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立正执导的电影《朝云暮雨》,还没上映就火了,但火的原因并不是这部电影本身,而是封路!
这个事在昨天开始上的热搜,起初的时候,网上流传说是在广州,但其实不是的,事发地是在江西婺源。封路也不是水军解释的那么几个小时,而是在高峰期的主干道上封了两天。也因为封路的地方是学校,导致许多要接孩子放学的家长无法通行,所以才引发了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
且,一度剧组和群众发生了冲突!
在视频的截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剧组的工作人员用围栏把路完全封死,不放一人。而被拦下的去接孩子放学的家长,已经乌泱泱堵了一片。讽刺的是,在另一边,一黑衣白帽的剧组人员非常霸气的脚踩护栏,抵着人群,手指着喊道:“别让他过!”
而在另一边,一名骑电车的男子试图“突围”,却被死死挡住。
男子一边想过去,一边说:“我小孩在那里上学,开玩笑嘛你这是。”
在视频中,很多人也在质问,是谁让你们拦路的!
这个事从昨天发酵,到今天热度依然不减,直到刚刚,笔者看到新华社就此事发表了评论文章。用词很温婉,但却诛心,一句话:“选错了主角”!
写到这里,其实孰是孰非一目了然,笔者就此事发表如下几个看法:
一. 首先从法律法规上来讲,剧组拍戏封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九条规定:“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道交法总则中更加鲜明地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而民法典上也明确规定,居民享有通行权,哪怕是在私人的领地,也具备通行权。
很显然,一个剧组拍戏,且是在自我盈利的基础上,影响人正常的通行,于情于法都不合格。
二. 从情理的角度来讲,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因为特殊的缘故,剧组拍戏临时封路只是单纯站在情义的角度,群众是可以理解的。就好比笔者楼上邻居装修,新搬来的小伙和妈妈一起在同单元里拿着糕点挨家挨户敲门告知,并连连说打扰了。就像这种情况,不要他糕点,起码能感受到他们的通情达理。
张国立的剧组呢,你一不是搞公益,二对群众大呼小叫,似乎封了路是天经地义的,这条路就是你们剧组的,很显然,这种行为是不通情达理的。而对于不通情达理的人,别人也没必要给他们讲情分!
三. 封路风波,在今年不是第一个炸的,前段时间,有一个千万粉丝级别的网红举办一场营销活动,也封了大街小巷。
当时记得人民网是这么评论的:
“我国法律规定,封路必须县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许可才允许交通管制,一个街道办,一个劣迹网红,到底是谁给他们权力封路?其次,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连中央领导出行一般情况不允许封路交通管制,劣迹网红哪来的脸面?难道街道办是怕辛巴网络暴力你吗?毕竟之前网络暴力了一个女生至今未道歉。还是街道办是劣迹网红辛巴的家人?”
抛开网红的部分,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人民网着重提了两点:
1.按照法律规定,封路必须县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才允许交通管制,连中央领导出行,一般也是不允许封路的!
2.街道办为网红提供封路方便,是怕网红网络暴力,还是街道办是网红辛巴的家人?
可以说,人民网对封路的网红,以及协助网红封路的街道办,给予的讽刺批判都很诛心。
那么,此次给张国立剧组拍戏提供封路方便的,又是谁呢?
在上面的通告中我们可以看到,封路的公告落款是:“婺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婺源县城管大队》”
那么在这里也借用人民网评辛巴事件所说的:“张国立是你们婺源 县交警大队,婺源县城管大队的家人啊?”
四. 明星也是工作者,但当下的社会对明星的追捧,一小波人的行为简直可以用无脑来形容。
去年5月10日,一段沭阳某小学女教师在教室内组织学生跳舞应援肖战的视频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评。
在视频中,女老师组织学生为某个男星跳新歌舞蹈,一边跳,还一边问询学生……
而很显然,一个社会将给人带来娱乐性的工作者当成神话一般的人来追捧时,这不是一个该有的健康!
