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原秘书长黄之锋及反对派人士古思尧,涉嫌于2019年10月5日《禁止蒙面规例》生效首日,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黄之锋另被控违反《禁止蒙面规例》。案件今日(4月13日)宣判,黄之锋被判入狱4个月,古思尧被判入狱5个月。
黄之锋因涉2019年6月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一案,于2020年12月2日被判刑,黄之锋承认煽惑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处监禁13个半月,目前正在监狱服刑。古思尧被控于2020年7月在法院外侮辱国旗,今年1月28日早上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入狱4个月。
海外网4月13日电 据香港东网报道,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及“揽炒分子”古思尧,被指于2019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首日,参与未经批准的港岛区游行,被控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此外,黄之锋还被控违反《禁蒙面法》。案件于13日在香港东区法院裁决。黄之锋被判监4个月,古思尧则被判监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