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司法系统一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这名施暴男子姓肖,今年33岁,家住娄底市娄星区汽车南站某小区,系当地一家公司的医药代表。
该人士称,肖某多年来长期负责提供娄底市一家医院的骨科耗材,他因工作关系,认识了该医院手术室女护士李某,而李某是2019年9月通过招聘到该医院工作的。
2020年7月25日下午6时左右,娄底市娄星区警方突然接到女子李某报警称,自己曾在医院停车场一辆车上遭人强暴。
此案引起娄星区警方高度重视。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1小时后在该医院将嫌疑人肖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肖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肖某交代称,事发当天中午1时左右,女护士李某想将此前借他的一把手术钳归还给他,他认为机会来了,便借机提出希望见她一面。
随后,肖某开车来到医院,将车停放在医院外科楼和内科楼东侧停车位。
当李某过来后,肖某拉开车的后座,搂住李某将她强行推上车,之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肖某突如其来的举动让李某感到惊愕,她在不断反抗中咬伤了肖某右手大拇指靠近手腕的部位。肖某为防止她反抗,又用车内的前后安全带捆绑住她的左右腿,继续与她发生性关系。
一会儿后,有人在外敲车窗玻璃说要移车,这时肖某担心被人发现才停止性侵。
“当初我和肖某相识后,他曾多次调戏、乱摸我,这让我不堪其扰。”事发后,李某告诉办案人员称,这次没想到在医院,还是大白天,肖某竟对她施暴。
据介绍,肖某系高职文化,案发次日被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次日由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执行。
2020年9月30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侦查终结后,以肖某涉嫌强奸罪向娄星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记者从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的一份起诉书中看到,该院称肖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该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肖某认罪认罚,依据相关规定可依法从宽处罚。
娄星区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肖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0年10月29日,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已向娄星区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处理中。