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绵阳中医界,说起罗大爷,大家都会竖起大拇指。他那间位于城区的诊所,永远挤满了南来北往的患者,都是慕名前来问诊。

  2014年,70岁的罗大爷和比自己小近30岁的贾女士结婚,从此他的生活开始改变。在随后的5年多时间里,罗大爷与贾女士三次结婚三次离婚。红星新闻记者从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上看到:第一次离婚时,罗大爷补偿对方现金40万元;第二次离婚时,罗大爷的房产过户给了贾女士;第三次离婚时,新买的房屋归女方所有。



  罗大爷在门诊给患者看病

  罗大爷的女婿吴先生说,这场婚姻导致罗大爷至少损失了300万元,而且由于他不愿意和子女同住,现在只能租房居住。目前,罗大爷已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书财产部分无效,希望能要回自己的部分财产。但在法院庭审中,贾女士表示,他们离婚是罗大爷的子女导致的,如果罗大爷身体实在不好,她还是愿意继续照顾他……

  “老夫少妻”:

  70岁老中医与招聘的女司机结婚,两人相差近30岁

  罗大爷出生于1944年,今年已经77岁。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他就在中医方面有所成就,并在绵阳城区开起了自己的诊所。多年的中医研究和行医,让他在绵阳的中医界声名鹊起。他那间不大的诊所,永远都挤满了南来北往的患者。全国各地很多患者都慕名前来问诊。



  罗大爷的诊所

  现在,要找罗大爷看病,需要提前挂号、排队。只要罗大爷在门诊坐诊,门口会一直排着长队,罗大爷则不停地望闻问切,他的员工负责抓药等。

  2012年,68岁的罗大爷因工作、生活需要,需要招募一名司机,时年39岁的贾女士前来应聘成功。罗大爷的一名员工证实,贾女士刚开始开了半年车,后来被门诊开除,一年后又回来开车。

  罗大爷的女婿吴先生说,在他印象中,贾女士是2013年底至2014年初回来开车的,后来就和罗大爷住在了一起,2014年5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在贾女士之前,老太爷共有四任妻子,前两任妻子生育了4个子女,第三、四任妻子也都是二婚,老太爷还帮助其中一任妻子抚养大了子女。不过,在和贾女士结婚前,老太爷已单身多年,而且年纪大了,身体也大不如前,需要有人照顾生活,所以4个子女都默认了。”吴先生说,结婚后,贾女士担任司机,每个月领取工资,还在家中照顾老太爷的生活。

  第一次离婚:

  婚姻维持了2年多,老中医补偿女方40万元

  

在罗大爷的子女看来,老人生活有人照顾,有人说话,原本是一件美满的事情。但随着时间推移,子女们渐渐和贾女士产生矛盾,甚至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

  吴先生介绍,因为罗大爷原本一个人居住,子女也经常去看望他,自从和贾女士结婚生活后,贾女士则一直挑拨罗大爷和子女的关系。究其原因,就是贾女士无休止的用钱,引来了罗大爷子女的不满。

  “她每个月开销特别大,经常到商场购物,还用老太爷的信用卡,每个月都是诊所的会计去还钱,每月几乎都是消费几万元。”吴先生说,他们作为子女,就提醒老太爷,要给自己留下养老钱。因此,贾女士对子女们产生了不满,“她就告诉老太爷,让子女们不要管他们之间的事”。

  而罗大爷则称,他是残疾人,行动不便,据他所知,贾女士拿他的信用卡,有时并不是购物,而是在套现,恶意套现不低于10万元。

  矛盾的爆发源于2016年的一个晚上,吴先生去看望罗大爷,但贾女士并不在家。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贾女士才回到家中。

  “当时我很生气,老太爷本来年纪就大了,她还经常很晚回家,当时我就说了她,我们发生了争吵。”吴先生说,次日在诊所,老太爷的子女都在,就询问老太爷的生活,后来贾女士也来到诊所,双方发生了激烈冲突,甚至连110都出警了,后来贾女士的女儿也来质问,“我们就劝说老太爷离婚,也告诉他可以和子女一起居住,也可以重新找一个能好好照顾他的保姆”。

  在子女劝说下,2016年12月,罗大爷和贾女士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显示:无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当日男方支付女方补偿金人民币40万元。

  “老太爷很大方,离婚补偿原本我们子女去谈,但老太爷要自己去谈,所以就补偿了40万元。”吴先生说。

  第二次离婚:

