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婚前买的房子
①夫妻出资,写夫妻两人名字
如果是结婚前夫妻二人一起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如果出现了婚姻破裂,需要离婚时,如果是资购房,付清了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两方的名下,那么就根据当时登记的情况来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
②夫妻中一方或一方家庭出资买房写一人名字
③父母出资,写夫妻两人名字
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④父母出资,写父母名字
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二种情况:婚后买的房
①夫妻一方出资
如果是婚后夫妻二人中的一方出资买的房子,一定要先进行公证,否则仍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双方出资
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平分处理。
③父母出资全款买房登记一方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他的哦!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简单一句话来说就是:婚前财产算个人,婚后财产算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