无论电影,歌曲,抑或舞蹈,它们只是娱乐性,它该是令人开心的东西,而不是令人崇拜的。
而反观一下,对明星当神崇拜的人,多数都是自身知识储备不足,认知能力不足的那些人。
与某战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前几天几个流量明星,张一山,范丞丞,关晓彤等到南京大学鼓楼小区拍戏。没来之前,剧组担心学生追星,还设置了安保,但开拍后才发现,学生压根不关心这些。张一山到洗手间与一个男生偶遇,男生也只是惊讶的喊了一句:“刘星”!
其实这才是当代年轻人该有的样子。明星也是人,而人与人之间,是没有谁比谁高贵这一说的,无论是什么BB,什么二代,什么顶级名流,首先我们都是人,而人与人之间的闪光点是不同的,且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不一样的闪光点,所以不至于要一路捧着谁,不至于把自己放在卑微的角色里!
南京大学的学生们还是比较优秀的,庆幸还有这么多平常心的人,让我不至于觉得这个世界疯了。
新华社出场,张国立要凉?
张国立上一次上热搜,还是两周前因在社交媒体上“炫耀”加班,而被骂上热搜的。
而今天,打开新闻客户端,一条关于张国立的很火的新闻,又顿时霸占了热搜榜前端:
那么这条关于张国立的新闻,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这条新闻的具体内容,是张国立担任导演的一个电影剧组,因为拍摄取景需要,便在某县城进行了封路处理,而且封路要求是在2天的拍摄时间内,上午8时至下午19时,要求机动车辆不能通行。
这一封路事件出来后,当地民众不乐意了,因为很多当地群众表示,8点到19点包含了出行高峰期,此时如此对主干道封路,不仅影响了市民上班,还影响了不少孩子的上学接送。
所以这个事出来后,当地不少居民便与封路者发生了冲突:
本以为这个事情爆出来后不久,热度就会慢慢降下去,但是没想到事情发酵了一段时间后,新华社出场了。
关于此事,新华社直接站出来表示——道交法总则中鲜明地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了拍摄节目取景临时占用公共场所大家可以理解,但必须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而且在文章中,新华社还直接写到:拍电影封路,选错了主角!人民群众才是生活的主角,剧组和相关管理部门,切不可忘记了这一点!
众所周知,新华社是我国的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基本都是有国家级的专业团队把关的,所以关于张国立这个事,新华社如此评论,而且用词还如此锐利,那基本可以认为张国立剧组和当地管理单位,接下来可能不会那么舒服了。
据当地群众反映,张国立剧组要求封路的这段路里,包含了一座桥,这座桥是连接两岸最快速便捷的通道,如果不从这座桥走,家长到对岸接送小孩上学则需要绕行大半个县城,这也是现场人们愤怒的原因:
所以封路之后,现场情况出现了一时的混乱:
其实在这个事情上,我是十分认同新华社的观点的。
因为不管在哪里,人民群众才是我们国家永远是主角,所以任何人,都不能也不该为了自己的方便,而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
这几年,一些明星为了自己的方便,而干涉群众出行、为群众出行制造麻烦的情况,除了张国立剧组之外,其实还有很多。
例如前段时间,资深媒体人刘春,就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转发了一个视频,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
视频中,一明星现身商场,一群黑衣保镖贴身跟随。
而此明星的保镖在面对正在逛街的群众时,这群保镖一脸凶相地对着正在逛街的群众一路指过去,呵斥正在逛街的群众闪开,往旁边靠:
我就不明白了,就是一个明星游街而已,犯得着如此兴师动众,指着路人的鼻子轰人么?群众凭什么要给明星让路?难不成这条路是明星家开的?
身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难道在街上逛街都不自由了?身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难道走路都要给明星让道了?
我们国家的明星,啥时候有这种待遇了?
为了自己的方便而干涉群众出行,在公共道路上也认为自己是“主角”的明星,还有这样的:
视频中的这些保镖,完全不把路人当人,他们一路指过去,对着路人大吼:走(开)!赶紧走(开)!
