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

  据了解,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天价片酬与阴阳合同


  4月26日,郑爽的“天价片酬”再一次点燃舆论。据“前男友”张恒爆料,郑爽及其家人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运作,在《倩女幽魂》(现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项目中获得片酬1.6亿元,按77个工作日计算,日薪超208万元,相当于月薪一万的人,连续工作1333年,也几乎超过一半A股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润。

  

  相关合同包括4800万片酬的“阳合同”,和对郑爽母亲刘艳控制公司的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这远超演艺圈5000万元限薪门槛,并存在种种偷税漏税行为。

  

  早在2017年,国家相关机构就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提出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2018年8月,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大视频网站、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在遵守《通知》规定片酬比例的同时,规定演员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

  这也是郑爽将“阳合同”定在4800万元的原因,此外,如片方将片酬打款至艺人个人账户,则需要交40%的劳务所得税。

  在张恒的爆料中,为规避高税率,刘艳表示将郑爽作为萃珊雯公司的艺人签约,则只需要缴纳20%的税款。

  企查查数据显示,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刘艳为实际控制人,持股为97%。关于1.2亿元“阴合同”,刘艳以对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焰沙”)增资的方式实现收入。

  企查查数据显示,上海晶焰沙成立于2019年,当前控股股东、实控人为陈明磊,持股比例为90%。而张恒爆料的代持合同显示,上海晶焰沙实际出资人为刘艳,也是唯一实际股东,持有公司的100%股权。

  

  律师分析:最高判7年加数亿罚金

  知名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封跃平分析了郑爽这次风波中的责任。

  其指出,郑爽此次如果不是初犯,除了要补税和缴罚金之外,以她所涉及的金额来看,判到最高7年的刑罚概率很大。而根据张恒的爆料,郑爽在范冰冰风波之后,曾经补税了一次,那么郑爽就不是初犯,可能就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郑爽此次涉及的金额巨大,被判7年的概率更大。据悉,郑爽阴阳合同是隐瞒了实际收入,个税和劳务所得相差税率很大,这是典型的偷税漏税行为,郑爽母亲就是企图用合法手段掩盖偷税漏税的目的。

  

  此外,虽然张恒曝出郑爽阴阳合同问题,但张恒当时作为郑爽经纪人,可能就是实际操作者,相对于郑爽来说,他的责任可能比郑爽更大,参考范冰冰经纪人。郑爽父母也是事件参与者,不过最后要确认谁是主犯,还需要调查。

  

  

  两年亏31亿,北京文化成最大输家?

  另一方面,在限薪令规定下“顶风作案”,给郑爽支付天价片酬的北京文化,可能会成为该事件的最大输家。

  最让人疑惑的是,可以给郑爽开出如此高的片酬,,北京文化的业绩却并不理想。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是一家全产业链影视娱乐传媒集团,主营业务已由原有旅游景区业务逐渐转型为影视文化业务,发展成为涵盖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综艺、新媒体及旅游文化的全产业链文化集团,主营业务中,电影业务收入占比达91.44%。

  今日,北京文化微跌0.36%,报5.50元/股。该股在2015年6月11日创出上市后历史新高后,在长达近6年的时间内一直阴跌,如今股价已经缩水近9成。

  

  北京文化近期日K线图

  北京文化4月14日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去年归母净利润亏损7.7亿元;2019年归母净利润更是亏损高达23亿元。同日发布的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最高亏损2800万元,同比亏损幅度仍在加大。

  

  2019年,北京文化11年来首次亏损,当年归母净利润下滑1943.12%,巨亏23.1亿元。亏损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和星河文化经营业绩下滑,公司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近两年,有爆款作品加持的北京文化累计亏损约31亿元。

目前,北京文化的下一部电影重头戏,放在了《封神三部曲》上。但4月21日晚,北京文化发布《重大合同公告》称,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已将《封神三部曲》三部影片各25%份额转让给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均为2亿元,累计合同金额6亿元。

