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我应该先聊一下案犯,但这起案子中涉及5人,聊起来比较麻烦,因此我直接是从帮派的角度去铺开。
大约在1960年代,旧金山唐人街有很多华人帮派,大概在1964年左右,有个叫华青帮的团伙成立。这名字可以理解为华人青年帮,主旨在于吸收青年华裔免受当地人欺负。但一个帮派肯定得有盈利才能生存,所以华青帮就在唐人街收保护费、放高利贷甚至敲诈勒索,慢慢变成了一个地痞帮派。
但这种靠收保护费起家的小帮派肯定是做不成大事的,尤其是美国华人圈子里还是有大佬级黑社会存在的,所以当华青成长到一定程度后,就被和胜堂看中并收编。
当时华青帮中有个叫方乔(Joe Fong)的混混,他早先也是个小帮派头目,后来被华青帮收编,但在华青帮被和胜堂收编之后他就不干了,或许方乔觉得原来好歹还有个堂口,但被和胜堂收了以后直接从小头目变成了标准的弟弟,所以他干脆自立门户,带着手下组建了忠精义(Joe boys)。
然后问题就来了,忠精义从华青帮脱离之后,原本的地盘就会有矛盾,然后两边就开始日常火拼,从1969年到1977年间,两个帮派之间火拼已经造成过55人死亡。
这起金龙大酒店大屠杀就是忠精义针对华青帮的一起帮派仇杀案,只不过最后受害的一个华青帮的都没,全是一群无辜的吃瓜群众。
好了我们开始叙述案情的起因和过程:
1977年7月4日,美国独立日(国庆节)那天,华青帮和忠精义都打算在唐人街摆铺子卖烟花,结果因为地盘原因又打了起来。在枪战中,忠精义一个16岁的马仔被打死。但等忠精义给马仔办完葬礼之后再回去祭拜时发现,马仔的坟前被人撒尿,墓碑都被毁了,这种气能忍?所以忠精义开始准备报复。
1977年8月底,忠精义踩点发现,华青帮的人喜欢半夜在金龙大酒店吃宵夜,因此酒店边上专门派了马仔盯哨。同时期他们在附近准备了临时据点、武器以及偷来的车。
1977年9月4日周日凌晨2:00,忠精义负责盯哨的马仔给社团打电话,说是看到华青帮的一个头目“热狗”路易刚进去吃宵夜,随后忠精义立马展开行动。
(图为金龙大酒家内景,当时里面总共有50-100人左右)
(金龙大酒家外景)
执行任务的有四人,分别是切斯特·余,柯蒂斯·谭,梅尔文·余,彼得·吴。四人均未成年
2:40分,他们抵达金龙大酒驾,切斯特·余是司机,他只是将车停在门口接应以便随时跑路。谭、余、吴三人则持枪进入饭店。
当时装备如下,吴是带头大哥,持一杆霰弹枪以及.38转轮手枪,谭持一杆削短的霰弹枪,余持一支MarkIII突击队员型步枪。
MarkIII突击队员步枪其实就是汤姆逊冲锋枪的加长、半自动民用复刻版。
之所以余要拿这玩意是因为它在两个月前的火拼中被华青帮的人击中,所以这次是打算教他们做人来着。
案发时的资料不多,当时报纸上画出了大致的示意图。右边那个拿着手枪的是吴,中间那个看起来像步枪的是余,最左边那个台阶上的是谭,他们从酒店右侧玻璃门进入之后就开始开枪射击。
这里还有资料显示,带头大哥吴本来的计划是应该进去之后朝天花板开枪,然后等客人们都趴下之后再慢慢找华青帮的人。但其中那个余可能火气很大,进去之后就直接开始啪啪啪了。
当时华青帮他们是坐在上图左侧那排较高处的餐桌上,而且他们在枪声响起之前就看到这三人拿着枪下车,当枪声响起来的一瞬间就全体卧倒隐蔽了,反而是其他那些吃瓜食客们当时还一脸懵逼的坐在那儿。而且最左侧的枪手谭是个怂包,只是象征性的开了两枪,还都没朝着人打。
枪击持续时间不长,仅一分钟不到他们就开始撤离。华青帮众毫发无伤,但现场无辜群众有5人死亡,11人受伤。死者还都是华裔,其中4人都是高校学生...
枪击现场,地上的血迹是第一个受害者(被余打死)留下的。
另外,饭店里当时还有两个刚下班的警察也在吃宵夜,枪击案发生时他们倒也是掏枪准备还击,但由于饭店内人头攒动,所以没敢开枪。
案发后当地差馆贴出的悬赏通告,向提供线索者给予10万美元奖励。
而这帮忠精义的马仔坐车逃离后回到堂口据点,将枪锯断之后丢进了旧金山湾,不过这堆废柴最后被条子们捞了上来。
对案犯的搜捕持续了很长时间。
1978年3月24日,警察才找到谭,谭表示自己也是没办法才参与行动,虽然开了枪,但没朝人打。而且他当时还未成年,因此他被判处23年监禁。1991年他被假释,之后一直很安稳,没有犯罪记录。
顺藤摸瓜的,其他几个人也都被逮了。余是最先开枪的,也是杀人最多的,直接一个无期。吴同样也被挂了一个无期。
另外还有个叫汤姆·余的,他是这期案件的策划者,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最后也被判了无期。以上三人现在也都已经被假释。
切斯特·余这个开车的马仔我没找到判决消息,但考虑到他就一司机,应该不会判太重。
这起案件比较好玩的有两个事儿
1、这家金龙大酒家在出事儿之后7小时,也就是第二天10点钟照常营业...
2、当时有个叫罗伯特·伍的人给警察提供了线索,并获得了10万美元奖励,但他在1984年抢劫珠宝店时被警察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