一个明星而已,整的跟古代的钦差驾到或者官老爷巡街似的,实在是搞不懂这帮人如此豪横的底气在哪里,也实在不懂这帮人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官威。
为了自己的方便,就无端给群众制造麻烦,在戏里当主角惯了,在戏外还把自己当主角,这样的明星和明星团队不仅无知,而且无能。
说他们无能,是因为真正有能耐的明星,他们是不会去占用一点社会资源的。不去占用一点社会资源也照样能把事情做好的明星,这才是真正厉害的明星。
例如像周星驰、周润发、刘德华这些明星,他们在街上拍摄一些剧情的时候,是完全不需要封路的。
例如刘德华,在演农民工的时候,他就直接走到路上,而路上硬是没人认出他来,这才是真正的演技派:
刘德华走在街头旁若无人演戏,第二天有媒体报道了此事后,当地一些网友才表示,昨天确实是在火车站附近遇到了一个很像刘德华的农民工,但是当时并没认出他来,当时只是觉得那就是一个普通农民工而已:
不封路,不扰民,不摆谱,照样能把戏拍好,这才是真正厉害的明星和明星团队。
不封路,不扰民,不摆谱,不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不感觉自己高人一等,默默地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低调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这种明星,才是真正意义上对社会有贡献的明星。
所以每一个明星和明星粉丝都应该明白:我们任何一个群众都没有给任何一个明星让路的义务,任何明星也没有因自己的方便而清路或封路的权力。
明星只是我们千百个职业中的一个普通的职业而已,我们没有必要对他们进行任何所谓的“特殊照顾”,毕竟路是大家的,谁都不该成为明星的垫脚石。
文章最后,希望一些明星团队和管理部门能明白:即便是明星,到了社会上,他们跟群众也是平等的;这些明星,他们在戏里也许是主角,但是在戏外,人民群众才是主角!
为拍电影封路两天?新华社怒批!
“2天拍摄时间内,上午8时至下午19时机动车辆暂不能通行”……近日,某电影摄制组在江西婺源拍戏封路一事,引发热议。
有网友反映,该摄制组在婺源城区东门大桥附近取景时,因封路影响到一些接小孩的家长通行,双方在现场发生了一些冲突。
现场视频中,剧组工作人员用围栏把路封死,被拦下的群众已经乌泱泱堵了一片,一黑衣白帽的剧组人员脚踩护栏抵住人群,手指着对方喊道:“别让他过!”
记者查询发现,5月15日,“魅力婺源”微信公众号曾发过一则由婺源县交警大队和城管大队联合发布的通告。
通告中提醒市民,将有电影摄制组在东门大桥进行取景拍摄,经研究,届时对此路段进行临时车辆管制,在2天拍摄时间内,上午8时至下午19时机动车辆暂不能通行,行人及非机动车辆分时段通行。
据澎湃新闻消息,记者从当地居民处了解到,东门大桥是婺源县城内部交通要道之一,一头连着县城老街,另外一头连着新建城区。
当地回应:取景也是一种宣传
为何实施交通管制?据澎湃新闻消息,5月20日,婺源县信访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这个肯定报备县委政府同意的。之前封闭了两天,已经解除了,“一个知名导演到我们婺源拍摄,他看中这个景也是一种宣传吧。但不是说这条路不能走,只是某个时间段内车不能走,电瓶车、自行车可以走。”
那么拍摄当天,剧组人员是否阻拦市民通行?前述婺源县信访局工作人员称,“就目前所知,没有,因为我们离桥头很近,如果有起冲突的,老百姓会在这里反映的。”
对于网传“高峰时期封路阻碍家长接送学生”的说法,他表示,管制措施前几天进行了公示,道路拥堵过程中交警也派人来疏导了。可能有人在凑热闹的时候被拦了一下,被误认为起冲突了。他还补充说,自己的小孩也在相关学校读书,没有听说耽误小孩学习、接送。
为拍电影封路有错吗?网友吵翻
对此,不少网友斥责摄制组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民生活↓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出于对现场安全和秩序维护的考虑,剧组已经和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申请了交通管制,并将管制通告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广而告之,那剧组封路就是合理合规的行为,不应该被批评。
对于这种说法,有网友则补充称,即便剧组封路符合程序,但两天拍摄都要从早上8点一直封路到晚上7点,明显会对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没有照顾到周边群众的出行需求。
新华社怒批:拍电影封路,选错了主角!
5月20日,新华社发表评论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九条规定:“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道交法总则中更加鲜明地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为了拍摄节目取景临时占用公共场所大家可以理解,但必须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人民群众才是生活的主角。剧组和相关管理部门切不可忘记这一点。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