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哥”程运付因单方面解除其个人短视频账号运营协议,被索赔3.8万元。

此前,程运付走红网络后,曾在抖音、快手平台上开通经认证的个人账号,并于今年2月25日与两名自然人签订了一份关于其个人短视频账号运营的协议。不过,程运付后来后悔了,称“我刚开始火那天,就叫人给套路了。”

程运付近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被索赔3.8万元属实,但 “我没有钱,我只卖3块钱一碗拉面。”他与短视频账号运营协议的乙方黄某某、 丙方许某某解除合约一事,目前正在法院庭前调解中。“还在等法院通知调解。”

据浙报融媒体抽屉视频4月30日报道,黄某某在接受采访时称,“拉面哥”人已经“变质”,“蛋糕变大了,不想给别人吃,自己想吃”。

程运付此前的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临沂)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亮告诉澎湃新闻,3.8万元是“拉面哥”签订合约时的预期收益。不过,他现在已不是“拉面哥”的代理律师,其他详情暂不方便透露。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因卖三块钱一碗的拉面15年不涨价,山东“拉面哥”程运付以其朴实的形象走红网络。签订前述运营协议后,3月9日,程运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很后悔。“我刚开始火那天,就叫人给套路了。”程运付称,他从来不玩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对于短视频平台相关协议内容,“我也不懂,我后悔跟他签这些东西”。

3月11日,“拉面哥”当时的法律顾问王亮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因认为“拉面哥”签署的运营协议显失公平等,他们已于3月6日向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递交材料,申请撤销协议。

澎湃新闻获得的合作协议内容显示,甲方程运付(“拉面哥”)与乙、丙三方共同开拓程运付的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账号。甲方授权乙方及丙方为账号运营负责人,三方合作期限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

该合作协议中的利润分成条款显示,程运付在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账号的所有利润分成为:甲方50%、乙方25%、丙方25%。该协议签字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

澎湃新闻注意到,至5月1日,前述协议提及的短视频平台账号,即“拉面哥”的快手、抖音个人认证账号仍有上百万粉丝。“拉面哥”快手号、抖音号还于4月29日发布一条视频,视频中,“拉面哥”与“拉面嫂”称,“欢迎全国支持我们的网友到我们家里喝拉面,支持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