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华裔众议员丁右立(Phil Ting)近日提出一项法案:要将行人乱穿马路合法化,原因是乱穿马路的大多数都是有色人种,非裔乱穿马路被开的罚单的数量是白人的9.7倍。



这项法案的全称是《步行自由法案(Freedom To Walk Act)》,即AB1238法案,从加州议会官方网站可以看出,这项法案对加州的原有法律作出巨大的修改。

从加州议会的网站公布的信息来看,AB1238法案针对加州现有的法律进行了6次新增和修改。《步行自由法案》的主要内容——

废除现有的黄色交通灯禁止行人进入道路的要求。

行人不必遵守和汽车相同的交通信号灯

废除现有法律规定行人不得在人行道以外的地方乱穿马路的条纹

没有车辆时,横穿马路的行人不会收到罚单

废除现有法律规定不得在居民区及商业区外道路上行走的规定

废除地方当局可自行制定处法律罚乱穿马路行人的的权力。



丁右立表示,AB 1238法案致力于改革当前的“不公平制度”,因为除了不成比例的把罚单开给有色人种外,还容易因此警察与处罚对象的冲突,导致危及生命。

丁右立所指的危及生命,是指去年9月份,橙县(San Clemente)警察在拦截一名乱穿马路的非裔男子时,该男子拒绝接受罚单并且与警方发生殴打,期间抢夺警察的手枪被另一名警察当场击毙。



丁右立说:无论是一个人的生命还是数百元的罚款,对于一个相对较小的违规行为来说,代价都太大了。是时候重新考虑如何使用执法资源,以及惩罚乱穿马路行为的法规是否真的保护了行人。

根据丁右立的说法,AB1238法案将可以实现如下的效果——

自认为安全的情况下,行人在人行道区域外,或违反交通灯指示的情况下过马路,都将合法化。

停止对低收入违法者不应有的经济负担。由于法院、县、市和其他司法管辖区添加的费用,罚款总额可能达到数百元,甚至更多。

防止警察以乱穿马路为借口而扣查非裔和棕色人种,特别是在缺乏安全过马路基础设施的资源不足社区。

支持

穷人负担不起罚单



加州自行车联盟(CalBike)的桑切斯(Jared Sanchez)和旧金山湾区民权律师委员会(LCCRSF)的平等司法工作研究员里奥·沙尔夫(Rio Scharf)对AB 1238法案表示支持。

里奥·沙尔夫周四表示:“在加州对乱穿马路的行为开罚单是很随意且不公平的,对低收入有色人种的罚单不成比例,执法有时会导致与警察的致命相遇。当人们被指控乱穿马路时,结果是他们负担不起数百美元的罚款和费用,在某些县,还会对不交罚款或不出庭的人进行逮捕。”

反对

撞死了算谁的错?

在加州目前的法律下,如果发生汽车与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是需要判断行人有没有违反交通法规的,如果行人违规负全责,那么汽车将不用承担责任。橙县Santa Ana曾经有一对姐妹乱穿马路被撞倒躺在医院,警察经过调查后认为行人负全责,跑去医院给受伤的姐妹开了罚单。看似无情,却明确的法律的严肃性。



丁右立的AB1238法案规定行人可以到处乱穿,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了,算谁的责任?尤其是在限速每小时45英里(约72公里)以上的主干道上,AB1238法案允许行人在“安全的情况下”横穿马路,如何界定在“安全的情况下”?如果行人被撞死了,家属一口咬定是“安全的情况下”如何鉴别?丁右立并没有提及这一块。

编后语

从小到大,我们被教导要遵守交通规则,如今我们也是这么教导下一代的。如今,加州的法律却令人大跌眼镜,原来我们教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穿马路是错的!

原来,某个族裔因为乱穿马路被开罚单的数量多,不是想办法去教育他们不要乱穿马路,而是直接把罪名取消。

这一如民主党的传统,因为监狱里某个族裔的比例大,不是想办法去教育他们不要犯罪,而是将罪名取消,他们就不会被逮捕了。比如盗窃950美元以下不算重罪,他们不用去监狱,而恶果让普通民众来承受。

再比如,因为上大学的人数不及亚裔,不是想办法在某些社区建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从而让全民教育都提高,而是想通过立法的方式,要求大学要实行种族配额入学,排挤优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