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林庭宾(Ting Bin Lin,姓名皆音译)、黄伟维(Weiwei Huang)、魏林(Lin Wei)、周欣(Xin Zhou)和黄诗光(Shi Guang Huang),他们的保释金在4万至10万元不等。
根据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的起诉书,国土安全调查局(HSI)一名专员作证称,今年4月29日早上6点半左右,证人1号驾驶一辆卡车从加拿大出发,该卡车连着一辆拖车,都装有货物。
提货单显示,货物是废纸板,由佛州迈阿密海岸回收公司(Coastal Recycling Inc)发出,寄往纽约州雪城(Syracuse)。
打开车厢检查后,他们在卡车中找到25个白色塑料袋,里面装有较小的塑料袋,其中含有绿叶物质,并散发着浓烈的大麻味。
经过现场检测,这种绿叶物质被测出含有大麻。海关估计,该卡车装有重量约为8000磅的大麻。在国土安全调查局专员的指示下,证人1号继续驾驶卡车前往预定目的地。
旅途中,他所工作的密涅瓦运输公司(Minerva Transport)的调度员多次打电话给他,先后让他把卸货地点改为波士顿、纽约布碌崙、新泽西South Plainfield,最后改为纽约皇后区敦克柯街(Dunkirk St)110-80号。
当天下午1点20分左右,调度员再次打电话给证人1号,告知他卡车上其实有大麻。
当晚近8点,调度员指示他拨打一个电话号码,以确认卸货地点,当时他离皇后区的目的地还有30分钟车程。
晚上约10点,证人1号到达位于皇后区牙买加的一个仓库,和5名被告华人进行卸货和交付,执法人员在不远处监督这一过程。
当晚11点左右,执法人员接近这些华人,并在仓库内发现许多密封的木质集装箱和碎屑,它们显然已经被重新包装。执法人员逮捕了这5名华人,并扣押了25个挎包以及送货的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