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法律先生(ID:falvXS),作者:玉林罗美兰,原文标题:《中国律师40年》,头图来源:视觉中国。
5月15日是《律师法》通过25周年的日子。
过去和未来,有时是写在一起的。
1979的那场惊世大审判,不仅结束了一个时代,也开启了一个时代。很多人都没有想到,中国律师会是以这样的方式,重返历史舞台。
上海,黄浦区,福州路209号。一桩“盲流冒充知青游行”的案子正在这里开庭。
开庭前,辩护人李国机向法院提出两个问题:我以何种身份?什么法律来进行辩护?
法院回复:就用你原来做律师时的法律辩护。第二天,《解放日报》报道该案,介绍李国机时,写的是——过去做律师的李国机同志。
这是1979年的春天。
01
律师, 一个高危行业。
1979年7月的一天,52岁的北京人张思之,刚迈入垂杨柳二中,准备开始一天的教学工作。
还没有开始上课,他就忽然接到通知,要他交接手上的工作,回归原来的岗位。
原来,这个刚刚结束15年劳改的中学教师,曾是新中国第一代律师。而这一次,他被指派为“江林反革命集团”进行辩护工作。
其实,这份工作本应与他无关。司法部最初找到了过去的很多法学家,请他们出庭辩护,但都遭到了拒绝。
此时,律师这个身份已经与张思之阔别了22年。1957年春天,他是北京律师界第一个右派。
这一年9月,曾任华东政法第一任院长的魏文伯,接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他的前任是传奇女律师史良。
此时,距离史良卸任已经过去了整整20年。
司法部被撤销二十年后,终于得以恢复,此时的魏文伯已经年过七旬,这次任职对于他来说,只是革命道路上的最后一站。
可对于中国法制而言,却是一个崭新的开端。
同年12月,《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下发,中国大陆荒废已久的律师制度,正式宣告重启。
此时,全国上下登记在册的律师,仅212人。
“江林案”审结之后,张思之婉拒了司法部律师司司长职务,到北京律协恢复工作,四下寻找过去的老同事,邀请他们回到律师行业,屡屡碰壁。
在1957年,全国两千余名律师,90%被打成右派。风雨飘摇二十载,律师已经成了一个结结实实的高危行业。
这一年,27岁的原子侦察兵徐建,刚刚放弃了部队提干的机会,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3岁的迟夙生正在哈尔滨第一重机厂三中任教;
江南人士陈有西正在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读中文专业;重庆人朱代恒还在江津县公安局做侦查员;张起淮正在空军服役;
郭建梅刚刚进入北大法律系,认识了高她一级的学长刘震云;而钱列阳、浦志强、杨金柱这些人,都还只是在校的高中生。
那时候没有人知道,1979年对于律师来说会是一个特殊的年份。
一个被遗忘几十年的职业,将要从这里重新开始,逐渐拾回昔日被砸烂的衣钵。
02
法制这个事情,还是得要搞。
1979年以前,那212名律师能做什么呢?
没什么事情可做。 彼时,放眼全国,除了《宪法》和《婚姻法》以外,像样的法律寥寥无几。
国内为数不多的几个法学院,接近无法可教,课堂上多是在学习一些政策性的文件。
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在这年才刚刚复校。唯有在西南一隅的重庆,西南政法学院早两年恢复招生。
而就是这短短的两年,从西政1977级、1978级,走出众多法学界的中流砥柱。
从居庙堂之高的周强,到执学术牛耳的贺卫方、傅华伶、顾培东、左卫民......可以说是群星闪耀。
1978年12月28号,多位老同志自发前往机场。
他们是去接一位刚刚结束9年服刑,和3年流放生活的老人。老人名叫叫彭真,曾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
在他回京前10天,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落幕,《人民日报》刊发文章,表示中央决定建立一套正式的法律制度,以取代阶级斗争政策。
负责牵头的人,正是彭真。
彭真返京后三个月,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彭 真为主任。再三个月后,7部法律颁布,“3月7法”成为世界立法史上的奇迹。
由此,中国律师正式拥有了真正的执业土壤和生产资料。即使这土壤并不肥沃,经常尘土飞扬,生产资料也是漏洞百出、问题频现,但总算是有了一个正式的开端。
1979年后期,律师的客户相对特殊,主要是各种运动制造出来的“牛鬼蛇神”,他们排着队来找律师帮忙平反。
