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9日召开的贵州省教育改革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省教育厅等多部门日前印发的《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提出,此次高考加分改革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都将逐步进行调整。
贵州省教育厅官网截图
根据该办法,贵州省高考全国性加分项目中,除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等分值不变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
贵州将逐步调整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加分政策,该加分项加分区域调整为三类,其中一类区域包括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该区域2022年至2023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原则,即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同一县(市、区、特区)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三年实际就读,加5分;2024年起,该区域取消该加分项。
二类区域包括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贵安新区,毕节市、铜仁市所辖非民族自治县,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2022年至2023年加10分,2024年至2025年的加5分,2026年起取消该项目加分。
三类区域包括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辖除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外的其他县(市),民族自治县,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2022年至2023年加15分;2024年至2025年加10分;2026年起加5分。
贵州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中,将逐步取消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逐步取消省、市、县级“见义勇为英雄”“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