  婚姻维持7个月,价值百万的房屋过户给女方

  第一次离婚后,罗大爷和贾女士并没有断了联系。罗大爷称,贾女士买了房子,但还一直问他要房贷,他也一直在给,每次三、五千,最多一个月给七、八千,而且都是拿现金,贾女士也常到他那里去诉苦。

  “她要钱就找我,我心肠软,所以就一直给,给了一年多。这样相当于我和她离婚了,还是给她拿钱,而在离婚后,我没有司机,没有老婆,和儿女分开住,保姆照顾我,我就说还是把老贾喊回来,不如再结婚算了。”罗大爷在律师调查时说。

  但对于罗大爷的这个想法,子女们并没有同意。吴先生称,他们告诉罗大爷,可以把贾女士喊回来,工资开高点,但两人不结婚,“我们就是为了防止老太爷被骗,当时给贾女士的工资是每月1万元”。

  不过,让吴先生等人没有想到的是,2018年5月,罗大爷和贾女士复婚了。但是,婚姻仅仅维持了7个月,2018年12月,双方再次解除了婚姻关系。

  

在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写着: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男方自愿将婚前名下,位于绵阳市涪城区的某小区的一套房屋的产权归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女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我们都来不及反应,15天后,2019年1月,老太爷与贾女士在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完成了第三次结婚登记。离婚后这么快就复婚,而且房屋过户到了贾女士名下,明显就是在骗取房屋,那套房屋价值120余万元。”吴先生说。

  罗大爷则称,贾女士告诉他,因为与他的子女不和,担心罗大爷去世后,其子女会将其赶走,所以就让他把房屋过户到贾女士名下,而贾女士会陪他到“百年之后”,那样,即使罗大爷去世了,贾女士也有地方居住。而之所以离婚,就是把房屋办成赠予。

  “当时把我逼到了,因为穿衣、脱衣都需要人照顾,她就不管我。在生活上通过折磨我,让我把房子过户给她。”罗大爷在律师调查时说。

  第三次离婚:

  婚姻维持10个月,老中医现在租房住,由保姆照顾

  第二次复婚后,贾女士将房屋以120余万元的价格售卖,然后在绵阳经开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新买的房屋价格180万元左右,差的钱都是罗大爷出的,而且还把门诊的周转资金都拿去买房了。但房屋并不是罗大爷的产权。

  “购买了房屋后,老太爷和贾女士一起居住,还包括贾女士的女儿等,但后来老太爷不愿意在里面住了,自己坚持要离开,就是她们对老太爷不好。”吴先生说,2019年11月,两人再次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显示:现有登记在女方名下,位于绵阳市经开区某小区房屋一套,离婚后该房屋的产权归女方所有。除上述房屋外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分割。

  “老太爷想单独居住,无奈之下,我们只有给他请了个保姆,然后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屋。”吴先生说,现在老太爷身体更不好了,但还是每周要到门诊坐诊3天。

  提起诉讼:

  女方庭审辩称离婚是大爷子女导致,愿继续照顾他

  

在律师询问罗大爷时,罗大爷称,他有两个子女与贾女士水火不容,因为孩子不愿意他花很多钱去供养贾女士和她的孩子,而贾女士对此也意见很大,不让他与其子女有过多交往。同时,罗大爷表示,平时他不仅给贾女士拿钱,还经常给贾女士的子女拿钱。

  “我认为夫妻财产都被她骗了,我现在生活很困难,想追回属于我的财产。”罗大爷在律师调查时说。

  吴先生也称,在罗大爷与贾女士婚姻关系期间,还拿了几十万元给贾女士做生意,整个婚姻期间,包括房屋在内,罗大爷至少有300万没有了。

  2021年1月,罗大爷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书财产部分无效,希望追回自己的部分财产。近日,绵阳市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贾女士的律师表示,双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而且对于贾女士购买的经开区一套房屋,证据显示均为贾女士个人财产购买,与罗大爷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部分的起诉期是一年,罗大爷已经过了起诉期。

  庭审中,贾女士称,她和罗大爷是有感情的,导致双方离婚的原因在于罗大爷的子女,因为罗大爷的子女跟她关系不好,还对她动手。同时,贾女士也称,罗大爷本身也有问题,因为在他身体需要人照顾时,就想起了她,而他身体好时,则不联系她。

  3月16日,记者电话联系上贾女士,她称自己要生活,正在上班挣钱。关于她和罗大爷的事情,让记者去问罗大爷。

  法院审理后并没有当庭宣判。贾女士称,因为罗大爷每次都在身体不好时才找到她,她一次又一次的心软,他如果身体实在不好,她还是愿意照顾他。

  来源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