当时的收费标准是:咨询5毛,写状子5块,代理一个案子15元。
03
1982年的故事。
1982年,现行《宪法》正式公布。彼时,修宪还是一件让人充满期待的事情,仿佛一切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人大法学院在校生徐建发表了两篇论文——《反革命罪名科学吗?》和《论法人犯罪》,这两篇论文在当时的“匪夷所思”程度,是今天的法学生无法想象的;
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第一律师顾问处迎来了一个叫迟夙生的年轻律师。如今,这个名字已经不符合《广告法》的律所,早已湮没在了时代的浪潮里。
在杭州,仕途顺风顺水的陈有西,进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担任省政法委员会书记袁芳烈的机要秘书,还被评为浙江省首届十大杰出法学青年。
尽管那时他还没在法学领域显示出过多成就,但是如果足够识时务,定可在政界大展宏图。
同样是在这一年,前途光明的徐建离开了中国人民银行总部,主动要求前往当时的特区深圳。
“首都乃天子脚下,做起事来难免束手束脚,而我命中缺水,还是深圳更适合我”。这是后来徐建给出的离京原因,但事实上,还有一部分他没有讲。
在校期间发表的《反革命罪名科学吗》一文,让徐建自己险些被打成反革命。
当时幸得高铭暄等教授保护,自己又拿出在部队的立功证书,才被排除反党动机。
这让他对北京少了很大期待,多了几分忌惮。
04
律师不得干扰严打。
1983年, “严打”正式开始,这场从严从快的治安运动,让律师辩护制度一度中止。
一个姓王的姑娘,因为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面对死刑判决,王姓女子说: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
随后,各地陆续下发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律师:不准为不认罪的被告辩护;重大案件需党组织决定才能辩护……
东北台安县的一名叫王力成的律师,不认可《严打中律师如何履行辩护职能》中的部分规定,依旧在一个强奸案中做无罪辩护。
次年,被告被执行死刑后一个月,王力成和另外两名同事先后被捕,台安县法律顾问处“全军覆没”。
05
不知所措的正局级律师。
1984年,司法部正式提出将全国的“法律顾问处”易名为“律师事务所”。彼时,法律顾问处属于行政部门,最初的律所也是事业单位。
在局部地区,律师甚至还可以穿警服,带手铐,配枪支,很多律师都会在自己名片印上“正处级律师”、“正科级律师”的字样。
从对外贸易委员会调来的任继圣律师,有一次到山西大同办理业务,当地四大班子领导全体出动迎接。
当地这样浩大的阵势,让前来“提供法律服务”的任律师不知所措。
原来,因为他的律师介绍信上,注明为“局级律师”,大同市市委书记才只有副局级,按规定是要全体迎接。
06
律所开始脱钩。
1985年的春天,鉴于国营律师事务所的编制问题,始终处于改革前列的深圳,开始探索承包制。
徐建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向市司法局签下军令状,只做挂靠,自负盈亏,每年上交十万元利润。
两个月后,徐建的深圳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全所上下,只有六名律师。
律所规模虽小,却干劲十足。短短八个月,他们完成了40多万的创收,还实现了大陆首例律师见证工作,为律师行业开创了一个新的业务板块。
此举一成,掀起了全国各地的律所脱钩大潮,被编制问题束缚已久的律师行业,开始展露新芽。
见此情景,敏锐的深圳政府马上发现了徐建的才能,征召年仅32岁的他出任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一心只想做律师的徐建开始选择了拒绝。
但是,当时某位老局长的一句话打动了他:“中国是个官本位的社会,手中没有权力,你什么改革也做不成”。 徐建因此被说服。
他走马上任两年后,中国第一家私人合作制律所在深圳成立,律所名为——段武刘律师事务所,跟这家律所同时成立的,还有深圳市律协。
律所挂牌成立那天,正是5.4青年节,宽松的氛围从深圳蔓延开来。
07
法制可不能这样搞。
1986年4月12号,司法部正式下发了《关于律师资格考试的通知》,律师这个行业正式开始有了自己的准入标准。 就在同年7月5号,第一次全国律师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律协正式宣告成立。
这个过去从来没有在中国大陆上出现过的组织,给当时的律师带来了很多的想象和猜测——究竟是工会还是衙门?
