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四集会案:参加维园烛光晚会首变犯罪行为 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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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加注文字,梁凯晴(左二)、岑敖晖(中)、黄之锋(右二)、与袁嘉蔚(右一)认罪,朱凯迪(左一)则称仍未决定。(资料图片)

黄之锋等香港“六四”周年维多利亚公园烛光晚会“未经批准集结”案首批四名被告认罪,被法官下令收押等候下周判刑。出席香港标志性民众自发悼念1989年北京“六四”事件的一年一度维园纪念活动,首次成为刑事犯罪行为。

青年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与梁凯晴星期五(4月30日)于香港区域法院各承认一项《公安条例》下“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此罪行经由区域法院审讯者,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

香港支联会去年申请在维园如期举办“六四”事件31周年烛光悼念晚会,但被香港警方援引防治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新冠病毒)紧急法令禁止。然而,成千上万的市民仍旧依时到维园集会,警方其后拘捕并起诉24名民主派活动人士。

北京2020年颁布《香港国安法》,引起香港社会讨论参与“六四”悼念集会是否被检控危害国家安全罪行。香港特区政府则证实,港支联近日申请举办“六四”事件32周年集会,已被有关当局援引防疫紧急法令拒绝。

其中,负责管理维园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对香港媒体表示,康文署因应疫情,暂不处理“非指定用途活动”的场地预订申请,直至另行通告为止。警务处证实已接获支联会根据《公安条例》申请“不反对通知书”,“正处理有关通知”,但一家亲北京报章引述匿名消息来源称,警方将再次引用疫情为理由反对集会。

支联会副主席,大律师邹幸彤称,会方目前不会假设特区政府违背人权准则,否决维园集会申请。支联会也将坚持“结束一党专政”原则。





这起案件一共涉及24名被告人。星期五认罪的四人当中,24岁的黄之锋、27岁的岑敖晖与袁嘉蔚均为原政团香港众志成员,26岁的梁凯晴则是地区政团观塘愿景召集人;梁凯晴、岑敖晖、袁嘉蔚均是区议员。

黄之锋因2019年“反送中”示威包围警察总部案“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两条控罪,被判囚13.5个月,正在监狱服刑;岑敖晖与袁嘉蔚因民主派立法会初选案,被起诉《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正被收押候审。

这起案件并非根据《香港国安法》起诉,但主审法官陈广池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根据该法选任的“国安法指定法官”。

控方指控四人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于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在无合法权限或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法官下令将四人收押,等候5月6日判刑。这是梁凯晴首次被收押。

此前表态也将于星期五认罪的前香港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则透过律师表示仍须考虑是否认罪,法官批准押后至6月11日,将朱凯迪与其余19名并未不认罪的被告人一并再次提讯。

朱凯迪目前同样因为民主派初选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被收押候审,同案其余被告人包括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等多名支联会成员,以及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20人当中有13人同时被起诉“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罪。

另有两名被告人——前香港众志成员罗冠聪与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前发言人张昆阳——目前已流亡海外,被法庭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