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招聘广告再次因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一事,4月2日,海南椰树集团发布文章否认涉事广告违法违规,还称担心企业会被“全国炒作查处”一事“搞垮”,“6000多员工再次吃苦”,“50万农民也将‘脱富返贫’”。

此前,椰树集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招聘广告,“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等内容引发争议。据海南日报客户端3月31日消息,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已于近日依法对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3月25日,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官方微博@海南椰树集团 发布“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的广告海报,写有“入学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毕业后包工作,升任集团副总裁后年薪108万,有贡献奖励600万海景房,奖励1000万别墅”等宣传语。

海报上依然是大红大黄配色,并沿用代言人徐冬冬“S”形曲线造型的照片,配字“我从小喝到大”。广告内容随后引发社会争议。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3月31日消息,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迅速对椰树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椰树集团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已于近日依法对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此事随后被多家媒体报道。

4月1日,人民日报评论批椰树集团把低俗广告当作“宣传风格”,实在匪夷所思。创意可以有,底线不能无。商业也属于“注意力经济”,通过优质创意吸引眼球无可厚非,但再自由的创意也有不能触碰的底线。

央视网评椰树集团这则广告不仅使用了浮夸表达,而且沿用其辣眼的大红大黄、加黑加粗的“小黄站”视觉风格,与某些不健康网站高度契合,可以说把广告的“健康表现形式”、法定义务丢到了九霄云外,批椰树集团是“低俗广告界的‘老油条’”。

新华网评:做人三观要正,做企业三观也要正;企业的核心价值是产品质量,要把心思放在正路上;不要试探法律的红线,广告营销无底线,企业口碑就“下线”。

但椰树集团坚持认为舆论监督是“全国炒作”。

4月2日,@海南椰树集团 发布文章《椰树员工和网民五个担心,招聘信息被查处引全国炒作,将再次濒临破产》(全文附于文末),称近期椰树不是在其他媒体、仅是在自己的官微上面向全国发布高薪招聘人才的信息,用了“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这句话,目的是吸取营销人员长期背井离乡和待遇低难找对象导致前几次招聘人才报名少的教训提出来的。

椰树集团称:“这句话并没有明确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属于法无禁止即可行的范畴,美女帅哥是当前社会的通俗叫法。”



此外,文章称这句话被查处引发“全国炒作”,椰树集团员工“和网民”以此提出了五个担心:担心“影响海南向世界开放的形象”,担心“走向世界的中国名牌被查处搞垮”,担心海南50万种植椰子的农民“脱富返贫”,担心椰树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赴印尼和越南办厂及柬埔寨种植椰子受阻,担心椰树1981年-1985年连续五年亏损、仅差两万元就濒临破产、员工发不出工资的惨状再现,6000多员工再次吃苦。

“‘椰树’如果被搞垮,50万农民也将‘脱富返贫’。”椰树集团写道。

最后,椰树集团喊话:“‘椰树’从仅差2万元就破产被救活并发展壮大,解决6000多员工就业,年上缴税金6亿元、年产值40亿元的成绩来之不易。我们该不该支持、保护民族品牌?”

椰树集团还随文附上了截取的部分网友支持椰树集团的评论,以证明这也是网友的“担心”。

实际上,据澎湃新闻4月1日报道,就此次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被立案调查一事,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称,如果是单纯的招聘信息,出现虚假宣传的内容,不宜适用《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一般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以及《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但此次椰树集团发布的信息包含了对椰树集团企业的宣传,以及“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等内容,不再属于单纯的招聘信息,已经属于广告营销的范畴,故应当根据《广告法》第三条以及第九条第(七)款规定:第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做虚假承诺;第二,广告内容应契合社会主流价值,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此来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也分析称,首先,该招聘广告承诺如此高的薪水,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涉嫌虚假宣传。其次,其招聘广告海报整体设计风格较为低俗,涉嫌违反公序良俗。最后,“从小喝到大的”的文字加上身体扭成“S”形女子的配图,亦有性挑逗消费者之嫌。

其实,这已经不是椰树集团第一次因为招聘广告引发争议。

2020年8月,椰树集团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其中招生条件要求应聘者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

对此,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指出,该招聘部分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责成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海南椰树集团加强政策和法律宣传培训,督促其合法招聘、依法用工。

椰树集团发布公开声明称,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这也不是椰树集团第一次因不良广告被调查。

早在2009年,椰树因为在海口市公交车上印有“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字眼,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其为违规发布,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近年来,椰树椰汁的广告尺度越来越大,广告和产品包装内容总与女性身材相关,强调“每天一杯,曲线动人”。





2019年,椰树牌椰汁更换新包装,依旧延续以往“大胸美女”风格,仍以“从小喝到大”的疑似双关广告语作为宣传点。



尽管椰树集团自称“椰树牌广告不存在虚假、低俗”“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但是最终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对海南椰树集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3月27日,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认定椰树集团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对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也发文称,“椰树牌椰汁”部分版本广告,片面追求感官刺激、宣扬低俗内容、违背社会风尚,价值导向存在偏差,易对广大受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误导,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相关版本的“椰树牌椰汁”广告。

椰树集团官网显示,椰树集团前身为1956年建立的国营海口罐头厂,1981至1985年期间连续亏损,濒临破产。自1986年开始,在椰树集团董事长王光兴的带领下开始迅速发展。

据中新网报道,数据显示,椰树集团连续十年(2010年-2019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企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2019年产值42.32亿元、税金6.10亿元,还入围2020海南民营企业100强。

然而,伴随着椰树集团的发展壮大,其广告宣传却饱受争议,且在被立案调查后仍再度涉嫌触犯法律红线。

观察者网发现,截至4月3日9时,@海南椰树集团 仍未删除涉事招聘广告,并将其设为置顶微博。修改记录显示,3月29日,该微博曾短暂被修改为“仅自己可见”,40秒后再次被设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