  在2020年前三季度,北京文化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6377万元,而需要在一年内还清的短期借款则高达近9亿元。

  

在业绩亏损之外,北京文化还被举报财务造假。

  2020年4月29日,披露2019年年报当天,北京文化发布《关于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的公告》,拟以4800万元将持有的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给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当晚,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长、世纪伙伴公司法人娄晓曦通过微博实名举报上市公司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并称高管宋歌、张云龙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诈发行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职务侵占罪,且举报材料已获证监会受理。

 
 


  针对该举报,深交所当日深夜向北京文化发去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娄晓曦相关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北京文化在5月份对关注函中的问题一一解答,并否认了问题的存在。

  此外,2020年4月29日,北京文化发声回应:“公司原副董事长娄晓曦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已出逃海外。娄晓曦已于1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立案,目前此案正在侦査过程中。娄晓曦于4月29日晚利用“@世纪伙伴”、“@我是娄晓曦”新浪微博账号散布不实言论,诋毁污蔑公司。”

  2020年4月30日,北京文化开盘即一字跌停,收报6.92元/股,半日蒸发超5亿市值。

  2021年1月3日,北京文化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称公司于2018年度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多计净利润约1.91亿元。而这一项目指的正是《倩女幽魂》。

  与此同时,1月4日,北京文化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娄晓曦也曾表示,北京文化利用《倩女幽魂》等项目助力未完成业绩的子公司,通过电视剧输送业绩及利益输送。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目前世纪伙伴并不是北京文化的子公司,但在调查的有关事项是发生在股权转让交易之前的时间节点,故而,北京文化还是要承担这部分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

  如此看来,北京文化不仅被牵涉进郑爽“天价片酬”和“阴阳合同”事件中,自身问题亦十分繁杂,恐非一时能够解决,后续走向如何,还需时间给出答案。


谁打给郑爽1.12亿?付款方法人:不知收款方背景 "他们"办的

随着郑爽“天价”片酬一事的持续发酵,各关联方陆续被卷入,其中,有关郑爽及其家人利用“阴阳合同”涉嫌逃税的传闻被推至聚光灯下。

根据郑爽前夫张恒爆料,郑爽凭电影《倩女幽魂》获得片酬收入1.6亿元,其中4800万元经“阳合同”获得,剩下的1.12亿元则以增资的方式进入郑爽母亲刘艳作为实际出资人的公司——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疑似用“阴阳合同”逃税漏税。



图片来源:张恒微博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梳理发现,根据张恒微博曝光的一份股权代持协议显示,这1.12亿元的收款方是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焰沙”),其背后实际出资人为郑爽母亲刘艳,而付款方则是一家名叫“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唯众”)的企业。

据天眼查,浙江唯众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法人名叫杜新方。



图片来源:天眼查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拨打了杜新方个人电话,向其求证是否知道名下公司曾经向上海晶焰沙打款以及打款时的具体细节。

杜新方开始并未直接回应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的提问,而是表示稍后会由其秘书回电。不过,在《启阳路4号》的追问下,杜新方表示浙江唯众确实是其名下公司,而且的确知悉在2019年时曾有这笔款项的存在,“跟我说过”。但对于收款方上海晶焰沙的股东情况及公司背景,以及这家公司与郑爽母亲的关系,杜新方则表示“不清楚”,并解释称“具体的情况都是‘他们’处理的”,“具体的一般都是‘他们’办”。

但当凤凰网财经进一步询问“他们”指谁时,杜新方则表示“人在老家,手机信号不好,让秘书联系你”,随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截至发稿,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暂未收到其口中“杜姓秘书”的来电,而再次拨打其本人电话时并未接听。

值得注意的是,除浙江唯众外,杜新方还在其他两家公司担任股东及高管,分别是“平山县兴凯农林专业合作社”、“平山县桃形山家庭农场”,这两家公司所在的平山县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此前是国家级贫困县,于2018年10月平山县脱贫“摘帽”,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GDP)为248亿元。



图片来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