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消息,4月4日,四川成都。有网友爆料称,带游客到成佳镇游玩,采挖竹笋后村民要其高价赔偿。



  村民说这边林地是有产权证的,觉得1.5米高的笋都被掰断了,很是心痛。



  村民还称,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很在意保护自己的家园。



  旅游团工作人员承认,有近20名游客挖了笋,有疏于监管的责任。



  有村民要求,挖一根竹笋赔偿一万元。经警方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协调,网友最终向村民赔偿1500元。



  清明小长假,本是放松自己的好时机,因为偷笋子让自己高兴而去,败兴而回,不得尝试。

  网友们对此也是看法不一:

  有网友说“不能私自挖笋,毕竟是村民的东西”。

  据网友称,约采挖竹笋五六十斤,希望称重后按市场价赔偿。

  也有网友表示:一万一根,要价离谱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小编觉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你的东西虽然不值钱,但是别人拿走不问你一声,你会高兴吗?

  小编我家的竹笋也经常被偷,有时候也蛮讨厌那些挖笋子的人。因为觉得绿竹美化了环境,竹子还可以做各种东西,老了还被当做了柴火,不想随便挖笋子。除非是那些长得不好的挖来尝鲜。

  一万一根的笋子,要价虽然离谱,却也给了私拿别人东西的那些人警告,不是谁都那么好说话的!

  旅行团同行的还有那么多孩子,带着孩子,当着孩子去做这些事情,有没有觉得很不好意思?

  随着社会的发展,从很早的名胜风景区旅游热,到现在的乡村旅游热。既丰富的大家的生活,又增加了农村的收入,但是诞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还是值得去完善。



  首先要规范旅行团。旅行团既然签了合同收了费,就形成法律效力,出现这样的事情,它们负有最大的责任。一是宣传不到位,

  二是监管不到位。

  不支持旅游中的“宰客”,同样也不支持不文明的游客对旅游地区环境的破坏,相互都自觉,这个社会才会良性循环,经济才会发展得好!

  这次破坏的是竹笋,如果破坏了文物,那么就不是1万元那么简单了。

  那是对不起老祖宗啊。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以前在文物刻字或者随意破坏许久才形成的自然生态,这些引起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所以文明旅游无小事,这是旅游者应该注意的。你说呢?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