答案只有时间知道。
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专门为这次大会题诗一首《律师颂》,高度肯定了律师在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没过多久,胡乔木遭遇“抄家”,公安从他的长子胡石英床下搜出15万现金。
次日,胡乔木在政治局会议上愤怒质问胡耀邦,胡耀邦回答说:我们不能干涉司法程序,等案子审查结果吧。
随后,胡乔木致信邓小平:法制可不能这样搞。
07
律所私有化改革前夜。
1988年,海南刚刚建省,彭真之子傅洋创办了一家名叫康达的律师事务所;已经从华东政法毕业两年的段祺华,自费前往美国留学。
两年后,他顺利取得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是——《论在中国开办私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可能性》。
同年10月,在司法局做得风生水起的徐建接到一个电话,打来电话的人是蔡诚,时任司法部部长。
电话是来通知他参加司法部的赴美考察团,访美结束之后,在洛杉矶机场,蔡诚告诉徐建:司法部有意调他进京做副部长后备干部。
这次,徐建没有再犹豫,直接选择了拒绝,他说:“中国从来不缺当官的,缺的是德高望众的大律师,您要培养我,就让我到香港去学做律师吧”!
不久之后,徐建如愿调任司法部驻香港中国法律公司,一做就是十年,这是他的选择。
1979—1989,这是中国律师的后1.0时代。
这十年里,一些普通的中国人,在国家公权力面前,首次获得了一支独立的制衡力量。
他们中的很多人选择这个职业,只因为1979年的主流宣传说:唯有法制,才能救中国。
08
事情开始起变化。
北京东城区的正义路路口,建有当时的外交部招待所,一家律所也在这个招待所里办公——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这个名字,今天的年轻人听起来十分陌生,但对80年代的法学生来讲,可以说是如雷贯耳。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是由司法部直属,唯一的“中字头”、正局级律所,任继圣、高宗泽任正副主任。
1990年,中心40余位律师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30余人,多毕业于自北大和社科院等校法学院。
1991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一名26岁的年轻人,因为先后签下章光101、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等大客户,得到了一套两居室住房奖励。
这个年轻律师名叫张学兵,刚从中国政法毕业三年的他此时发现,身边好些同事陆续开始辞职。
辞职同事中,北大出身的肖微、武晓骥、储贺君等人创办了一家名叫君合的律所,英语最好的韩小京、邸晓峰等人创办了通商。
见此情形,张学兵也开始寻找同道,准备辞职。
09
下海、回国、私人合伙制。
1993年3月,北京京城大厦1608室,中伦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它的创办人,正是从司法部出来的陈文、张学兵和他的前同事开粮、杨若寒等人。
这间律所办公面积142平米,年租金4.6万美元。
当时,官方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4.4-5.4,而黑市上的成交价在8-10之间,一个北京市政府机关科员的月工资还不到300块。
陈文、张学兵等人此举,不可谓不魄力十足。
同年4月8日,南京路上的锦沧文华大酒店宴会厅高朋满座,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私人合伙制律所试点,由时任司法部部长蔡诚亲批。
段和段的创始人,正是一年前回国的留学生段祺华,在此之前,他是华盛顿州律师协会第一位外籍法律顾问。
随后不久,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的深化改革方案,律师和律所的建制得到了大幅扩张,律师资格考试正式定为一年一次。
这一年,乘着南巡讲话东风,中国律师突飞猛进。
10
法治、审查、辞职。
时间来到1995年,《劳动法》正式实施,中国人民迎来了第一个双休日。
双休日的首个周六,很多人还习惯性地赶去上班,然后和同事面面相觑,哑然失笑,一哄而散。
同年3月,20岁的石家庄年轻人聂树斌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起诉,4月即被执行枪决。
此后,第二次严打拉开序幕。
同样是在这年,齐齐哈尔的迟夙生律师,开始受理免费法律咨询;已婚十年的郭建梅,辞去在《中国律师》杂志社的公职,成为一名公益律师;
河北省物资学校的历史老师浦+ 志强,刚刚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取得了律师资格。
1996年2月,江主席在中共中央第三次法制讲座结束时发表讲话,正式提出“依法治国”理念。
法律,似乎将要从统治工具转型为社会秩序。
