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山东潍坊市奎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吉孝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两年半,附带赔偿被害人家属11.8万余元。宣判后,李吉孝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2月25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行车过程中被扒窗,突袭者死亡,司机是否应该担责?
六旬老人驾车时遭陌生男子“突袭”
车子行驶过程中男子从车顶摔落
李吉孝的儿子李洋告诉记者,2019年8月发生“扒车”一事后,家里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向记者介绍了事发时的情形:
李洋:当时是我父亲驾车,行驶途中发现前面有辆车突然停了,从副驾驶跳下一个人,就捂着头往这边跑。突然,这个人就扑上了我父亲车的车窗位置。
因为是夏天,驾驶位的车窗整个都是摇下来的。男子扑车之后,抓着车窗就爬了上来,并袭击了李吉孝。
李洋:男子先把手伸进来给了我父亲一拳,然后就开始抢方向盘。我父亲的胳膊、胸、腿等部位被连续袭击过。这时候父亲就吓蒙了。这个人在蹬踹过程中,把他的鞋掉到车里面了。我父亲那会儿是踩着刹车,为了防护自己,跟这个人在抢方向盘的同时,脚踩刹车可能会抬起来,车就开始缓慢往前走。整个过程大概是十几秒的时间,不到二十米的距离,这个人就开始顺势又往上爬。
之后,男子从车顶摔落。
李洋表示,父亲当时已经吓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车又再往前行驶了十几米后,父亲回过神来之后就报警。之后他下车瘫坐在了马路旁,这个过程都有视频。”
警察和120到达现场后,将扒车男子送医救治。“我父亲坐旁边,警察也没有找我父亲,也没有说什么。我父亲就认为是一个抢劫的,当时心里是很难受的。警察和120走后,我父亲才回家。”
刑警介入,车主李吉孝被刑拘
李洋表示,自己一直觉得此事很蹊跷,“打110报警电话时也了解到,在拦父亲的车之前,李某还连拦过两辆车,我父亲是第三辆车。第一辆是个SUV,第二辆是个货车。”
事发第二天早上六七点钟,李洋他们去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到了下午,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的刑警就介入了,就开始问我爸为什么不停车的问题。我爸说吓坏了,不知道怎么办。警察说,你害怕了,你为什么不停车?”
当天晚间,李吉孝被刑事拘留,后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
李某在送医后曾离开医院
视频还原事发全程
李洋说,奎文分局的刑警提出他们应该去给伤者垫医药费,“当时我们觉得,毕竟人家住院,我们就去了。医院的医生告诉我,这个人中间跑过。120拉他到医院之后,他就跟他妻子撕扯,然后中间跑掉了,20多分钟消失了。”
△李某被救护车接到医院后快速逃离医院
在此期间,李洋在事发时各地的公共视频中,发现了一些端倪。事发前,“扒窗男子”李某驾车,中途停车之后从车驾驶位倒地,起来后与妻子发生过争执,然后开始跑到路上拦车。
李洋:视频开始是他妻子坐在后面的,方向盘好像有人在争夺,车来回扭动。然后停下的过程中,他妻子从后座位置下来之后,去拽驾驶室的门,也持续了一段时间。钥匙是在他妻子的手里面,一开始拽门是锁着的,钥匙打开之后,拦车的这个人,就直接从驾驶室双手抱着头掉下来了,直接掉到地下了。之后一系列的撕扯、脚踢,就反复在争抢一个包,最后他妻子把包抢到并扔到车里面锁起来,这个男的就彻底癫狂了,开始拦车。
△李某直接从白车驾驶室跌出,情绪暴躁,与其妻撕打在一起
之后,就发生了上述“逼停车辆”“扒窗摔落”“送医后又跑掉”等一系列事件。送医五天后,李某经救治无效死亡。
车主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诉
2020年4月,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李吉孝公诉至法院;2020年6月,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方起诉书指控,李某与妻子侯女士因与房东商谈租房事宜未达成协议,李某精神受到刺激;李吉孝酒后驾驶机动车,误以为遇到“碰瓷”或吸毒人员,为急于摆脱被害人李某,遂加油启动车辆并加速左转超越前方白色厢货车;检方认为,李吉孝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致一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判处车主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原告被告均提起上诉
最终,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李吉孝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附带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1.8万余元。
△法院判决书
这个结果,让李吉孝一家人无法接受。李洋觉得抢夺方向盘的过程实际会发生很多意外,是危害公共安全。
宣判后,李吉孝不服,提出上诉。李某的妻子侯女士对附带民事赔偿不满,也提出上诉。案件已于2月25日进行二审,庭审中李吉孝坚持自己无罪。
2月26日,记者尝试联系李某的妻子侯女士,对方情绪异常激动。
侯女士:他良心能过得去吗?他本来就喝了酒了,他犯法了,他有什么理由啊?
记者在一审判决中看到李吉孝几位同车人员的口供:“四个人喝了两瓶酒”。除此之外,未见血液、呼气等检测证据。李洋说,父亲说自己没有喝酒,事发时也没有做酒精相关检测。
李洋:同桌的人确实给他在酒杯里倒了酒,但那几天他身体极度不好,吃了药的,是不能喝酒的。
专家:车主属紧急避险行为
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行车中被扒窗,突袭者死亡,司机是否应该负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阮齐林在研读事件资料后,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一定要注意是谁没有按照正常的生活规律去行事。
阮齐林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扒车的李某构成了不法侵害,“作为开车人来说,其实在紧急的情况之下,他只是想摆脱,甚至于对他反击的意思都没有,所以其实可以理解为一种紧急避险行为。”
阮齐林提出,于情于法,开车的人都不存在刑事犯罪意义上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也不存在民事上的责任。
至于侯女士及一审法院提到的饮酒问题,阮齐林认为与李某死亡也没有因果关系。“这个案件跟酒驾没关系,不是因为说他酒喝多了,开车控制不好,出了交通事故,违反了交通规则。他只是遇到一个突如其来的不法侵害。法律上,躲避侵害是他的权利。”
二审开庭中,李吉孝仍坚持自己无罪,但检方并未变更指控内容,仍认定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记者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