我提供帮助,我没有上班,有个6岁的孩子,要起诉的话是最后的一个选项,我如果起诉的话,会不会要到毕节去起诉?家里还有小孩,我两头顾不过来的。”
“这半年多来,我总是想,我怎么会摊上这个事,会不会不了了之,以前我认为公检法应该是讲道理的地方,即使我有不对不妥的地方,那也应该按法律的程序来追责,而不是像他们那样子操作。”
任女士较真地表示:“我也不是一定要一个处理结果,他们当时上门执法,不是以警察正常执法来进行的,他们有超出他们职务身份对我侵权的行为,这是让我非常愤怒的,所以我必须要追究责任。”
什么程序要这么久“区纪监委给我说调查结束了,还要走程序”
任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事发后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监委组成调查组。
“区纪委监委给我回复说,调查结束了,但还要走程序,没有通知我这个当事人调查结果,我也不清楚要走什么程序,一直到现在要走这么久。我也多次联系毕节市公安局,他们答复说,快了快了,每次都是同样的快了,我从过完年问到现在,4个月过去了,他们也说调查已经结束,说处理建议已经报上去了,要等上面的批复,反正每次都是这样回复我。”
任女士表示:“我也没说一定要把他们人怎么样,这个事情调查清楚了,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就差不多了,但一直等到现在,具体处理结果都没有。”
5月27日,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毕节市洪山街道兰苑社区刘书记的电话,但她始终未接听。
2月25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出具的行政赔偿决定书显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于1月27日派员专程前往任女士家中,向其本人当面陪礼道歉。按照2020年5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国家2019年度日平均工资为346.75,应赔偿任女士被违法拘留和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日的赔偿金1733.75元。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王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