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小姐是一位“医美爱好者”,2019年7月16日,她到广州市水清康美整形医院隆鼻,术后医院安排其住院,一个月时间过去纱布迟迟不拆,韦小姐觉得很奇怪,偷偷将纱布拆开后发现鼻中间竟然少了一块肉。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南都记者登录各大平台,发现该医美机构已经暂停营业。致电该美容机构时,工作人员均称“不了解”或“打错电话”并匆忙挂断。5月12日,南都记者来到涉事美容机构,发现该机构已暂停营业,店面正在装修升级,现场多位工人均表示“老板不在” “没有联系方式”。
因为伤口迟迟未愈,多次维权未果,韦女士向天河区卫健局投诉。接到投诉后,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开始积极介入协调处理。5月18日,天河区卫健局向南都记者表示,建议韦女士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医疗纠纷,卫健局将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广州一女子做隆鼻手术
拆纱布发现鼻子少块肉
2019年7月16日,韦女士通过朋友介绍来到广州市水清康美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隆鼻手术。本以为经历一场手术能够得到与朋友一样好看的鼻子,不料术后发现鼻小柱被削掉一块肉。这给韦女士带来巨大的打击。
“我做的是进口异体骨隆鼻,在手术之前院方一再强调不会增生,描述的也非常好,出于对美容机构的信任,我没有讲价直接交了八万准备做手术。”韦女士表示。术后她被要求住院观察,每天都有医护人员前来换药,但住院期间韦女士始终没有看到自己鼻子的样子。
出于好奇,韦女士偷偷跑去厕所拆了纱布,发现切口部位看起来又红又白,鼻小柱少了一块肉,对此医生解释为“增生”。这让韦女士更加疑惑,增生怎么会是少一块肉?住院一个月后,韦女士提交出院申请。
因为伤口迟迟未愈,韦女士前往该美容医院多次讨要说法未果,并且发现帮其做手术的医生已经离职。无奈之下,韦女士向天河区卫生健康局投诉。“院方律师说走法律程序,我非常配合,并且在半年前就已经提交了所需要的全部资料,但是医院一份资料都没有提交,导致法律程序无法正常进行”。
今年5月1日,韦女士再次来到该美容机构,保洁人员称“医院已经换老板”,5月6日韦女士发现该美容机构已经“人去楼空”。
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未提供材料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无法进行
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天河区卫健局介入调查发现,该门诊部持有天河区卫健局核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具有美容主诊医师资质,参与手术的其他医护技人员均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目前该医疗机构于2021年5月6日启动内部装修,预计到6月底完成。
天河区卫健局表示,2019年12月27日曾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行政调解,双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建议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明确责任,或者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医疗纠纷。天河区卫健局将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因院方不配合导致后续医疗鉴定无法进行怎么办?天河区卫生健康局表示,2019年12月31日,韦女士已委托该局向广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广州市医学会已于2020年2月10日受理。
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已要求该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实施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医疗机构向医学会按期、如实提交病历资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整容失败如何维权?
可去医疗调解委员会做鉴定调解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主任罗盛康表示,整形美容手术需要非常慎重,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整形失败”标准有难度,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对此,专家给出风险提醒:尽量前往正规公立医院或较大专科美容医院做整形手术。
伴随颜值经济的蓬勃发展,医疗美容纠纷也越来越多。罗盛康分析,医美纠纷受到手术技巧、审美观念差异、术前沟通、心理需求差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他特别提醒消费者,医美手术也是医疗行为,任何手术都有不确定性,不是商品买卖。同时医美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手术,尽到风险告知义务,“特别是消费者要擦亮眼睛,术前仔细查看知情同意书后再签字,一旦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医疗机构在法律上就算履行了告知义务”。
消费者求美路上遇到问题如何维权?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解决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调委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民事诉讼等途径。
罗盛康主任建议,消费者求美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第三方独立机构医疗调解委员会申请做医疗鉴定、调解,该机构有法律人士、民间人士和医疗人士等,不仅能提供专业帮助,其出具的文书也有法律效应。
违法医美机构会如何处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出品:南都健康联盟
采写:南都记者杨丽云 实习生李汁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