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五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当事人第5次起诉离婚,于4月30日开庭。澎湃新闻从女方律师处获悉,衡阳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宁顺花与其丈夫陈定华离婚。
4月30日,宁顺花告诉澎湃新闻,她已乘坐法院的车离开现场。她对此次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她说:“法院说,我们二人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判处离婚。”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宁顺花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彭先进均担任审判长,均驳回了宁顺花的离婚诉讼请求。
宁顺花第四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后,衡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的判决中称:“只要双方当事人正确对待婚姻家庭问题,冷静妥善处理相互间的矛盾,切实加强沟通,各自反省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正,夫妻和好还是有希望的。”衡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当时以“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为由,驳回了宁顺花的诉讼请求。
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五次向该院提岀离婚诉讼后,该院当日登记立案,4月26日,宁顺花收到衡阳县法院传票,宁顺花起诉离婚案将于4月30日开庭审理。
宁顺花五次起诉离婚时间线
2016年6月15日,宁顺花与陈定华登记结婚
2016年11月13日,宁顺花与陈定华争吵后离家分居
2016年12月1日,宁顺花第一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6年12月5日,陈定华因赌博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2日
2016年12月27日,衡阳县法院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
2017年7月13日,宁顺花第二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7年7月14日,宁顺花陈定华发生争执。宁顺花被行拘3日;陈定华被行拘5日
2017年11月28日,陈定华逼停宁顺花方律师车辆并砸车,被行政拘留3日。
2017年12月12日,衡阳县法院第二次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
2018年1月4日,宁顺花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衡阳市中院
2018年4月2日,宁顺花父亲报警称陈定华上门殴打他,经简易治安纠纷调解处理。
2018年4月10日,宁顺花报警称,陈定华在法院门口抢走宁顺花身份证和手机
2018年4月16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宁顺花上诉请求
2018年10月23日,宁顺花第三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8年10月29日,陈定华因威胁、恐吓宁顺花弟弟被长沙警方行拘5日
2018年11月3日,宁顺花第一次向衡阳县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被批准
2019年3月26日,衡阳县人民法院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
2019年11月7日,宁顺花第四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9年12月20日,宁顺花第二次向衡阳县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批准
2019年12月18日,宁顺花在法院门口被陈定华拖下车,双方发生争执,致宁顺花面部等多次受伤,陈定华被行拘五日。
2020年6月28日,宁顺花第三次向衡阳县法院申请人身波保护令被批准
2020年8月5日,衡阳县法院第四次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
2021年3月21日,宁顺花第五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1年4月17日,陈定华多次扬言如果离婚就报复杀人,于4月17日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十日
2021年4月30日,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案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