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孩报复同学“告密”将其杀害焚尸 被害人家属:两人很狡猾,事发当天用儿子手机给我发虚假定位
据王先生介绍,2020年12月15日,他刚满13岁的继子曾某洪被两名同村男孩刘某、孙某杀害并焚尸。其中一男孩和曾某洪是同班同学,另一男孩则是同年级学生。事发当天下午约6点,刘某、孙某用曾某洪的手机向王先生发送一个定位,称他和同学在山里玩,晚上不回家了。第二天,王先生发现曾某洪仍未回家,电话和短信均不回,便和妻子前去山中寻找。
“那两个男孩很狡猾,以我儿子的口吻发假定位告诉我在山上玩。但实际案发地在家旁边,那个山距离大概20多公里。”王先生称,寻找儿子的第三天和第四天,他多次到刘某、孙某家中询问儿子下落,但两人均表示和儿子“没有联系”“没有见过曾某洪”。
12月22日下午,曾某洪的尸体在家附近的干涸水渠中被发现。令王先生和妻子无法接受的是,曾某洪的尸体被焚烧,脚上剩下半只白色的鞋。随后,当地警方将刘某、孙某带走,两人供述了杀害曾某洪的事实。
据王先生介绍,因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手机由学校保管。王先生了解到,刘某将他的手机从老师处偷拿出来,还拿了另一同学的手机。曾某洪获悉情况后,告诉给了被刘某拿走手机的同学。于是,刘某找到孙某,想给曾某洪一个“教训”。
两名作案男孩未满14周岁在羁押37后被释放 被害人家人:无法接受
据王先生介绍,曾某洪于2020年12月15日被刘某、孙某约出来,来到水渠护坡上饮酒,而在三人中曾某洪喝的酒最多。“在被灌醉后,我儿子被对方用刮眉刀刮了身体,”王先生说。王先生从警方处获悉,曾某洪的体内酒精含量超300mg/100ml,被利器所伤后,出现失血性休克。
2021年1月26日,两名作案男孩因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在羁押37天后被释放。据镇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该局向上级机关请示,欲将两人送进少管所,未获批准,只好释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而在2021年3月1日,将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了十二周岁。
对于刘某、孙某被释放,王先生和妻子表示无法接受。
“那两个男孩没有一天被收容教育,那怎么行?我和妻子真的接受不了,我家每天在恐惧和惊慌中度过。而且我家里还有一儿一女,现在我们每天都担心那两人来家里报复,生怕他们再次作案。我儿子每天晚上都是把尿盆拿到房间,生怕去厕所会有人翻墙过来杀他。”王先生说。
被害男孩尸体目前存放在家中 当地县委宣传部:已成立临时小组跟进此案,各方正协商民事方面
2021年2月22日,王先生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曾某洪虽是其继子,但两人相处两年,感情很好。曾某洪出事后,王先生的妻子情绪低落,很少吃饭。
据王先生介绍,因家中经济困难,目前,曾某洪的尸体存放在家中。
两名男孩被释放后,双方家庭曾来到王先生家里,称会最尽最大努力赔偿王先生家人。目前,曾某洪的亲生父亲已从四川赶过来。因曾某洪是其生父的独生子,曾某洪生父希望2名作案男孩家里赔偿90万,但2名作案男孩家庭每家各只出30万元。
“他们三个人经常在一起玩,没想到他们这么残忍。刘某曾经来我家里,当时对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就觉得跟其他普通孩子一样。因为当时天色快晚了,我让他在家里吃饭,我说天晚了要么在我们家睡,要么早点回家,后来他就自己回家了。”王先生说。
王先生表示,他希望凶手得到应有惩罚,最低标准是要两名男孩接受收容教育,同时受害人家属得到应有的赔偿。
2月22日下午,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镇平县委宣传部获悉,当地相关部门已成立临时小组。由于作案人员在刑事不负刑事责任,各方正在协商民事赔偿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