同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通过,中国律师百年迂回,自此终于回归社会身份,并拥有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法律。
两个月后,军旅律师张起淮奉命进京,任军委空军后勤部法律部门负责人,授上校军衔;陈有西调往浙江财经大学,创立法律系,两年后辞去公职,成为律师。
1999年,“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写入宪法。
这年年底,还有一件事情发生。赴港十年的徐建被急召回京,一到司法部就被丢进学习班,隔离在大雅宝宾馆。
原来,是新任司法部部长高昌礼,对痛失最高法院长心怀不满,迁怒肖扬等人,整肃其部下。
徐建因此受到株连,在宾馆呆了一年,《还珠格格》看了六遍。
不久之后,高昌礼被免职。
司法部要给徐建官复原职,他则要求退休,领导斥责说:党的干部没有48岁退休的,你要是放弃这32年工龄,那养老金和医疗费可都没有了。
徐建虚心接受了批评,并选择当即辞职。“不超过五年,我就能赚出一辈子的养老钱”。他这样告诉当时的领导。
11
入世、选举、上书。
千禧年一过,入世成了中国首屈一指的大事。
2001年加入WTO后的中国,进入了持续十几年的高速增长时代,经济的增长带来了法律服务的扩张。
一代律师收获了可遇不可求的时代红利。
也正是在这一年,放弃32年党内工龄,和厅级职务的徐建回到了深圳,创办自己的融关所。
2003年,徐建高票当选深圳律协会长,成为全国首个民选会长。中国大陆的选 举,第一次突破了村长一级。
同年2月,一名湖北大学生到广州打工,3月17日晚上出门上网,因忘带身份证被警察扣住,3天后死在收容所。
此案经《南方都市报》调查记者陈峰报道,震惊全国,舆论哗然。
5月14号,三名法学博士俞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滕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许志永(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
5月23日,五位著名法学家贺 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以中国公民的名义,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调查程序。
6月20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宣布废止,这是媒体人、法律人、政府三方的首次良性互动。
这是中国法律人最为闪耀的瞬间。
12
创收、牢狱、吊证。
2007年,《律师法》全面修改,律师被定义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同年4月,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成立。
2010年,中国律师整体创收突破400亿。
2011年9月,在石家庄,律师伍雷(2019年被吊销执照)组织了一场聂树斌案情讨论会,把被淡忘已久的聂案再度拉回公共视野。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告撤销原判,改判聂树斌无罪。至此,曾经风华正盛的石家庄少年,已经枉死22年。
同年,北京锋锐所主任周世锋获刑七年,律所被注销;浦志强在获刑一年后也被吊销执照,他的主张仅是:政治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技术化。
2018年,中国律师累计创收突破1000亿。
除此以外,10年之间,中国律师只能埋头创收,基本再无新闻可写,能见诸报端的更是凤毛麟角。
13
40年之大变化。
转眼来看今天,郭建梅依然在做公益;陈有西早已是声名鹊起的大律师;张思之年近90还在笔耕不辍,自嘲为“一生都未胜诉的失败者”;
段和段依然是黄浦江畔最大的本地所之一;徐建已经选择退休,参加了深圳老干部模特队,和一群不甘寂寞的老年人打成一片。
1987年在深圳成立那第一家私人合作制律所——段、武、刘三人,却并没有走上一条合伙人分崩离析,各自大富大贵之路。段毅和刘雪坛律师至今还在合伙,他们的律所一共只有6个律师,名字叫做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做民工维权案件。
这两个一度走在深圳涉外业务最前沿的天之骄子,30年后,选择了劳工这一领域。
看起来似乎转变很大,其实又并没差。唯一不同的,就是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如今鬓角已染白发。
律师究竟是什么?
律师是一个职业,但又不仅仅是一个职业,它可以给人很多选择。
在这里,你可以选择铁肩担道义;也可以选择得失寸心知;你可以选择名岂文章著;也可以选择扮猪吃老虎;你可以选择仗义执言;也可以选择隔岸观火;
在这里,理想主义永不过时;实用主义同样可取。转眼四十年过去了。
四十年意味着什么?
40年是物是人非,物非人是;40年是重现重逢,劫余劫后,是留恋又是等闲。
又或者,40年什么也不是。
不过是子夜乌啼,长夜里的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